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522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21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省重要讲话精神和玉溪市委市政府“5577”总体思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精心组织完成了部门和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局党政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宝华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局党委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健全应急管理局法治机构建设,在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将与法治工作相关的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支队,工作安排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要求落实到位。工作经费据实列支,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把法治建设纳为“三重一大”内容,党委按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并经常督促检查副职和各科室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让全体干部职工深知推进依法治国责任,并对法律敬畏,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工作、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2021年市应急局党委精心制定包括学习《宪法》、《民法典》、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逐项加以落实。一是在党委会上组织学习《宪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宝华发言谈体会、谈认识,谈依宪依法行政和推进行政执法,推进应急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是经常性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法,讲守法、讲依法、讲执法;邀请云南汇欣律师事务所肖青律师为市县两级应急局干部职工专题讲授《安全生产法》的知识;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对《安全生产法》、《宪法》、进行集中学习。三是组织观看《生命重如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提升应急管理干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四是利用“安全生产月”向社会宣传法律的同时,强化系统内部的普法和学法。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和应急管理部部门规章等内容,市应急局党委为干部职工法治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条件。市应急局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不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能自觉尊崇宪法、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带动身边人员学法守法,有效促进了全局、全系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用法治智慧破解难题的能力。
(三)树立法治思维,讲规矩、重程序。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宝华严守党规党纪,高标准严要求,政治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遵守国家法律,决不歪曲和变通,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上时刻保持主动,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把行政审批、执法及监督关,依法组织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调查,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和歪门邪道。在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案审会专题研究执法案件时,时常特提凡事依法、凡事讲程序、凡事讲证据,要求各个分管领导、各个职能科室梳理行政处罚案件,是否符合法律、是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情况,发现问题严加整改。阐明依法按程序办事,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也是对社会宣传的最佳方式和途径,不但可以防止个人滥用职权、肆意专断、徇私舞弊,还能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减少工作失误,防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让权力更好地在阳光下运行,才会更加有助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康推进,维护公平正义。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法治政府建设纳为重要工作落实。建立了党委会年内专题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制度,明确了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落实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召开了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市应急局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等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对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疫情期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监管等相关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提出落实推进工作具体要求,确保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检查执法情况,促进执法水平提高。为更好地发挥行政作用,推进执法水平提高,强化对执法工作的领导,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的监管,发挥监督执法对事故的遏制作用,市应急局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结合职能转变和重点工作思路,对全市2020年度的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了各级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有效促进各级应急部门执法及监管水平和质量提升。2020年度市应急局的行政执法案卷均被评查为合格以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和调整工作。积极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按程序和要求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按要求上报市政府办备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监管部署,抓重点、强监管,敢担当、严执法,求规范、提效能,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领导班子在进行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时安排政策法规科对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专业性较强的决策还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将法制宣传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继续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名单。
截止11月30日,市应急局2021年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并按照司法局要求及时组织新取证或换证的执法人员进行考试,确保执法者身份合法、有效。2021年,市应急局按照执法计划对重点检查了40户企业,随机抽查企业60户,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4起,依法处罚金额150余万元,实际收缴罚款66万余元,其它为延期缴纳罚款。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和主要负责人应诉制度。2021年度,市应急局没有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市应急局行政行为没有被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撤销;没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六)持续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严格按市政务管理局要求,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的梳理录入,并督促职能单位推进工作。2021年1—11月22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取证3户;非煤矿山延期换证4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5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8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1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换证6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变更2户;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户;特种作业操作证3858件;共计办件:3899件,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情况进行公告。
(七)推进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一是按照国务院“放管服”专项督查的相关要求,分别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局办区域设置便民服务宣传栏,制作并印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简版9500份供群众自助取阅或交由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发放宣传,确保任何一个申请行政审批的法人或自然人都能事先得到有效的服务指导。二是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在市场监管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文件精神与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查方案(试行)的通知》(玉双随机联发〔2020〕3号)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门联合检查6户次,完成了《玉溪市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查工作细则(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求的工作和目标任务。
(八)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市应急局在配备一名公职律师的情况下,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都安排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审查把关出具法律意见,并经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查为前提。市应急局始终坚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把关制度,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
(九)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宣传与培训。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过云南省“依法治省信息系统”向市司法局报送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普法。结合今年第二十个“安全月”活动,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策划了一系列活动。按照玉溪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38次,参与722人次。组织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如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49场,参与2243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14场,参与782人次;参与知识竞赛71856人。 制作各类宣传产品1812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7场,参与358人次。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9场,参与2748人次。
2、组织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领导班子专题学法为引领,采取请法学专业人员读法释法集中培训学习和督促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学法自觉性和知法、守法意识。
3、开展庭审旁听以案释法、学法用法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市应急局于今年4月,组织部分各县(市、区)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执法机构、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和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约20人,到通海县应急局现场学习执法实务,就现实案件办理进行观摩,让应急执法人员进行最直接、最真实、最有效的现场学习,提高执法办案取证工作水平;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1年共培训144班,培训6183人次。千方百计加强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夯实基层执法基础。
4、拓展普法阵地、强化信息报送。市应急局充分利用《玉溪日报》、玉溪网、玉溪市电视台、玉溪市广播电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等主流媒体及平台,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宣传引据全市公共安全生产意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题,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6月1日上午,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红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了启动仪式,使广大人民群众熟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形式,让“安全生产”入耳、入眼、入心于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和企业人员。6月16日,云南省2021年“安全宣传咨询日”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月主题晚会在玉溪市举行。活动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贴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玉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四十多家单位参加咨询,现场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材料,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宣传咨询点还运用VR体验、警示及应急救援演练、知识有奖问答、消防装备展示等一系列活动,用直接面向公众交流互动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公众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今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与42601人。竞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成语》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培养了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
一年来,我局全面依法履职,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但仍然存在执法力量依然薄弱、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和不足,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产业安全发展要求的短板日趋凸显,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按照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厘清职能、理顺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培训和业务培训,打造高素质的应急管理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水平,增强化法制观念,提高应急部门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应急管理队伍。
(二)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深入开展培训类隐患排查治理,对不符合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取缔,持续打击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质。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完善网络考试平台。规范开展企业“三类人员”培训与考核,严格持证上岗制度。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素质。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及从业者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形成全社会“大安全”格局。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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