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4155167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28 |
易门县开出违法垂钓首张个人罚单
水源地垂钓行为一直是水源地管理的难题,即使保护区多处设置了“禁止垂钓”的警示及宣传牌,但仍有人无视“禁令”,悠然垂钓。近日,易门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六街派出所针对岔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违法垂钓行为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垂钓人员3名,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违法垂钓首张个人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罚单,没收渔具3套,查获白鲢鱼12条,每人处以罚款150元。
自《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易门县进一步发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侵占水域岸线、非法取水、游泳垂钓等违法案件,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破坏水源地保护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动真格、出真招、见真效。
与以往联合执法不同的是,此次行动对拒不配合、不听劝阻的垂钓人员不再仅限于口头教育,而是首次采取简易处罚程序,当场给予实质性处罚。
易门县扒河流域水资源调度中心副主任王哲表示:“去年共开展联合执法3次,大多口头劝导,但收效不大,破坏水源生态行为屡禁不止。《条例》出台施行后,以法规的形式强化水源地监管执法,针对违法垂钓行为处以罚款,改变了口头教育的局限性,对破坏水源行为起到有效遏制和警示教育作用。”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通过法律法规的实施,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餐饮、放养畜禽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同时,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活动中,共建平安美丽幸福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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