索引号 | 5304002023148962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17 |
《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问答式政策解读
问:《技术条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红塔区现有550辆巡游出租车指标,其中:公车公营的200辆属玉交集团出租分公司、挂靠经营的350辆(其中:云南玉溪玉龙出租车有限公司136辆、玉溪市天马出租车有限公司116辆、玉溪通力出租车有限公司78辆、玉交集团出租分公司20辆)。
为加强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范车辆技术条件和车载设施设备管理,促进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玉溪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
问:《技术条件》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一是开展问卷调查。2022年7月25至31日,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通过腾讯问卷方式,向红塔区350辆个体挂靠公司经营的巡游出租车主进行更新车型的问卷调查,就目前玉溪市红塔区执行的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政策“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可选择比亚迪系列或北汽系列其一”您是否希望调整车型选定政策问题设定3个选项。截止2022年7月31日23:59:59(问卷截止时间),共有818人浏览该问卷,301人填写了问卷,问卷结果显示为:不增加,继续执行目前的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政策的占10.3%。增加其他新能源汽车品牌车型,比如:东风风神E70的占15%。新能源汽车设定一定的轴距、车内监控及计价设备、车身外观等标准,但不再设定具体的车辆品牌型号的占74.8%。
二是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2022年9月16至22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函《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选定车型意见的函》(玉交运函〔2022〕188号)并附《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就“放开车型”和《标准》向市委城工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和红塔区政府5家单位政府部门征询相关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均回复“无意见”。
三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22年12月19日至30日,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就《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同时于12月19日至23日向市委城工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和红塔区政府再次征求意见。共收到部门意见3条,采纳2条。
四是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听证会,听证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利益相关方和市民群众组成。听证会上,到会的14位听证代表一致同意《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并积极陈述了意见和建议。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5个方面12条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深入研究并科学取舍,形成《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论证稿)》。
五是召开专家论证会。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专家论证会,论证会邀请了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城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及红塔区交通运输局7家单位的1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论证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技术标准》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主要内容和起草整个过程的介绍,经质询及讨论,均原则同意《技术标准》通过论证,认为《技术标准》的形成过程完备、规范,结合玉溪市红塔区实际,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建议按照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随后,市交通运输局继续根据会上专家填的意见建议对文本进行修改,形成《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论证会后修改稿)》。
六是召开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2023年1月,市交通运输局开始委托玉溪博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决策事项《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公司通过资料收集、问卷及走访调查,查找拟决策事项风险因素,对查找出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识别、评判,并依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标准得出拟决策事项最终风险等级为Ⅲ级的评估结论。2023年2月21日召开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通过市委政法委抽取3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对专家论证会后修改形成的《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论证会后修改稿)》和对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与会专家同意报告中将决策事项最终风险等级为Ⅲ级的评估结论。会后,玉溪博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技术条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七是开展合法性审查。2023年2月19日至20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及局法制安全科对《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认为《技术条件》制定主体合法,未超越行政机关的法定权限,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等。
八是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2月24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党组会专题讨论《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事宜,同意出台《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
问:《技术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技术条件》主要是由车辆要求、车身外观、车内装置、安全装置、适用范围五部分组成。一是明确车型准入标准。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0〕364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0〕31号)等文件,均对推广使用新能源出租车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明确“全省各地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车、租赁车、驾驶培训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力度,鼓励各州(市)提前报废燃油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乘用车,有条件的州、市在2-3年内全部更换完毕”。为着力推进我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形象提升,《技术条件》中明确申请用于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必须为全新购买(未办理过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同时,结合以往巡游出租车运营实际情况和市场上巡游出租车主流车型参数,为保持乘坐舒适度,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明确车辆应为三厢式小型轿车,核定载客5人,车辆轴距最低要求为2650毫米。为确保新能源汽车续航能力确保巡游出租车运营要求,结合2021-2022年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车单车日均行驶里程220公里数据以及空调使用、空车候客、个体差异等其他能耗,要求车辆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公里。同时为采用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留出政策空间。二是明确车身外观。在不限制车辆品牌型号的基础上,为统一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身外观,明确车身颜色与现有运营的巡游车车身外观保持一致,应为上蓝下白;在车身醒目位置张贴运价标准,喷印监督电话;车顶前沿正中安装顶灯,顶灯上印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能显示“空车、载客、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且结构牢固。三是明确车内装置。规定信息化设备(计价器、卫星定位终端、顶灯、行车记录仪等)作为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车辆的必要配备要求,并要求需预留运营设备的专用线束接口便于行业管理。四是明确安全装置。为保障司乘人员安全,规定前排座位配置安全气囊,每个座位均配备安全带,同时应具有制动防抱死(ABS)系统和电子制动力分配器(EBD)系统。五是明确适用范围。明确玉溪市红塔区新增、更新巡游出租汽车应当符合本技术条件。
问:《技术条件》的实施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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