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417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601000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表彰奖励和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人选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就业创业方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收入增百计划”;围绕全市10个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乡村振兴等项目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创业能力培训、网络创业培训,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返乡创业补贴政策,强化服务,推进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落实创业孵化扶持政策;深入实施“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专项行动,用好“十个渠道”,坚持“4个100%”,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2.社会保险方面。确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推进省级统筹模式下的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及省级新业态就业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工伤预防项目,推进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搭建扩面对象实名库,聚焦“八类重点群体”,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以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人防、制防、技防、群防”为着力点,推进风控措施“进流程、进系统”,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治理;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实施“康乃馨”行动,开展适老化服务。
3.人事人才方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做好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工作;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人才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配合实施好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加大各类人才服务基层和产业发展力度;全面推进“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
4.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等“绿色通道”,因地制宜开展“派驻仲裁”、“流动仲裁”,继续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金牌调解组织创建活动。推广应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试行“线上申请”、“线上处理”,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开展夏季、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启动“无欠薪企业”创建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34,965,33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65,331.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030,796.88元,增长52.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030,796.88元,增长52.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34,965,331.9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8,701.78元,占总支出的45.84%;项目支出18,936,630.12元,占总支出的54.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822,376.88元,增长44.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30,900.95元,下降15.01%;项目支出增加13,653,277.83元,增长258.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办公区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费由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28,701.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57,860.98元,占基本支出的8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0,840.80元,占基本支出的1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36,630.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263,630.1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263,630.12元,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度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发放。
2.委托业务支出600,000.00元,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勘察、监理等服务工作。
3.非税收入成本补偿性支出3,000.00元,用于保障2022年机关事业工人技术等级评审工作。
4.市本级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用于保障春节前对1-4级工伤人员、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慰问活动。
5.补助支出50,000.00元,用于保障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65,33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822,376.88元,增长44.83%,主要原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保障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863,63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5%。主要用于支付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82,96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8%。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部分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2,95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5,7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104.00元,支出决算为62,623.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657.8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96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9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104.00元,支出决算为62,623.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65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9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383.93元,增长2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77.93元,增长1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6.00元,增长44.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接待上级部门到本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人社系统人员到本市沟通交流、考察学习;县级部门到市级汇报工作、报送材料等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保留公务用车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人社系统人员到本市沟通交流、考察学习;县级部门到市级汇报工作、报送材料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0,840.80元,减少2,606,210.90元,下降51.3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办公区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费由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5,860.10元、印刷费16,500.00元、水费5,200.00元、电费41,000.00元、邮电费26,482.48元、差旅费163,114.50元、维修(护)费33,940.00元、会议费35,138.00元、培训费17,898.00元、公务接待费38,966.00元、劳务费855,690.16元、委托业务费67,000.00元、工会经费129,836.83元、福利费129,262.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57.84元、其他交通费用554,861.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442.64元、办公设备购置4,9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13,714,262.07元,其中,流动资产821,095.87元,固定资产5,443,62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449,545.2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99,247.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44,9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601111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202310271153112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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