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7527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20 |
玉溪市就业局 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9〕9号);
2.《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金〔2020〕12号);
3.《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玉溪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玉财金〔2020〕22号);
4.《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玉财金〔2020〕5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就业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至2025年,扶持自主创业1.80万人(户),带动就业3.15万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亿元以上(具体年度目标任务依据省政府下达本市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和贷款发放金额执行);项目重点任务是: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创业、促进就业。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确保2023年度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75亿元和年初存量贷款34.43亿元的贴息按政策兑现。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县(市、区)1 ,411.44万元,其中:红塔区240.78万元、江川区159.47万元、澄江市106.82万元、通海县198.29万元、华宁县158.8万元、易门县131.42万元、峨山县135.83万元、新平县176.15万元、元江县103.8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市财政局,依据当年下达各县(市、区)扶持创业任务数及贷款余额情况,提出贴息预算资金分配意见,并在60日内将资金全额拨付到县(市、区)财政部门。承贷银行按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计算贷款应贴息金额,每季度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向承贷银行拨付贴息资金时,应根据审核通过的应贴息金额,在1个月内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全额拨付到相关承贷银行。
1.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及所需贷款规模分解落实到各承贷银行。
2.人社、财政、人民银行三家工作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相关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人社、财政、人民银行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各承办部门、承贷银行协同做好借款主体资格审核,完善和优化贷款申报流程,做好贷款审核审批,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核拨和支付。
4.对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实行月度信息报送制度、季度通报制度。
5.根据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制订专项督查方案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该项目在扩大就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项目的实施,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创业促进就业。2023年预计通过发放“三项贷款”(“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6,950人、小微企业50户(具体年度成效目标任务依据省政府下达本市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和贷款发放金额完成),带动(吸纳)2.10万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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