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9626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1-02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关于进一步做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意见的函
黄亨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主要政策和依据
我市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工培训转移就业政策为普惠制政策,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工均可根据实际意愿和需求,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性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岗位推送、参加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28号)文件规定,对农村劳动力中的贫困劳动力有一系列奖补措施:一是对参加职业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天60元生活费补贴、20元交通费补贴;二是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收入证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三是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成功,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就业3人(含)以下的,给予6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4人以上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四是对各县(市、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签订劳动力合同、用工协议或承揽合同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奖补;五是就业扶贫车间吸纳5人(含)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每吸纳1名贫困户,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按月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并且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培育发展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的通知》(玉人社发〔2018〕63号)文件规定,对农村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经其组织输出后实际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人数,凭组织输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证明、履行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的证明(输入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动用工登记名册、企业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向输出地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转移200元/人;全市目前共有753名农村劳务经纪人。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首要、最基础性的工作。7月28日,玉溪“六稳”“六保”再发力,出台《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玉就创发〔2020〕4号),推进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将从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化工作、市场化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四方面发力,配套做好劳动力储备和就业岗位归集、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高度重视易地搬迁安置点转移就业、落实企业减负稳岗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转移作用、调动农村劳务经纪人积极性、加强对外劳务协作等20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把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担保贷款报名、培训报名、岗位推送等业务下沉至基层平台,办事人员就近就便即可办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规范了信息来源,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我们高度重视抓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坚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保障市内企业复工复产、市内转移就业为主,市外省外输出为辅的原则来开展工作,不仅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而且转移就业总数超过去年。截至7月,实现转移就业66.5万人,转移率64.8%;其中,57415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5241人,转移率61.4%。一是明确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年初我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下发了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全市2020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新增转移就业计划的通知》,将省级下达的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分解到各县(市、区),并要求县级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街道(乡镇)和责任部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层层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做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出部署。二是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今年来,我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行动方案》《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通知》政策文件,及时转发了省级《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2020年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做好2020年劳动力资源余缺调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政策,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扶贫工作。三是点对点提升组织化转移程度。疫情期间,加强与玉溪市驻粤三个劳务工站的沟通对接,收集优质企业的就业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向外输出转移就业,向工作站服务地转移就业3585人。发挥人力资源公司的积极性,切实做好与企业进行沟通协调,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实现“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疫情以来,共组织24批656人“点对点”输出到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福建、广东、江西、成都、广西等地务工。四是动态核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据。按照“不漏一户、不掉一人”的原则,压实各县(市、区)、乡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和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员责任,据实动态更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农村劳动力基层调查APP”数据。做好县乡村三级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力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和动态更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全市102.39万名农村劳动力实名信息录入“云南省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数据库。五是多措并举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建成就业扶贫车间30个,吸纳就业9017人。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424个,吸纳贫困劳动力1712人就业。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农村劳动力7915人,转移就业4892人。
(二)抓实职业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我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1.99亿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今年,在省级下达我市3.5万人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我们自我加压,将培训任务增加至5.5万人次,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农村产业发展和各类群体多渠道就业需求,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已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截至7月,全市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6.7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22.2%,排名全省第三位,培训规模达去年同期的8.6倍。鼓励各类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中心,设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50家。支持玉溪技师学院、云南铜业高级技工学校与40 余家企业开展企校合作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招收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陶瓷工艺、焊接加工、汽车维修等20个专业的新型学徒3369人。
(三)助力复工复产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们把为企业恢复生产提供用工保障作为应对疫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着力稳定就业岗位。春节后,市县两级及时成立了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指挥部,建立了稳就业24小时调度工作机制,开展“百名人社专员服务千户企业”专项行动,全市设立401名人社服务专员对口服务5936户企业复工复产,帮助637户企业解决了4056人的用工,实现返岗复工18.5万人。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免、减、返、延、缓、补”等援企稳岗政策“组合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全市5556户企业阶段性降费和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79亿元,预计全年将为企业降费和减免13.56亿元;采取降门槛、提标准、减证明、优服务、快发放等措施,对213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782.9万元,稳定企业岗位9.1万个,稳岗返还企业户数是2019年的3.7倍;一季度集中全部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对87户企业兑现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业结构奖补、创业载体一次性奖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328.9万元。
三、进一步做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措施
黄亨本委员,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建议客观地分析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无
序化现象,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偏低,就业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不少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造成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难,适龄的社会劳动力浪费现象太过严重等问题。我们将结合我市的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拓展思路,完善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务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压实各级责任、整合各方力量,抓好我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20条政策措施的落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化、市场化、组织化工作,统筹做好岗位收集和促进转移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做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工作。
(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将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精准对接,开展“菜单式”培训。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用工企业对技能需求,结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意愿需求和劳动能力情况,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引导农村劳动力积极参加培训。探索行之有效的培育模式,根据农民学习的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开展“课堂教学—参观考察—实际操作”的分段式培训,增强培训的效果,提升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让农村劳动力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三)抓好就业市场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工作。一是发挥人力资源机构的作用。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发挥作用,广泛收集各行各业及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用工需求,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服务,努力实现“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的转移就业服务。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抓紧落实疫情期间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鼓励其继续加强转移就业服务工作。二是发挥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抓好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的政策,把促进转移就业与市内企业用工保障紧密衔接起来,加大农村劳动力向市内企业转移就业,支持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双赢。三是发挥农村劳务经纪人的作用。特别是乡村两级要充分发挥农村劳务经纪人熟悉乡情、民情的作用,用好这只队伍,帮助农村劳务经纪人与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对接上,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常态化服务,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切实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全市各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组织化转移率。二是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通过转移就业重点促进长期在城镇居住、有相对稳定工作的农村劳动力有序融入城镇。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推进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帮助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加强对农村转户进城居民创业的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就业指导、跟踪服务,确保有创业意愿的人员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增强“贷免扶补”政策的扶持力度。使转户进城人员实现“同城同权、同城同保”,充分享受市民化优惠政策。三是加大根治欠薪工作,确保农民工权益。始终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紧抓不放,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以赴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公平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著 2039512 1317065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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