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765965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1-03 |
玉溪市人社局召开限期解决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布置会
11月2日,市人社局召开全市限期解决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布置会。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限期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89 号)文件精神,全面解决我市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实现2017年12与30日前老农保参保人员全部清零的工作目标。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玉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人社局分管领导、社保局局长、单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局长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具体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
杨玉光指出,处理好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实现新老制度的衔接,有利于体现养老保险政策的延续性、有利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老农保参保人的利益,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
杨玉光要求,一是要准确掌握政策。为做好此项工作,省人社厅根据人社部政策制定了相关处理办法,我市结合实际,明确了分类处理的意见,大家要准确掌握政策,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面对面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讲透业务衔接后新制度的优越性,取得参保人员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要精确办理业务。此项工作年底前要完成、全市涉及4万多人、业务处理关系个人利益,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区要有紧迫感、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可行性工作方案,把业务工作具体化、责任化,细化落实到各乡镇、社区。要充分利用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资料,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再比对、再核实,完善参保人员的信息,业务工作上力求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做的彻底、到位。同时,还要密切关注舆情,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若有发生及时向市局报告。
会上,市社会保险局局长张志萍对今年目标任务的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试点期间个人帐户的清理及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对做好明年社保缴费基数的申报准备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社保局副局长唐碧云原文传达学习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的社会保险业务文件,并对业务衔接按政策分类处理作祥细解释说明,进一步加深了参会者对具体业务办理环节及要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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