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948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4-03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 2025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 改造升级工程核准的批复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
2025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
改造升级工程核准的批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供电局:
《玉溪市2025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核准的请示》(玉电规建〔2025〕26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属云政发〔2017〕17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第二部分第七款“电网工程:……不涉及跨州、市的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由州、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现根据《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项目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对项目予以核准并向项目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的规定,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玉溪市2025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实施,符合玉溪市城乡负荷发展、社会经济建设和新增负荷供电需求,有效解决线路重载等问题,完善配网网架结构水平,提升配电自动化水平,解决线路频繁停电问题,提高玉溪配电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经研究,同意建设玉溪市2025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单位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供电局,项目代码:2503-530400-04-01-407947。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川区、通海县、新平县。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0千伏线路20.27千米。其中,江川区新建10千伏线路7.6千米、通海县新建10千伏线路9.27千米、新平县新建10千伏线路3.4千米。
四、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30.46万元,其中江川区334.16万元、通海县468.2万元、新平县128.1万元,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供电局自行筹措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1.《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供电局关于玉溪供电局2024年“一县一可研”的批复》(玉电规建〔2024〕72号);2.《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达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云电规划〔2025〕1号)。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依法依规办理环保、消防、水保等相关手续,未办理完相关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同时按相关要求到劳动保障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江川区、通海县、新平县发展改革局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变更申请,我们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