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3141584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30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职责,统筹推动人社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3次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人社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把法治建设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研究制定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一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和调整下放工作,严格执行2021年取消的行政权力4项,下放并实行属地管理的行政审批权3项。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政策和业务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县(市、区)后工作连续性。加快推进社会保障“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减税降费成果,推进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成效明显。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保人社业务22项告知承诺制事项落实落地。着力做好人社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和市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市级人社机关26项政务服务事项和局属就业、社保、人才服务、信息、人事考试5家经办机构服务事项统一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对外服务窗口14个,统一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个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开展人社服务业务,极大方便了办事的群众和企业。积极承接省人社厅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梳理发布事项,按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本地化要素规范完善工作,并按照要求进行发布。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大力减少证明材料,大幅压缩办结时限,加快推进人社服务“一网通办”。2022年,认领发布完善公共服务事项168项,完成率100%;入驻政务大厅事项168项,入驻率100%;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高频率事项10个一件事“打包办”,27件事“提速办”,17件事“简便办”,30件事“跨省通办”。截至目前,人社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100%。二是积极营造人社服务的法治环境。全面筛理人社服务事项,向广大服务对象推广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大厅、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电子邮件办理等不见面、非接触渠道办理模式,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办理各项人社业务。围绕推进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高效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迅速打出“降、免、减、缓、延”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2022年,人社部门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社会保险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帮助企业纾困发展,1-12月,全市共为5060户企业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8584.80万元,受理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5421.7万元,对3126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465.06万元。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要求,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坚持把合法性审核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关键环节,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5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部门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法务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清单,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和监管对象目录库,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完成了年内证件到期或新领证人员参加网上考试及取证工作。二是加强人社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积极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为具体办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科配备了相关设备,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了2022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完成各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了发布。全年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2件,面商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未发生不予回复或不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情形。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好仲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乡镇基层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有效防范社会风险。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3655件,结案3655件,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3651件,其他4件,涉案金额6956.63万元,调解成功率为87.94%,努力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今年收到行政应诉通知5件,均按法院要求积极参与应诉。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应诉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七)深入开展人社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学法。党委(党组)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深入开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工作要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积极推动全市人社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及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实现全覆盖。适时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第十一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玉溪师院法学教授罗家云做了专题宣讲,参学人员作专题发言,不断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潮,从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暨平安玉溪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玉溪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各项任务落实,并按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及相关专项协调小组报送了推进落实的情况报告。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通过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专题辅导、人社大讲堂、法治知识竞赛、宪法宣誓等形式,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今年以来,举办法治讲座3期,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开展新任职和新入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组织2022年度证件到期和新申请证件2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资格考试,通过率80%以上;结合人社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学习观摩活动;同时,积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优化营商环境、劳动监察、信访等各类业务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人社干部职工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为人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三是抓好人社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题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线上培训。筹办玉溪市2022年劳动保障监察员仲裁员培训班,计划对全市130名基层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仲裁员进行培训。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普法重点内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活动,集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文明城市 普法先行”法治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等活动,着力推进人社普法宣传。五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的公共区域(含公共服务大厅、走廊等)设置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人社工作简报中刊载法治内容。依托人社办工区域、人社网站、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简报等媒介,将普法宣传教育、党建、党风廉政、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等融为一体,建立健全融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机关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为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发挥文化阵地对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平台作用,把法治理念、法治知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等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格言、文字标语、漫画等内容,在办工区域、人社网站、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简报上登载宣传,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从而实现普法教育经常化、长效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是:一是部分科室、单位和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二是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多样,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引领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还比较短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见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人社工作全局,与人社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健全依法依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推进实施“十四五”法治建设和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确保法治人社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健全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目录清单,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和监管对象目录库,强化“互联网+信用+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落实调解、仲裁、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走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服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持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加大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普法与行政执法的融合程度,深入开展人社政策法规“五进”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人社各项工作。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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