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502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1-09-30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中医药传承发展创新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2019年10月,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0年10月19日,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11月11日,市委王力书记对《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作出重要批示“读透文件,摸清情况,列出工作清单,提出工作措施。常委会上专题听取情况汇报。”收件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安排部署,积极与发改、科技、工信、农业、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建立玉溪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调研方案,组织开展调研,进一步找准我市中医药发展问题痛点、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起草《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一)建立玉溪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曾敏同志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建立由曾敏副市长为召集人、2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玉溪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开展调研,拟定调研报告和工作任务清单。成立玉溪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玉溪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工作方案》,将调研工作分为中医药事业组和中医药产业组,于2020年12月8日—12月14日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调研情况和部门“十四五”规划发展情况,市卫生健康委拟定了工作方案,经3次征求意见后形成《玉溪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研报告》(送审稿),提出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共108条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2021年1月6日市政府曾敏副市长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传承创新的目标任务。2月1日,市委副书记江华主持召开第二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玉溪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要求认真梳理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的问题短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起草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4月17日,市政府曾敏副市长第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听取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文稿进行了再次修改后发各部门再次征求意见。5月19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题座谈会,逐条讨论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创新举措。
(四)公开征求意见。分别于2021年4月25日、5月17日、6月16日3次征求市直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9个县(市、区)、卫健委相关科室、市中医医院意见,5月24日——6月1日,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征求意见建议的公示。共收到反馈意见39条,充分采纳了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作了修改完善。6月16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了论证。
总体来说,《实施意见(送审稿)》起草过程,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依次完成了调查研究、文本草拟、征求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市卫生健康委委内合法性审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研究、市政府曾敏副市长、市委江华副书记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市政府办办文科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广泛吸纳了各方意见建议。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提升中医药质量,推进产业快速发展、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中医药传承,推进开放创新发展、加强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等六大方面内容组成,提出了全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的25条具体措施。(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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