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40070 | 文     号 | 玉发〔2024〕1号 |
来   源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1 |
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持续推动玉溪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突破发展,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云发〔202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保安全,实现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面积、提单产两手发力,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67.37万亩、产量61.9万吨以上,稳定油料种植面积21.4万亩以上,大豆种植面积1.8万亩以上。及时足额兑付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持续推进新一轮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继续实施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稳定蔬菜种植面积150万亩、产量350万吨,稳定畜牧、渔业生产,确保生猪出栏增长4.5%以上,肉类总产量增长3.6%以上、禽蛋产量增长3.5%以上,水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做活林下经济文章,开发森林食品,发展林药5000亩、林菜5000亩、林蜂1万群、林下禽类5万羽示范基地,支持引导食用菌产业发展。争创国家、省康养基地,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深度融合,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产值突破10亿元。构建完善“粮烟协同”发展机制,积极推广烟粮、烟油、烟菜等常态化轮作模式。
(二)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坚决完成293.46万亩耕地和22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1.04万亩。健全“大棚房”常态化监管,严防“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整改复耕,按时序推进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改。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耕地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推进撂荒地利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种好用好无人耕种的撂荒耕地。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内业检测工作。
(三)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5万亩以上,全力争取国家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新(改、扩)建设施农业面积不少于1万亩。持续推进全域现代化水网体系建设,加快新元大型灌区和洋发城、十里河、亚尼河、白沙河中型水库建设,加快“三湖”湖外农业用水循环综合利用工程和19件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强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升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加强农业综合防御体系建设,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探索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作用,用好用活水资源。
(四)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强化农业装备支撑,加快适宜农机具的研发推广,着力补齐农业机械化短板,确保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55%。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围绕粮油、花卉、水果、蔬菜等作物,加快主要作物良种和关键技术推广,推进元江省级玉米制种基地建设,确保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7%以上。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把现代数字信息技术融入基地的建设、管理、运营等环节,推动全市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
(五)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强粮食储备调节和应急保障,持续推进中储粮玉溪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加快建设40万吨中央储备粮仓物流设施、县级国有粮食企业低温储粮改造等项目。深入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依托中老铁路加强陆路物流通道和口岸建设,加快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建设。加强重要农产品消费监测分析,探索建立农产品行情分析信息发布机制。深化食物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推广粮食机收减损措施,散粮运输和储存运用新型装具。加大反食品浪费宣传,弘扬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二、着力强产业,全产业链重塑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
(六)推动农业基地增量提质。持续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建立健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确保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规模化为基础、以设施化为支撑、以科技化为突破,坚持内培与外引相结合,聚焦烤烟、蔬菜、花卉、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畜禽等重点产业,充分利用耕地资源,做到能建必建、应建尽建,新培育认定市级基地100个以上。围绕“一基地一品牌”,建设一批高端大棚、标准化种养标杆,打造一批知名度高、辐射带动强的高端精品基地。加快建设数字农业基地、智慧农业基地,示范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低质向集约高效转型。修订完善基地评价创建标准,强化基地运行监测。加快提升基地建设质效,推动基地与经营主体转化融合,实现农工分离、农贸分离,培育壮大“四上”企业,新增“四上”企业30户。
(七)培育农产品加工聚集发展。以初加工为基、以精深加工为要、以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为核心,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全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突破性发展,重点优化以江川、通海为主的蔬菜,以澄江、华宁、新平、元江为主的水果,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以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为核心,围绕“一县一业”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探索以独立建园或“园中园”方式打造1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打造一批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集群,重点建设高新区九龙、江川区雄关、澄江市九村、通海县里山、华宁县新庄、易门县曾所、新平县小横山、元江县甘庄等农产品加工园区,确保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5%,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稳居全省前列。
(八)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做好全渠道整合营销,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健全完善农产品交易体系。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改造提升通海金山等一批农贸市场。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围绕蔬菜、花卉、水果等重点产业,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打造生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网络。着力打造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为主体的玉系农业品牌体系,开展“玉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建设行动,确保新增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产品80个以上。加快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深入开展农村物流配送全打通、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专项行动,确保快递服务行政村通达率100%。鼓励农业产业基地与农产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等进行合作,推动“玉品出圈”拓市场。
(九)推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以休闲农业、生态康养等为重点,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基地建设与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庄园融合发展的路子,力争创建20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6个省金牌旅游村、打造28条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做深做实农文旅融合。
(十)加快农业经营主体集聚提升。有序引导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深入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倍增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探索建立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农业经营体系,把小农户带入大市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龙头企业、“四上”企业的梯次培育新格局,新增农业龙头企业47户以上、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0个以上、市级家庭示范农场20个以上。持续推动、引导个转场、场转社、社转企,建立农贸分离主体培育信息库,用好各项扶持奖励政策,高质量推进农贸分离工作。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优质企业为重点,加快培育壮大“链主”企业,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实力、联农带农能力、品牌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蔬菜、花卉等专业协会发展。
三、着力促增收,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十一)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聚焦全市886户2732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精准施策帮扶,逐户逐人制定帮扶措施,确保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加强因灾因病返贫风险农户监测,落实好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农村脱贫家庭辍学学生持续保持动态清零,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9%,实施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320户以上。稳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保持在2.3亿元以上,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4万人,帮扶车间36个以上。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搬迁点的资金项目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六进”活动,推进“云品入沪”,拓展拓宽消费帮扶渠道。
(十二)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深入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重点特色产业,谋划实施一批整体性、区域性壮大富民强村产业。严格落实中央、省级衔接资金投入产业项目比例不低于65%、53%要求,整合资源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积极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通过发展生产、就业务工、土地流转、资金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多种收益和服务利益联结方式,与农户建立经营合作关系和利益联结关系,实现互利多赢。以基层组织力推动产业联农带农,让企业挣钱、农民增收、合作社和村集体有合理收益。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
(十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抓好高质量转移就业,加强摸底排查,畅通外出务工渠道,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民融入城镇、逐步市民化。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权益维护、生活困难农民工兜底保障等工作,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训1000人次。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充分挖掘就业岗位、落实补贴政策,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有事做,挣钱顾家两不误。
