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70985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1-22 |
玉溪市2017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险费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清缴工作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清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办〔2017〕47号)文件要求,我市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社会保险费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清缴工作。全市切实做好欠费参保单位欠费核实工作,配合地税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欠费清缴计划,加强欠费台账管理,认真做好清欠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欠费清缴工作动态,自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启动欠费清缴工作情况季报制度,确保社会保险费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清缴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市按照“先保后征”及“谁用地谁负责”原则,坚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不落实的坚决不予出具征地报件审核意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保持零欠费。
一、社会保险费欠费清缴工作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按计划应收回欠费6500.38万元,截至12月31日,已收回1859.47万元,还有4640.91万元未收回。
(一)企业养老保险。期初600户单位欠费4384.41万元,截至12月底,已累计收回353户历年欠费1122.51万元(完成省社保下达计划指标任务数650万元的172.69%),有计划但尚未收回欠费的单位278户,历年欠费尚未收回3261.9万元。
(二)工伤保险。企业工伤保险基金期初欠费726户296.27万元,已收回历年欠费335户71.5万元,截至12月底,有计划但尚未收回欠费涉及的欠费单位数400户,历年欠费尚未收回224.77万元。机关工伤保险基金期初欠费7户8.37万元,已收回历年欠费2户1.39万元,截至12月底有计划但尚未收回欠费涉及的欠费单位数5户,历年欠费尚未收回6.98万元。
(三)生育保险。企业生育保险基金期初欠费662户129.54万元,已收回历年欠费348户25.41万元,截至12月底,有计划但尚未收回欠费涉及的欠费单位数321户,历年欠费尚未收回104.13万元。机关生育保险基金期初欠费7户42.35万元,已收回历年欠费3户0.71万元,截至12月底有计划但尚未收回欠费涉及的欠费单位数4户,历年欠费尚未收回41.64万元。
(四)职工医疗保险。期初欠费1091户1358.9万元,已制定并纳入清欠计划。截至12月底,按计划已收回702户570.38万元欠费,有计划但尚未收回389户欠费788.52万元。
(五)失业保险。期初应核实核对欠费单位数653户,已核实欠费650户425.8万元,未核实33户,已制定并纳入清欠计划的欠费单位610户,未制定计划待纳入清欠的欠费单位43户。截至12月底,按计划已收回219户69.67万元欠费,有计划但尚未收回399户欠费261.59万元。
二、社会保险财政欠费清缴工作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财政欠费涉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按计划应收回欠费83.53万元,截至12月31日,已收回2.1万元,还有81.43万元未收回。
(一)工伤保险。期初财政欠费7户8.37万元,已制定并纳入清欠计划。截至12月底,按计划已收回2户1.39万元欠费,有计划但尚未收回5户欠费6.98万元。
(二)生育保险。期初财政欠费7户42.35万元,已制定并纳入清欠计划。截至12月底,按计划已收回3户0.71万元欠费,有计划但尚未收回4户欠费41.64万元。
(三)失业保险。期初财政欠费1户32.81万元,已制定并纳入清欠计划,截至12月底,有计划但尚未收回欠费32.81万元。
针对部分企业清欠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意义,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曝光,增强企业法人和个人的缴费意识和自觉性。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积极与税务部门配合,将五大险种均纳入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欠费清理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促进失业保险欠费中财政负担费用的及时足额拨付。针对不同企业欠费情况,采取不同的欠费清缴措施,分类清缴历史欠费,严格控制新增欠费,促进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要依法实施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对恶意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增加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办公自动化水平,尽快建立社会保险查询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信息查询,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力量上门催缴,确定清欠计划,制定欠费补缴计划。通过对参保单位欠费情况的全面清理核实,开展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宣传,组成工作组,深入欠费企业,找准欠费产生的问题原因,确定清欠计划,对所有欠费单位逐户制定欠费补缴计划及时跟踪。开展对欠费单位的监督检查、实地稽核,促进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对检查核实发现有缴费能力不按时足额缴费,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及时移交地税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依法惩治力度。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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