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577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1-30 |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理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组对中心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中心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专题述法。制定了《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等普法计划,年内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中心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
(二)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了《中共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前计划、学中旁听、学后跟踪反馈的闭环式学习机制,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主题党日等,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法律法规,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邀请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汪涛副检长现场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讲授《住房公积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邀请中心法律顾问石颖律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学习培训。
3.组织举办中心第五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浙江大学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人员涉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30人次。
4.观看了《“八个小时之外”监督不容“撂荒”》、《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等警示教育片及《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蒋志军等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纠纷案》法庭庭审视频,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强化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5.结合“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清风云南”“碧玉清溪”“玉溪党风廉政”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严格程序,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机制。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中心运作和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中心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中心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备案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主体合法、程序合规、内容有效。2022年共制定了《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等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按要求向玉溪市人民政府进行备案。
3.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聘请具有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从业经验的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及协议等进行审查,全面提高我中心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防范和降低行政法律风险。
(四)依法履职,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1.落实“放管服”要求,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印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玉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帮助职工减轻住房消费的经济负担;二是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聚焦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借款人和租房提取人三类群体给予实施企业缓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三项阶段性政策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三是成立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管理部为主体,采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等方式,有效拓宽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重点将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纳入归集扩面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2.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建成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导向,集网厅、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玉溪公积金手机APP、12329服务热线、短信、自助终端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中心微信公众号及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工作,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服务目标,目前中心微信公众号已正式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线运行;积极对接“跨省通办”,实现业务办理跨区域无缝对接;优化“好差评”评价系统全流程工作,实现全部业务大厅受理、集成服务,做到“最多跑一次”,并通过“好差评”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实时评价。
(五)加大宣传,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中心制定的普法规划,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诈你我同行 共建平安玉溪”、《民法典宣传月》、《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协调多部门多形式合力,云南电视台新闻联播、云南日报、玉溪新闻综合频道分别播出“玉溪:用好用活公积金”、《优服务提质效,出实招惠民生》、《归集扩面惠及更多群众》《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发展》《暖心服务提升市民幸福感》三级深度系列报道等;并通过“玉溪市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推送“答疑解惑”,“民生关注”,“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4个专题宣传专栏,刊载了《委托中介提取公积金,这事干不得》《虚构租房事实提取公积金,违规违法哦》等自创推文30篇,详细解读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使用攻略,防范风险等,让广大干部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保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机制,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确保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梳理《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处罚流程图等,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中心现有59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进一步提高,有效提高了中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对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贷款应还未还行为,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坚持以政策宣传教育、催缴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二、存在的问题
市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一)法治思维仍需进一步增强。对宪法、民法典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较多,但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入,法治教育培训不够,法治实践经验不足,执法人员的总体法治素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较单一,宣传对象主要集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个人当中,对社会群众普法宣传教育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对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下步工作方向
2023年,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法治工作要点,继续实施中心“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中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一)全面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聚力打造“法治公积金”。
(二)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合理运用新媒体新平台,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加强政策供给,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整合、畅通业务办理渠道,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从“能办”向“易办”转变,着力提升公积金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便捷度,推进中心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住房公积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五)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紧盯防范意识形态风险、法律风险、资金运行安全风险、数据信息安全风险和疫情防控风险,把安全稳定发展贯穿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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