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2499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7 |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文档
监督索引号53040003300100000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划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7.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国资委在2019年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单设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14日正式挂牌,机构为正处级,核定行政编制10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1正2副),正科级职数4人,副科级职数1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资本运营科、统财考核科、企业党建科。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财务、宣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及信访综治维稳和群众工作;承担机关文件审核印制工作,统筹委内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负责协调脱贫攻坚、“河长制”、委领导联系重要工作等任务。
2.资本运营科。承担政策法规工作,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规章办法,负责研究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承担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组建、重组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的资本运营活动;负责所监管企业并购、融资、重大资产转让、大额担保、大额捐赠等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债权债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承接市国企改革办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负责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市国资委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本运营科,负责改革办日常事务及新一轮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落实和协调服务,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统财考核科。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测和综合分析所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财务重大问题,履行出资人相关职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经营业绩考核、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审核认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4.企业党建科。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党内教育,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党建工作;围绕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收集和报送信息;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配合做好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事人才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国资委的工作安排,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1.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5户监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厘清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强化权责对等,确保有效履职。完善监督路径,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不断加强企业内部运行监督。
2.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继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做好顶层设计,细化管理措施,统筹整合资源,盘活闲置优质资产。二是结合整合重组,加强内部管理,稳步提升企业管理效益。三是抓好重大基础设施、新兴产业等相关重点项目的谋划推进,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市场研究,紧抓市场这条生命线,精细化耕作传统市场,抢占新兴市场,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3.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公益民生、智慧城市、生态环保、数据信息、旅游康养、教体文卫、现代物流、高速公路、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国有实体经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三是督促监管企业加强投融资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开展资本运营,盘活优质资产,落实项目资金。
4.做实主业做优产业。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且经济效益较好的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力度,把企业资金、人才和技术等优势资源集中到主业与主业相关的产业链条上,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二是强化资源配置,推动优质资源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围绕新设5户企业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重点产业培育和扶持力度,着重在交通运输、园区经济、工业信息、数字经济、科教创新、现代物流、生物医药、“三湖”治理、城乡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将监管企业打造成为产业培育的重要载体。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优势,深入挖掘和综合利用资源优势,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
5.提升国资监管水平。一是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实现转变,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二是按照《玉溪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事项权利责任清单(2019年版)》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明确市国资委与监管企业的权责界限,将依法应由一级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监管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三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监管企业制定制度办法,对所属子公司投资融资、资本运营、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等进行重点监管,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监管链条,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着力抓好安全生产。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常抓不懈”思想,加强对监管企业安全工作的源头把控,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不同行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同季节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各监管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方案和计划,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要求监管企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常态化宣传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知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7.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底线意识,继续研究化解企业债务的措施及建议,认真落实债务化解方案,动态管理好云南省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研判预警风险,有效化解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
8.强化考核分配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制定经营业绩责任书,开展好年度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定《玉溪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0年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加快监管企业薪酬兑现工作。完善薪酬分配,结合中央、省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完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印发《玉溪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范监管企业薪酬管理工作。
9.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做好监管企业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清算汇缴,编制《玉溪市国资委监管业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力。
10.组织监管企业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管,指导监管企业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严防发生新的拖欠。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明细台账资料的报送工作。继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督促监管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制度落实等工作。
11.指导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合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落实《玉溪市国资委清产核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清产核资办法要求开展好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年度国资统计快报、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报送市委、市政府各种督查督办件,办理企业的国有产权变动、占有登记等。
12.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是坚持将强化党的领导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制定下发《玉溪市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分层分类做好“党建入章”工作,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督促指导监管企业修改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调整理顺各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选优配强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三是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配合相关部门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玉溪市市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市场化选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等选人用人行为;建立完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等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突出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统筹调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9.3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部门有6人进行了职级晋升,相应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都进行了增加。2.2020年预算为15人,因2020年底新增1名军转干部人员,2021年预算人员为16人,预算总额比上年度有所增加。3.2020年度预算办公用房无物业管理费用产生,2020年下半年因办公地点搬迁,需开支物业管理费23万元。4.2021年度新增了政府购买餐饮服务1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9.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9.36万元(本级财力519.3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部门有5人进行了职级晋升,相应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都进行了增加。2.2020年预算为15人,因2020年底新增1名军转干部人员,2021年预算人员为16人,预算总额比上年度有所增加。3.2020年度办公用房无物业管理费用产生,2021年因办公用房搬迁,需开支物业管理费23万元。4.2021年度新增了政府购买餐饮服务10.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9.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1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4.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部门有5人进行了职级晋升,相应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都进行了增加。2.2020年预算为15人,因2020年底新增1名军转干部人员,2021年预算人员为16人,预算总额比上年度有所增加。3.2020年度办公用房无物业管理费用产生,2021年因办公用房搬迁,需开支物业管理费23万元。4.2021年度新增了政府购买餐饮服务10.8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无相关项目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50701”行政运行支出348.0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50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4.6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中: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5.2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9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3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1”住房保障支出31.59万元,主要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0.8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19.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包含:(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56.15万元,其中:工资奖金补贴260.9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7.28万元、住房公积金30.89万元;(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0.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2万元、委托业务费38.66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3)机关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7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包含:(1)工资福利支出356.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15万元、津贴补贴105.56万元、奖金8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1万元、住房公积金30.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2万元,其中:办公费21.24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7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2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劳务费14.76万元、委托业务费16.9万元、工会经费4.23万元、福利费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3)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相关与上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6万元,较上年减少2.17万元,下降53.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国资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国资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3万元,较上年减少2.17万元,下降90.4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对三公经费比上年度压缩30%的要求,市国资委严格执行,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合理安排和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国资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3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费用保持同等支出水平才能保证正常运转,所以本年度公务用车费用和去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国资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6.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办公用房无物业管理费用产生,2021年因办公用房搬迁,产生物业管理费23万元;2021年新增1名军转干部人员,使用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0.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300100111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1020708381203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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