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0345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12-08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江发改〔2022〕59号)及附件收悉。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完善星云湖西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加强水环境保护,改善区域区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下游水系。根据《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玉溪市“湖泊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全域截污治污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
2211-530403-04-01-628540
三、建设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地点
玉溪市江川区岳家营东侧翠大线西侧。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规模1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出水标准为准Ⅳ类,远期扩建至3万立方米/日。配套南片区运营调度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尾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配套污水管网46.89公里。配套建设进场道路。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7033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招标、节能审查事项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项目运行期间年综合能耗323.73吨标准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八、项目取得的支撑要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400202200006号)
九、其他事项
接文后,请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监督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开展,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如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如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市发改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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