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9627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1-02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2020〕0279号建议答复的函
曹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独生子女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优惠政策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政策和依据
(一)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要求,为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从2013年起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服务和政策: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的服务。一是实名登记并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各地对高校或教育部门提供的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按户籍地进行层层分解,由基层平台主动联系,对回到当地求职的,掌握就业服务需求;对未回当地的,掌握就业状况并宣讲政策。二是就业指导+“一条龙”创业服务。针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其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三是就业困难毕业生“一对一”个性化帮扶。各地要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的政策。一是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二是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三是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四是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五是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六是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七是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
1.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三)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就业见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四)加大本地优秀学子奖励。《关于实施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玉室字〔2018〕17 号)文件在“计划”储备专项规定:
加大本地优秀学子奖励。玉溪籍学生考入 A 类“双一流”大学或到国外留学(留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考入B类“双一流”大学,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考入普通院校,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考入专科院校,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五)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9〕85号)规定: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甲类)、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乙类)、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丙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丁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戊类)、特困就助供养家庭(己类)、贫困残疾人家庭(庚类)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辛类),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凡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六)开发公益岗位进行就业扶持。《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引导用人单位设置城镇公益性岗位,加大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审批数量,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报名公益性岗位。
二、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切实抓好积极就业政策实施,研究印发了40余个政策文件,突出减负、稳岗、扩就业、兜底线多措并举,市级先后三轮派出九个督导组到县乡村督导,千方百计稳住就业基本盘,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1至7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3.6%,城镇登记失业率3.72%,控制在5.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6.6%。
(一)助力复工复产稳岗位。市县两级及时成立了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指挥部,建立了稳就业24小时调度工作机制,开展“百名人社专员服务千户企业”专项行动,全市设立401名人社服务专员对口服务5936户企业复工复产,帮助637户企业解决了4056人的用工,实现返岗复工18.5万人。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免、减、返、延、缓、补”等援企稳岗政策“组合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全市5556户企业阶段性降费和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79亿元,预计全年将为企业降费和减免13.56亿元;采取降门槛、提标准、减证明、优服务、快发放等措施,对213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782.9万元,稳定企业岗位9.1万个,稳岗返还企业户数是2019年的3.7倍;一季度集中全部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对87户企业兑现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业结构奖补、创业载体一次性奖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328.9万元。
(二)推进就业扶贫促转移。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们高度重视抓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坚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保障市内企业复工复产、市内转移就业为主,市外省外输出为辅的原则来开展工作,不仅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而且转移就业总数超过去年。全市建成了102.6万名农村劳动力实名数据库,截至7月,实现转移就业66.5万人,转移率64.8%;其中,57415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5241人,转移率61.4%;建成就业扶贫车间30个,吸纳就业9017人。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424个,吸纳贫困劳动力1712人就业。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农村劳动力7915人,转移就业4892人。据统计部门统计,2020年上半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2089元,同比增长20.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54.1%,同比提高5.7个百分点。
(三)抓实职业培训提技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我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1.99亿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今年,在省级下达我市3.5万人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我们自我加压,将培训任务增加至5.5万人次,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农村产业发展和各类群体多渠道就业需求,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已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截至7月,全市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6.7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22.2%,排名全省第三位,培训规模达去年同期的8.6倍。鼓励各类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中心,设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50家。支持玉溪技师学院、云南铜业高级技工学校与40 余家企业开展企校合作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招收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陶瓷工艺、焊接加工、汽车维修等20个专业的新型学徒3369人。
(四)突出重点群体拓岗位。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预计离校回玉报到的高校毕业生将达9500人,就业压力较大。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工作重中之重,研究报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19条政策,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线上线下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工作和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全市新增就业见习基地33个,共有就业见习基地222个。对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8类困难应届毕业生2571人兑现补贴资金257.1万元,对12名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及时发放了求职创业补贴1.2万元。扶持高校毕业生295人创业,发放贷款4395万元。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面向全国专项招聘基层教育、卫生事业人员867人。面向高校毕业生等招考公务员213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4人。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岗位115个。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工作,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3356人。
(五)提升工作水平优服务。按照应对疫情防控要求,优化推行线上公共就业服务,持续保障就业服务供给。组织开展了“玉溪市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活动”、玉溪市“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玉溪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玉溪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云南省第七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会等线上招聘活动,发布2747户企业15.6万个岗位需求信息,50.3万人次上线浏览求职信息,达成就业意向3.1万人。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深入乡村举办现场小型招聘会167场,提供岗位9.8万个,进场求职群众6.3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0.6万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六个一”行动要求,率先在全省开发了玉溪市网络申贷业务信息系统,推行创业贷款网上申请、网上审核,截至7月,全市发放贷款8.6亿元,扶持5570人、10户小微企业创业,排名全省第二位。积极推广线上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受理线上失业保险待遇申领7097人。优化就业失业登记,简化就业失业登记办理手续,通过线上线下办理就业创业证23887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曹杰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就业工作尤其是独生子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建议客观地分析了独生子女家庭就业的特殊性,独生子女作为当代一个重点群体,能否就业直接关系到民生底线、家庭发展,牵动一个家庭基本生活、牵动整个社会的和谐。我们将结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包括独生子女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做好以下工作,把我市的就业工作做得更好:
(一)抓好稳就业政策的落实。认真抓好《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稳就业保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到位。进一步发挥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压实市县乡村四级稳就业机制,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市稳就业的利民惠企政策落地落细。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工作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19条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不断线的服务,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通过推动园区企业吸纳就业一批,支持多种形式灵活就业一批,扶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一批,挖掘基层招聘岗位就业一批,增加政府购买岗位就业一批,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
(三)做好托底帮扶工作。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搭建平台,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发挥好托底帮扶作用。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体积极通过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实现就业。独生子女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就业群体之一,同等享受各项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设置城镇公益性岗位,加大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审批数量,为更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含独生子女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拓展思路,完善措施,主动作为,争取出台有利于包括独生子女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著 2039512 1317065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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