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102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06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玉室字〔2019〕28号文件“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科学技术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能职责为:
1.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创新重大科学工程等。
2.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工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拟订科技创新战略,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体系建设,促进产业持续发展,指导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科技创新工作。
3.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4.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5.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孵化平台认定的申报,编制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实施管理。
7.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区的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全市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8.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来玉溪工作各类外国人才的审批、管理和服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交流工作。牵头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配合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编制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管理市级各项科技创新经费;制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9.牵头建立全市科技管理的规划、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事关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的领域,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1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2.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科技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创新管理工作。
13.承担玉溪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优化创新布局,培厚“创新土壤”
一是全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好国家创新型城市迎评攻坚战,充分发挥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到昆明市科技局学习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经验,组织协调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对照总结评估标准,重点梳理3年建设期国家创新型城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举全局之力,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归纳总结经验、成效亮点,完成材料汇编;主动赴省科技厅邀请领导、专家召开模拟总结评估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及时做好查缺补漏。5月10日,市委王力书记率队赴科技部汇报答辩,玉溪国家创新型城市通过科技部总结评估,创建工作成效斐然。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政策保障。聚焦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对玉溪建设“一极两区”的目标定位,主动融入,积极谋划,起草《玉溪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市级领导挂钩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方案》、《玉溪市打造生物医药高地实施方案》、《玉溪市科技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科技创新政策,拟于年内印发实施,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创新活力。三是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强化科技引领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说到玉溪,就想到生物医药;说到生物医药,云南一定是玉溪”的要求,统筹推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起草《关于成立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并于今年8月印发。深入实施《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优先发展生物技术药,创新发展中药和民族药,积极培育产业新增点,加快建设生物制品、中药健康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基地。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的服务指导,重点做好对沃森、维和、赛灵等龙头骨干企业的科技服务,突出做好对氧多多、西美西等新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跟踪指导,积极做好对一批小弱生物医药企业主动帮扶,推动促成市校生物医药产业合作。
2.夯实创新基础,扩展“创新矩阵”
“增量提质”,培育创新主体。建立“小微―科小―高新―领军”的企业培育成长体系。瞄准培育、引进、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把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纳入对各县(市、区)年终考核任务;强化调研服务,3次邀请省级专家到我市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一对一“诊脉”、“问病”、“开方”等方式,现场帮助企业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问题。瞄准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培育挖掘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全市第一批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9户,第二批申报高企12户,预计总数累计达160户以上。今年截至目前,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8户,比上年增加54户,增长72.97%;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37户,总数达1,052户,居全省第二位。
“培优育强”,建设创新载体。认真牵头做好高新区优化提升工作,督促高新区及相关园区修改上报《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情况及发展规划报告》,完成《玉溪高新区总体规划》(修编)上报省开发区优化提升领导小组。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玉溪高新区启动建设云南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锂电池云南联合实验室。聚焦推动创新创业,组织申报省级众创空间3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截至目前,全市众创空间常驻创业团队147个,众创空间服务人员67人,创业团队人员751人;全市孵化器内企业总数143个,在孵企业135个,在孵企业从业人员978人;组织24户企业参加省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1项、三等奖2项、优胜奖2项。推进玉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升建设,组织申报省级“星创天地”6个,3个获认定,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技术创新攻关,组织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打造科普阵地,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普基地22家,申报数创历史新高,仅次于昆明市。通过玉溪市区块链产业金融平台,构建了玉溪市科技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3.打通创新链条,激活“创新因子”
撬动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举办了玉溪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培训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培训班,邀请省级专家进行授课,提高各级科技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企业研发经费归集统计能力;联合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开展了研发经费投入专项调研,与企业“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指导企业做好研发经费投入上报工作,应统尽统,精准统计。
加强科技合作交流,链接创新资源要素。加大以“科技入玉”为主导的科技合作。组织玉溪师院、中科(玉溪)创新园、玉溪旭日塑料、云南汇龙科技等企事业单位赴中科院理化所、过程所、软件所对接合作项目,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推动中科院云南天文台抚仙湖观测站“2米环形太阳望远镜”项目开工建设。强化以“昆玉区域创新联盟”为主体的昆明市与玉溪市科技合作,起草《昆玉科技合作协议》。积极融入国际科技合作,与我市11个相关部门联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工作措施》;积极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争取“智汇云南”项目,推荐玉溪技师学院申报“东南亚科技人才培训”项目需求。深化市校合作,认真履行好市校合作联络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职责,督促9个市校合作对接协调联络组开展与云南10所本科院校的市校合作工作,推动每所院校帮助玉溪办1-2件实事。加强与云南大学合作,牵线搭桥促成市政府及我市相关单位、企业与云南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重点推进玉溪市与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合作共建“锂资源绿色开展与综合利用实验室”,促进锂资源全产业在玉溪市落地;积极推进元江镍业与昆明理工大学在镍资源产业化、蛇蚊石科研攻关及产业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与云南农业大学合作,代市政府起草了玉溪市与云南农业大学合作协议,组织签约活动。推进科技招商,聚焦“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建设”与联诚科技进行对接洽谈;聚焦“科技金融助推创新型企业发展”与招商银行进行对接洽谈;聚焦“依托区块链产业金融平台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平台”与京东进行对接洽谈;聚焦“三湖治理,以技术创新促进水质提升”与中国冶金地质西南集团昆明院进行对接洽谈;聚焦“产业项目合作与应急救援装备科研合作”联动市消防救援支队与长沙三一集团进行对接洽谈;聚焦“锂矿资源开发与利用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与云科院进行对接洽谈,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
