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60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201000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3.负责做好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的各类统计等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和政策执行、业务经办管理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资格认证、权益告知等工作。
6.负责社会保险政策、业务等培训工作。
7.负责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维护工作。
8.负责管理和指导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及应用。
9.负责经办市本级相关社会保险业务。
10.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县区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1.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信访接待和政策咨询,督促落实相关待遇。
12.完成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主动作为,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稳妥推进个人养老金全国先行城市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全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
1.聚焦“促改革”目标,持续深化社保领域重点改革。一是高位推进个人养老金全国先行城市工作。坚持超前谋划部署各项准备工作,搭建坚强有力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专题听取报告并作出部署,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宣传部门统筹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动员,相关金融机构主动担当参与,广大民众积极支持,举全市之力推动制度先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和较好反响。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参加个人养老金人数28.97万人,缴费总金额5641.80万元。二是推进省级统筹模式下的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玉溪市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落实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目前已办理优先参保586人。开展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康复)机构考核、确认及协议签订工作,确认2023 年玉溪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25家,协议康复机构1家。三是全省率先完成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移交,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移交,实现养老、工伤、失业三险合一经办管理,推动社保统一经办管理改革。四是稳妥有序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策和经办业务的统一,及时上缴存量资金和当期基金收入,加强基金运行和预算执行分析,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聚焦“调结构”目标,实施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市人大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列为视察内容并审议了工作报告,市政府专题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市人社局党组切实扛牢扛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出台了2023年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扩面增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任务落实。积极开展“六个一批”扩面行动,动态更新应用扩面增效两个实名数据库,鼓励县区出台政策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聚焦参保面低、结构不优等问题,聚焦市场主体、农村转移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大岗位人员、乡村医生等重点群体,精准宣传动员,统筹推进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扩面,全市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底,玉溪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0.10万人,完成省级下达任务167.71万人的101.43%,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别参保47.33万人、31.42万人、122.77万人,分别完成省级下达任务45.21万人、29.26万人、122.50万人的104.69%、107.38%、100.2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6.01万人,完成省级下达任务35.55万人的101.2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7万人,完成省级下达任务20.14万人的100.1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3.5103万人(其中:核心指标净增3.3986万人,师院上划1117人),完成省级下达扩面任务数3.5万人的100.2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416.5元,较2022年394.5元增加22元,同比增5.43%参保缴费质量提升。
3.聚焦“保民生”目标,推进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地。一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2023年为全市5463户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累计减负8529.34万元,为130户企业缓缴工伤保险费29.45万元。二是落实保发放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落实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按照3.75%的比例调整提高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至123元。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2023年全市发放养老、失业、工伤待遇54.31亿元、惠及43万余人,保障了全市广大退休人员、工伤和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三是落实社保助力乡村振兴政策。严格执行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一二三级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2023年全市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49182人,代缴金额合计543.558万元,代缴率100%,切实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四是常态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工作。截至2023年12月15日,完成2014年至2022年退休中人待遇计发10632人、清算9641人,计发完成率81.67%。
4.聚焦“防风险”目标,织密扎牢基金安全防线。一是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聚焦“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深入参保和待遇业务经办一线开展社会保险内部制度执行检查,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加强数据比对。充分发挥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作用,突出死亡冒领、服刑领取、重复领取等违法违规问题,有力防范社保基金跑、冒、滴、漏。今年以来,核查部省级下发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疑点数据共4162条,经核实473人违规领待181.96万元,已追回255人、106.05万元,追回率58%。持续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发挥作用,全市自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疑点数据共15355条疑点数据中,查实违规402人,应追回金额为86.66万元;已追回382人83.03万元,未追回20人3.64万元,追回率96%。三是强化基金运行监测分析,确保待遇发放。2023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8842万元、基金支出550955万元,结余484235万元。
5.聚焦“强服务”目标,社保服务水平和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常态化机制化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组织实施“社保进万家—全民参保 共享美好”活动月宣传服务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开展“征地农民进职保”、“动员居保转职保”、“社保进企业”等系列主题服务活动,推动社保扩面增效及“适老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累计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4.60万次,服务群众48.88万人,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19.72万人次。二是全面多维宣传,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与昆明信息港项目化合作宣传,线下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主题宣讲活动,线上广泛推送社保政策、社保公益广告及短视频等,基本实现了全渠道宣传。2023年在中国网、新浪、搜狐、澎湃新闻、云南网、云南日报、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等央媒、省媒以及市内本地的主流媒体平台刊载120余篇社保新闻信息,自制短视频《个人养老金,开启炫彩人生》和《玉溪社保挖呀挖》阅读量突破200万,高频次地出现玉溪社保好声音,构架全新的融媒体社保宣传矩阵,有力地提升了玉溪社保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使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作为统一社保经办门户入口,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就近办”、“多点办”社保业务的需求为出发点,推进社银、社邮合作,目前已与邮政、工行、农行分别签订框架协议,布设完成2个社邮服务窗口、14个社银窗口。落实灵活就业人员业务下沉至全市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管理科、信息中心、参保管理科、失业工伤科、待遇管理科、养老保险科、稽核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0,316,72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16,725.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5,404.58元,增长3.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5,404.58元,增长3.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的退休人员待遇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0,316,725.78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3,119.05元,占总支出的50.27%;项目支出10,103,606.73元,占总支出的49.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5,404.58元,增长3.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3,377.11元,下降1.00%;项目支出增加708,781.69元,增长7.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接待费用减少,培训费用也比上年减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的退休人员待遇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13,119.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57,798.01元,占基本支出的84.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5,321.04元,占基本支出的15.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03,606.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待遇差额补助2,681,411.68元,用于发放国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和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
2.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1,669,500.00元,用于发放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3.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补助5,671,015.05元,用于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
4.企业退休、内退人员住院护理费补助81,680.00元,用于发放企业退休、内退人员住院护理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6,725.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05,404.58元,增长3.07%,增加的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的退休人员待遇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59,79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2%。其中: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27,827.39元;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752,695.05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23,156.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681,411.68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7,708.1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3,515.29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69,500.00元。主要用于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和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资金、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独生子女奖励费补助资金、企业退休、内退人员住院护理费补助资金、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9,88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7,007.7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7,429.3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447.2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7,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642,946.00元;2210203购房补贴34,104.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按政策发放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8,0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8,0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0.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8,0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上级调研、下级汇报减少,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95.00元,下降2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95.00元,下降25.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上级调研、下级汇报减少,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的检查、指导工作及各地州来玉溪考察学习、县区请示汇报工作进行业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5,321.04元,比上年增加380,771.65元,增长32.42%,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2年由于财力紧张没有支付的部分费用,如2022年下半年的物业费在2023年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5,274.13元、印刷费3,000.00元、水费7,715.55元、电费15,931.16元、邮电费11,471.32元、物业管理费109,745.00元、差旅费146,478.00元、维修(护)费51,920.00元、会议费4,574.00元、培训费8,622.00元、公务接待费8,056.00元、劳务费47,179.26元、委托业务费231,400.00元、工会经费97,392.72元、福利费64,663.40元、其他交通费用380,65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641.00元、办公设备购置41,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5,375,799.26元,其中,流动资产260,161.09元,固定资产3,974,331.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1,306.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956.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828.23元,无形资产减少72,128.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6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2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68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68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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