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22159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2-08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市人社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职责,统筹和推动人社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就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3次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人社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把法治建设与人社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8类211项权责事项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清晰合理确定部门职责权限,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审批权向一个科室集中、“一颗印章管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取消、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事项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取消调整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按照“省级统筹、标准统一、自上而下”的原则,全面梳理规范并细化政务服务事项,补充完善实施清单本地化要素信息,整合优化经办流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压缩办结时限,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突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不断建立完善和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面筛理人社服务事项,向广大服务对象推广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大厅、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电子邮件办理等不见面、非接触渠道办理模式,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办理各项人社业务。在疫情防控重点时期充分运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网上服务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和职业技能培训APP”等网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招聘和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围绕“战疫”目标,高效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迅速打出“降、免、减、缓、延”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2020年为全市参保单位降费减免共计16.95亿元(其中:降费9.23亿元,阶段性减免7.72亿元)。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方式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各县区及时联系存量案件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案一策”方案,有序恢复存量案件的审理工作,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电话、信件、网络、微信等非现场举报投诉渠道,暂停非必需的现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执法活动,引导劳动者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诉求。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人社实际修订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不断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我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部署要求,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准确把握备案审查范围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和野生动物保护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独特的优势和作用,聘请了滇玉律师事务所的5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我局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各工作领域和工作环节,年内共参与我局法律事务工作20件次,出具律师意见15件次,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法务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清单,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和监管对象目录库,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分两批次组织完成了年内证件到期或新领证人员取证工作。二是加强人社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出动324人对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110户进行检查。组织开展了疫情期间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行动,指导用人单位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全市共计1255人参与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42户次,检查发现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3件,责令改正3件。组织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专项行动,组成9个督导组对全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置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厉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举报投诉524件,立案查处22件,协调处理206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批2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3件。认真贯彻执行市级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召开了2020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截至10月底,11件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7件主办件面商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未发生不予回复或不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情形。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指引,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托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全市74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服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截至10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1.5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88.72%。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有关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受理办结5件、申请人自行放弃1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今年收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5件,均按法院要求积极参与应诉。
(七)深入开展法治人社宣传教育。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学法。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以上率下,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2020年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开展党组会议会前学法3次。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2020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关于组织参加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等,通过干部职工会、支部会、专题辅导、人社大讲堂、参加法治知识竞赛、宪法宣誓等形式,组织开展好干部职工学法。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期,举办“玉溪人社大讲堂”7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和业务知识考试5次,组织新任职和新入职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2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手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民法典、人社政策法规等线上测试学习活动。三是抓好人社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题培训、根治欠薪工作台账实操视频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线上培训,参训人员达到1300多人次。举办了玉溪市2020年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围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与程序类案件处理实务等对100名基层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了培训。举办了2020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业务培训班,采取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庭审观摩、分组讨论、问题答疑等方式,对60余名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普法重点内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周、宪法宣传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通过在行政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复议、信访事项处理等过程中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人社微信公众号、玉溪人社专刊等媒介刊载发布普法案例等方式,着力推动“以案释法”。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2020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部分科室单位和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不够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足、办法不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还不够,学习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多样,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引领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见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人社工作全局,与人社事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进一步健全依法依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行业规范和标准,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改革,理顺劳动保障监察各层级之间的工作职责,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避免多重执法和重复执法,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和监管对象目录库,强化“互联网+信用+监管”,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落实调解、仲裁、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走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四)持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认真开展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普法与行政执法的融合程度,深入开展人社政策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人社各项工作。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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