加快创新成果转化,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云南省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成果转化项目5项;1—10月,推动中科玉溪创新园促成科研院所与玉溪企业对接的科技成果40项,促成玉溪企业各类合作签约项目8项,推送中科院所各类创新成果项目100项。邀请专家对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申报政策进行解读、辅导,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获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支持资金200.00万元,云南曙光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获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支持资金180.00万元,玉溪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获得省科技厅3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2021截至目前,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3.00亿,创新成果加速转化。
4.凝聚队伍合力,打造“创新铁军”
全面抓实队伍建设,以持续深化“玉溪之变”为主题,以积极服务和融入“一极两区”建设为抓手,开展“兴学习、深调研、解难题、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的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省、市委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安排部署,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考核评估等量化、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将全面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采取“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局班子成员做到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不少于10个;职级调研员做到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做到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40天,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不少于8个;一般工作人员做到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40天,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不少于5个。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将抓落实作为落脚点,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重点工作台账管理、目标考核、跟踪督察、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造了一支“唯实惟先,担当作为”的科技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2.玉溪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3.玉溪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4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32万元,占总收入的95.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66万元,占总收入的4.06%。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376.27万元相比减少127.29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项目资金348.6万元中248.6万元财政未下达项目指标,未给予预算执行;其他收入50.66万元,比上年减少40.71万元,下降34.79%,2021年其他收入为:上年云南档案征订退款0.01万元、科普统计经费0.45万元、“科技入滇”项目经费50.00万元、2021年联系专家工作经费0.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0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57万元,占总支出的96.80%;项目支出38.49万元,占总支出的3.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296.46万元相比减少92.40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年初预算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相关培训、会议、考察、调研等活动相应减少;二是年末市级财政困难,项目资金其中50.26万元,已经发生并录入系统,但财政未允许列支,结转至2022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5.57万元。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158.05万元相比增加7.52万元,增长0.65%;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行政单位政府购买餐饮服务预算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49万元。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38.41万元相比减少99.92万元,下降72.19%;主要原因: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项目资金348.6万元中248.6万元财政未下达项目指标,未给予预算执行。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经费33.19万元,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经费投入培训等。
2.2020年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0.36万元。
3.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补助资金4.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214.26万元相比减少10.65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变动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8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科学交流与合作、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及发放离退休费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发放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1万元,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预算的7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7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77.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大量减少。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均有所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0万元,下降1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1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8.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大量减少。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均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万元,占48.53%;公务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占51.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科技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领导到我市进行科技项目调研考察等,以及下级科技部门相关人员前来我局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62万元,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98.14万元相比增加8.48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行政单位政府购买餐饮服务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4.55万元、咨询费3.06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1.88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差旅费17.49万元、租赁费63.3万元、会议费1.87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劳务费6.13万元、委托业务费43.96万元、工会经费5.13万元、福利费4.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821.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7.15万元,固定资产212.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1.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1.29 | 507.15 | 212.96 | 38.27 | 174.69 | 101.00 | 0.18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玉溪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创新型城市创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报.pdf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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