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0657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11 |
市应急管理局争取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713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82422人
市应急管理局争取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713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82422人
市应急管理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首要位置,扎实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冬春救助资金补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摸清底数、应救尽救。2023年以来,受寒潮、强降温、干旱、风雹和降雨等天气影响,全市各地相继发生了干旱、低温冷冻、风雹及洪涝等自然灾害,共造成58.81万人、4.76万公顷农作物受灾,房屋倒塌、损坏10户26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7.18亿元。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指导组织各县(市、区)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受灾群众实际困难,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周密制定方案、细化救助措施、倒排工作进度,认真细致进行需救助情况摸排,结合受灾人员困难程度、灾害损失、自救能力等实际因素,划分不同标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积极争取、加强保障。为使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得到保障,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细化冬春救助方案和指导标准,督促县、乡两级规范“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各环节流程,重点关注受灾的房屋倒损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众需求,突出重点划分三类标准细致进行救助资金测算,向上争取到2023-2024年度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713万元。
三、按时发放、及时救助。资金下达后,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召开会议对资金分配拨付、救助对象公示、“一卡通”发放等各环节工作倒排时限并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县、乡、村三级进一步核实完善救助对象信息,确保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将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受灾群众手中。截至1月10日,玉溪市已全面完成2713万元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82422人,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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