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2221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1-13 |
玉溪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全面完成
2020年1月10日,玉溪市召开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移交工作座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培亮,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丽萍,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医保中心主任杨益昌,市社会保险局局长唐碧云,人社、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参与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培亮主持会议。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医保中心主任杨益昌同志,玉溪市社会保险局局长唐碧云同志讲话。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对近年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待遇审核资料、生育保险政策资料、财务统计收支报表等材料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接,移交生育保险结余基金6189万元。杨益昌、唐碧云代表市医保中心、市社保局签订玉溪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移交协议。
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惠及群众的一项民生工作。
自2019年4月全市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以来,为使全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职能和业务经办顺利移交、平稳过渡,确保两项保险的连续性,做到原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基金应收尽收,两项保险年度内待遇不中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医疗保障局靠前指挥,统筹推进两险合并工作。市社保局在做好市本级生育保险政策、数据、财统等资料移交准备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医保、财政等协调,联合发文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开展生育保险移交工作,对全市生育保险职责职能、基金合并、财务统计、信息数据等移交事项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全市各级经办机构自2019年12月1日起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业务从社保移交至医保部门办理,12月30日印发《玉溪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12月31日完成生育保险基金结余上缴市级财政专户,为移交做足各项准备工作。
玉溪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移交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标志着玉溪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全面完成。
通过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有利于整合社保基金及优化保险管理资源,对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实现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具有重要的作用。
今后,全市人社部门将会同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好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组合拳”,确保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奋力推进“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续持”的中国特色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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