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614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16 |
玉溪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玉溪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为切实保障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整合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资源,统筹推进分类分部门管理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配送、应急加工、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构建资源共享、节约高效、统一调拨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配送及应急加工体系,完善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配常态管理机制,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特建立玉溪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联席会议制度。
一、领导机构及成员组成
总召集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召 集 人: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联席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规划与救灾物资保障科科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物资能源储备科科长兼任。
二、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减灾委员会的部署,负责制定《玉溪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数量和应急运输能力,组织修订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类物资、器材、装备、产能储备、运力储备、运输保障等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及时全面了解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器材的市场产、供、销信息,组织各相关部门与供货商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签订长期供货意向协议,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对口、快速、高效、精准供应。
(三)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证应对突发事件和各类自然灾害快速高效,根据市应急委的指令和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需求,组织全市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的调整、调度和运输,确保突发事件和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物资供应科学及时、顺畅高效,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四)合理规划布局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调查了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需求情况,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储备和运输有关技术资料、数据的收集,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实现动态管理,为市应急平台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三、成员单位职责
各有关单位根据《玉溪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具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管理市应急平台;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组织编制玉溪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统筹保障能力建设等。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运,政策性粮油的储备、管理、应急加工、调运、投放并保障应急状态下的粮油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施医疗救治药品、卫生防护物资政府储备,负责协调运营商做好公众通信应急装备、设施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年度预算,筹措下达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及管理资金,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的专业技术队伍的专业技术装备储备和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地震应急活动板房的储备和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协调受灾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应急保供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市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药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部门储备单位。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林草灾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等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地震活动监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灭火类、消防救生和救援类等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负责做好红十字救援救助物资储备管理和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并根据救灾指挥部决定分配使用和发放救灾捐赠款物。
四、办公室人员组成和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应急管理局规划与救灾物资保障科、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科、水旱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负责人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方式,由总召集人或者总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联络员(成员由成员单位1名副处级领导担任、联络员由1名科室负责人担任),因工作变动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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