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64723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17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规定,以及《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2)要求,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涵盖了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一年度玉溪市应急管理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的内容。本报告将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下玉溪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专栏公开发布,如有疑问,欢迎来件咨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知情权,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局机关相关政府信息,2020年累计发布了331条信息;我局与《玉溪日报》建立了合作关系,以主动报送及邀约报送、邀请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玉溪本地主流报刊公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020年累计主动通过玉溪日报发布信息34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有效开展;我局开设“玉溪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于2020年5月上线,由应急指挥中心规范管理微信公众号,严格做好公众号日常维护、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保证公众号运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玉溪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文章142篇、视频37条、音频2条,关注“玉溪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的粉丝数为3564人,按时完成了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手续。二是依申请公开。2020年以来,玉溪市应急管理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申请公开咨询情况。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下发了《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局领导分工及联系县区的通知》及《玉溪市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明确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永生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教育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培训重点内容。制定了《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任务分解的通知》玉应急发(2020)8号,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考核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等,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认真考评。四是平台建设。我局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平台建设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模块运行正常;我局已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等网络回应工作,今年我局未收到网上留言。五是监督保障。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属于市政府组成部门,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要求。一是我局今年未出台过规范性文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法律法规》专栏跟新了有关应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条例。二是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门职责,狠抓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强化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公开,对32家达到标准化的企业进行公告,公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和事故情况通报12期,及时公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监督检查82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重点工作信息通报。三是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不留死角,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对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内容公开30项,行政处罚13起;2020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四是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五是我局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六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20年度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在政府集中采购中采购了玉溪市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项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发票及合同已在政府信息网公开发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11月18日更新完善了《玉溪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2020年,玉溪市应急管理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申请公开咨询情况;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我局对外宣传报道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程序,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按要求填写信息公开审批单;对局域网站的信息发布实行专人管理,一律按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挂载,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当而造成泄密。加强网站保密检查,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5 | 减 | 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增 | 1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79152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体平稳,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2020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支持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人员基础素质。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应急管理类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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