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21130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7-29 |
《玉溪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0年玉溪籍高校毕业生有11900多人,预计离校返玉报到人数有9500多人,同比增加20%。受疫情影响,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复杂,为让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措施。玉溪今年7月底也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玉就创发〔2020〕3号(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了4大方面出台19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出台是玉溪首次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综合性措施,是一份指导我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如何实现就业的办事指南,也是各职能部门如何服务高校毕业生的行动指南。更是当前疫情影响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利局面的“镇定剂”,是下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的“催化剂”和提振做好全年“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强心剂”。
三、文件的核心内容及惠民利民举措
《若干举措》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导向,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针对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冲击影响,从解决高校毕业生“人到哪里去”、补贴政策“资金哪里来”、工作任务“谁来抓落实”三个问题入手,以真招实策、真金白银、真抓实干促进就业创业。《若干举措》包括四个部分共19项措施:第一部分优化高校毕业生登记服务,有4条具体措施。一是优化毕业报到登记。运用“玉溪人才网”等做好高校毕业生网上实名登记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登记服务。二是优化档案管理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的接收、登记、保管等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三是优化就业失业登记。对报到登记满6个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面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并准确记录享受政策情况。四是实行“零门槛”落户。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择业。第二部分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有5条具体措施。一是及时提供就业服务。设立高校毕业生人社服务专员,定期开展电话回访服务,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二是拓宽各类就业渠道。明确了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3+3+5”模式,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聘实现就业;通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通过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企业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途径实现就业。三是规范用人招聘管理。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就业环境和氛围。四是开展招聘推荐岗位。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各类招聘活动,持续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岗位服务。五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确保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及时参加就业见习,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将就业见习补贴的标准由700元/人/月提升至1000元/人/月,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由800元/人/月提升至1500元/人/月。第三部分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有10条具体措施。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积极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渠道,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二是鼓励支持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化工商注册登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2年期限的免费创业场地扶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调整30%的创业担保贷款优先扶持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财政贴息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不超过110万元;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毕业3年内创业成功、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大学生创业补贴。四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扶持,由用人单位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0%的工资。五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将有培训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培训对象范围,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六是加强就业困难帮扶。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8类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并提供“一对一”帮扶,积极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七是加强就业权益维护。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八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实行职工名册网上劳动用工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九是鼓励参加社会保险。指导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支持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十是落实疫情期间政策。落实好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征集比例。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各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等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对在我市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第四部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涉及范围:户籍地、学籍地、生源地在玉溪的高校毕业生。
五、注意事项: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实名登记报到,登记时真实提供个人信息、就业状况、就业意愿等,以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精准岗位推荐、技能提升培训、就业创业贷款等就业服务。
六、亮点政策关键词:一是编制加岗位促就业。《措施》明确了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3+3+5”模式,第一个“3”即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聘实现就业;第二个“3”即通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5”即通过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企业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途径实现就业。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就业环境和氛围。二是真金白银扶持创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措施》配套出台了大力扶持自主创业,优化工商注册登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玉溪调整30%的创业担保贷款优先扶持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平台,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2年期限的免费创业场地扶持。三是多渠道拓宽就业途径。构建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对接平台,挖掘更多就业岗位,强化供需精准对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积极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渠道,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鼓励支持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渠道、多方式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并通过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征集比例,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等渠道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四是托底帮扶稳就业。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扶持。
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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