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191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关键之年。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农业农村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以来,局党组先后审议通过《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玉溪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等,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年内,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先后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和法治专题讲座,邀请玉溪师院法学专家罗家云进行法治专题辅导;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反诈骗相关知识》讲座,全局120余人(次)参加辅导和讲座。组织10人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执法网络在线学法,行政执法证审换102人、新办证10人。按照市委王力书记到市农业农村局调研指导工作要求,收集汇总涉农法律法规225部,编印《领导干部执行涉农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的工作要点(各级政府)》300本,提供给市内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举办2022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执法培训,17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学习,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先后制定印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促进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探索创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的具体措施,并以此作为推进法律法规进村入户的重要抓手。与玉溪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印发《玉溪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与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同步推进,2022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被省普法办确定为13个联系点之一。年内,全市已选定“学法用法示范户”692户,完成全市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任务,开展法律服务8次,依托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农村法治教育基地8个,形成了争当“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文明风尚。三是开展法律进村、进企、进机关等活动。与市司法局在红塔区北城街道共同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农资使用知识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咨询2000余人次,现场推介赠送农资产品1000余千克。对帮扶企业云南正大种业开展法律帮扶1对1活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梳理《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二是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实现行政审批集中化标准化;依托“窗口受理、窗口传达、承诺服务、限时办结”运行机制,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办事指南,确保关联关系精准率、办理时间明确规范率、咨询方式明确规范率、申请材料明确率、办理流程准确率、到办事现场次数明确率、空表样表下载服务率均达100%。三是规范监管,柔性执法。注重做好事前服务、事中指导、事后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明确双随机抽查事项的两库一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无事不扰,有需必应,有事必管的宽松、有序、开放、阳光、公正的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为企业纾难解困做好服务。年内检查实施清单53条,推送监管数据119条,完善执法人员信息146条,发布监管动态信息102条,曝光信息6条,报送率均达100%。
(四)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查程序、内容,管理和要求。年内,对2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件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提出修改意见。按规定向市政府报送拟废止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自觉接受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行为违法。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6个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审查,无妨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情况,均不具有排查、限制竞争效果也不适用列外的文件。
(五)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矛盾纠纷调处。一是制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22项)和集体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流程图,启动实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提档升级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有序开展。借助“三资”监管平台,定期对县、乡“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巡查,紧盯土地流转、集体资产租赁等重要事项及关键环节,依法打击侵占村民和村集体利益的违法行为。二是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及抵押、担保权能。在江川区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通过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带动农村金融快速发展,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民群众增产增收。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制度及条件建设,举办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员培训,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依法办理投诉、举报及信访等案件,推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年内,全市纠纷调解仲裁人员共计174人,聘任仲裁员220人,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人数57人。全市累计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数92件,累计调处纠纷数83件,调处率90%。
(六)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业监管和农业行政执法。一是进一步规范农业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印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有力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无证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私屠滥宰、违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信息进行公告,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2022年先后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玉溪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等信息。三是建立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相互移送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农资市场监管,有效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形成多方配合、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执法新局面。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行政案件(普通程序)203件,受理举报案件26件,办结案件(普通程序)186件,公开案件信息135件,涉案人员146人,罚款132.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47万元。
二、存在问题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采取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业监管和农业行政执法等措施,法治执法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仍需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仍需持续推进、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还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抓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实施办法》每一项职责履行好、落实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加强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参加各种培训等方式,持续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法律法规进村入户的重要抓手,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市100%的行政村,为玉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进平安玉溪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监管权限和监管层级,对实施清单进行进一步梳理,切实做好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按照《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统筹研究,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出台执法机构规格和框架设置的具体指导性意见。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人员身份事项,促进执法人员有序划转,全面实现执法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办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完善法人登记、人员转隶、集中办公等后续工作,统筹解决执法保障,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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