(十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落实好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考核评价方案,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条件,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通过自主经营、资源发包、物业出租、资产入股等方式,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开发集体资产资源,做大做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确保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在10万元以上,力争全部达到15万元以上。加快培养致富带头人,实施好“头雁”项目,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化、职业化路子,力争每个村培养3至5名致富带头人。
四、着力建乡村,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五)突出示范引领。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作为学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具体抓手,找准短板弱项和着力点,坚持因村因地施策,通过典型引路实现由点向面拓展、串点连线成片,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对标省级示范村、提升村和星级乡村建设标准,围绕建成“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55个、提升村875个和打造三星级及以上美丽乡村64个的目标任务,尽快补齐缺项、弱项、漏项,同步推进整治村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澄江市作为全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整体推进试点市,坚持问题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树立起一批全市可学可推广的典型。
(十六)强化乡村建设规划管控。接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全面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备案入库,增强乡村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强化乡村建设风貌管控,坚持因村施策、突出特色,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严禁搞脱离实际的“样板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十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绿美乡村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厕100座、户厕2556座,全市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9.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8%。持续推进清理整治农村临违建筑和危旧房屋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治乱堆乱放和残垣断壁,加强杆线有序化处置。深入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建成省级绿美乡镇7个、省级绿美村庄20个、市级绿美村庄615个。
(十八)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300公里,完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6座。深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力争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积极争取实施国家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加快农村地区4G普及和5G创新运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地区5G网络覆盖率达80%以上。开展全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完成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补齐农村消防、应急保障设施短板。
(十九)持续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实施学前教育启蒙筑基、义务教育创优提质、高中教育突破突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4个专项行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国家基本标准比例提高至90%、35%以上。关心关注农村“一老一小”,盯紧抓牢防溺水、校园安全、心理健康等事关每个家庭的事情,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乡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0%。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交多得、长交多得”激励机制。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农村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弱病残人员的关爱服务。
(二十)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以“三湖”流域为重点,优化规范畜禽养殖,实施农业面源污染专项行动和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持续调整种植结构,完成种植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作物32万亩以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50万尾以上。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4%以上。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完善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实施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
(二十一)推动城乡互融共促。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完成农转城户籍人口4万人。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推广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建立城乡学校共同体。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发展以中心医院为核心的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通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探索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积极培育和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
五、着力优治理,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十二)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基层党建“四级联创”,扎实推动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提质增效。优化驻村第一书记、驻镇兴村工作队、科技特派员、金融助理、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实施乡村人才支持计划,引导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领域人才定期到基层一线服务,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二十三)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实现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专项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教育转化和警示宣传,持续开展打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住房等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向农村全覆盖,增强农民法律意识。
(二十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赓续优秀传统农耕文明,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实施农村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抓好农家书屋阵地建设、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入实施“石榴红”、“润土培根”工程,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推广应用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提升德治法治纪治三治融合。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积极申报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新增创建全国文明村镇3个、省级文明村镇12个、市级文明村镇18个。
六、着力夯基础,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五)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改革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落实好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厅级和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挂联示范村制度,深入推进“四下基层”,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示范村和星级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谋划推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三农”领域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应对处置。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故事。
(二十六)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不低于9%要求。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充分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稳妥放活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探索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鼓励引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实行向上争取项目清单制,精准争取乡村振兴项目支持。围绕特色农业、文旅康养等重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大力开展市县乡三级联动大招商,有效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强化高标准农田、全域现代化水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七)鼓励创新机制激发动力。充分借鉴浙江“千万工程”、楚雄牟定经验,整合各级涉农资金和项目,构建财政、项目、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村集体、群众投工投劳和激励资金“七个一点”的整合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有限资金效益。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推广以工代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广泛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支部发动、党员带动、群众主动”方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构建党群共建共治模式。
(二十八)稳慎推进农村改革。持续推进江川区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两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红塔区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峨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路径,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入分配权有效实现路径。强化农村“三资”监管,持续推进“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九)强化统筹与考核。切实配强配优市、县(市、区)党委农办工作力量,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政策研究和督促落实职能,把党领导“三农”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同共建机制,形成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工作合力。开展县、乡统计业务指导培训,提升抓经济促发展内生动力。优化各类涉农的督查检查考核,突出实绩和实效,重在工作落实,该整合的整合,该简化的简化,用好用活考评考核这根“指挥棒”,不断激发全市上下抓经济促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政策解读《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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