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2339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3-14 |
玉溪市持续深化“党建+河湖长制” 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玉溪市持续深化党建+河(湖)长制,制定实施《关于深化“党建+河(湖)长制”工作的若干措施》,不断健全基层排查督促工作机制,抓好联合巡查、联席会商、联动整改和同题共答“三联一同”工作机制落实。
3月1日—2日,市委组织部、市水利局、市湖泊管理局联合组成工作组,赴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实地开展帮扶督导,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河渠沿岸违章建筑、水面保洁、污水排放等重点开展巡查,推动水域岸线有垃圾、污物漂浮等百余个问题河湖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改善河湖水域岸线环境。
3月13日,工作组赴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逐一召开问题反馈会,与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座谈,面对面反馈、手把手帮扶,指导问题解决措施,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组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抓整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三湖”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和2月26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暨“三湖”保护治理现场观摩会精神,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目标,进一步强化水岸线管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三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要对标问题抓整改。要对标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污染物溯源排查,找准问题结症,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彻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压实水利、湖泊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部门责任和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统筹推进“一进七清”工作,推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着力清除看得见的污染源。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抓整改。要持续深化“党建+河湖长制”,认真落实“党建+河(湖)长制”工作21条措施,压实河湖长责任、网格化管理责任、保洁管护责任,切实营造党建引领、河长垂范、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良好清河氛围。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统筹力、组织力、服务力,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河湖保护治理。
工作组还对调蓄带腾空清淤晒塘、化粪池排查清掏、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等具体工作做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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