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7959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3-15 |
玉溪市2017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解读
玉溪市2017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解读
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自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问题,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卫生与计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20个,其中市直单位8个、县(区)级单位44个、乡镇(街道)卫生院67个(含中心卫生院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村卫生室642个;编制病床11115张,开放病床12811张;卫生技术人员14849人,其中乡村医生为1928人,执业(助理)医师5336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26,注册护士649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2.75。
2011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并于2015年顺利通过首轮复审。2011年、2013年我市两次被确定为全国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城市。先后两次获得2010-2011和2014-2015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城市。2015年我市被列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城市。2016年,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国家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全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被列为全国首批健康城市试点市。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锐意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医疗机制体制改革。我市自2015年被列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以来,始终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重点推进DRGs付费制度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市医改工作及成绩受到了各级关注,国家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和省委书记陈豪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大力推广玉溪医改地做好和经验;2016年,国务院医改办、国家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先后对玉溪医改进行了符合评价、专题调研和工作督导,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也多形式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对玉溪医改的进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高位推动、强力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市坚持“一把手”挂帅,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由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统一分管,并充分授权,形成了高效的改革决策和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审定了15项改革事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市委组织部抽调23个部门、80多位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充实到改革中来,成立了药品采购、DRGs支付制度改革、分级诊疗等12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月一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全力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目前,除中药饮片外,全市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已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财政补助20%和医院加强管理节约成本消化10%得到弥补。同时,按照药品价格与质量6: 4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审的方式启动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降低药品价格。与省平台相比,药品综合价格平均降幅约21%,全市每年至少节约采购资金1亿元左右,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就医负担。三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全市统一调整规范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大幅提高二级医院的一、二级手术费,二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提高部分纳入医保报销,引导患者在县域内就医;提高三级医院三、四级手术费,下调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四是探索推行DRGs支付改革。自主研发了DRGs付费系统,启动9家县(区)级人民医院新农合付费,积极探索新的医保支付制度和办法,促进诊疗行为的规范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不合理费用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16年,市级三家医院医务性收入同比增长28.8%。医疗收入增幅减缓,9家县级综合医院实施DRGs付费制度改革后,次均住院费用由2015年的4131元降至2016年的3630元,降低501元,群众就医负担减轻。五是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从建立完善5大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高度出发,按照医改试点城市的既定要求,2016年4月启动分级诊疗。对首诊医院、特殊人群就医、患者上下转诊、支持中医药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杜绝工作一刀切。六是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加强健康管理为目标,以自愿签约为抓手,2016年8月推开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目前,家庭医生签约率占辖区户籍人口的18.37%,其中签约重点人群占签约总人数的比例达到46.88%。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门急诊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6.11%、14.05%。
(二)试点先行、加强规划,全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信息化建设要求,我市自主研发了市级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市级卫生云平台、区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系统、区域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居民健康自助服务系统等软件系统,构建了玉溪 “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三大应用”的区域卫生信息化体系。全市67个乡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村卫生室和4家市级医院、12家县级医院数据中心已接入市级平台,综合上线率达93.3%,实现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也实现了全覆盖。2015年通过国家的成熟度测评,是全国通过测评的10个城市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通过的地级市。规划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全景医疗和远程协同,为群众看病就医、分级诊疗等创造更好条件。
(三)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有关加快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积极抢抓政策机遇,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完成玉溪医疗健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有效解决项目融资困难。为切实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破解项目建设筹融资难题,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2016年11月,率先在全省州市中成立玉溪医疗健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承担卫生领域政策性重大项目的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公立医院后勤服务保障任务。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投资6.5亿的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主体工程已封顶;投资6.3亿的市儿童医院已开工;计划投资7.9亿进行市中医院整体迁建。今后3年拟实施卫生补短板项目9个、总投资19.4亿元。
(四)健全组织、加强指导,全面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组织保障、财政投入、技术指导”三到位工作机制,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9874万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达45元。制定《玉溪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督导、考评制度,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每季度督导1次、每半年考核1次,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服务、卫生监督执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四项工作。全市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1.3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7.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8.1%、传染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10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管理高血压患者161534人、糖尿病患者39000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0236人,初步实现了动态化管理、个性化服务、均衡性发展,根本性扭转了“重医轻防”等现象。
(五)夯实基础、强基固本,不断提升基层人才队伍素质。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玉溪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医生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实施意见》,建立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六项机制,着力解决乡村医生素质不高、服务能力弱、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2102名乡村医生退出和退养补助1030.59万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2名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充实到村卫生室;对372名学历不达标的乡村医生开展学历教育。
(六)加强管理、落实政策,持续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单独二孩”政策落地顺利,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稳步推进卫生与计生机构改革,积极应对机构改革、生育政策调整、潜在生育高峰等因素叠加的影响,竭力稳定计划生育工作大局,自2015年5月23日起全面启动全市卫生与健康机构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卫计委(局)完成了卫计机构改革任务,10个妇幼保健院和计生服务中心(站)、64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和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已全部整合。客观分析人口形势,警示人口动态,督促各地坚持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编制出版《玉溪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办法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工作方案,拟定《玉溪市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两孩登记及生育统计月报制,不断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推行免费孕前健康优生检查项目,切实加快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和人口信息网格化建设,积极推进“和美家庭”创建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21万人以内,出生26024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489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65%,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86‰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08‰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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