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739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15 |
2022年1—2月玉溪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2年1—2月玉溪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3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8.18%。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0%。
1—2月,全市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32%。
一、分行业事故情况
(一)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25%,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75%,其中:工贸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化工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二)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减少8起、下降80%,死亡人数减少9人、下降52.94%。
(三)采矿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减少1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0%;
(四)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二、县(市、区)事故分布情况
2月份,红塔区和新平县各发生一般事故1起,江川区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其余6个县(市)未发生事故。
1—2月,红塔区、江川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上升,易门、峨山、新平3个县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澄江、通海、华宁和元江4个县(市)均未发生事故。1—2县各县(市、区)事故情况如下:
县(市、区) | 事故起数 | 同比 | 死亡人数 | 同比 | ||
+,- | +,- % | +,- | +,- % | |||
合计 | 9 | -9 | -50.00 | 17 | -8 | -32.00 |
红塔区 | 2 | 1 | 100.00 | 3 | 2 | 200.00 |
江川县 | 2 | 1 | 100.00 | 7 | 6 | 600.00 |
澄江县 | 0 | -1 | -100.00 | 0 | -1 | -100.00 |
通海县 | 0 | -1 | -100.00 | 0 | -1 | -100.00 |
华宁县 | 0 | -3 | -100.00 | 0 | -8 | -100.00 |
易门县 | 1 | -3 | -75.00 | 2 | -2 | -50.00 |
峨山县 | 2 | -2 | -50.00 | 3 | -2 | -40.00 |
新平县 | 2 | -1 | -33.33 | 2 | -2 | -50.00 |
元江县 | 0 | 0 | 0 | 0 |
三、近期工作建议
进入二月份,生产经营活动已经陆续进入“恢复期”,同时也进入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期,1—2月全市多起事故频发,特别是江川区“2.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议近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牢安全发展理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要深刻汲取近期我市发生的多起事故教训,认真按照近期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组织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措施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强化履职担当,坚决避免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各行业部门要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商贸制造、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风险研判分析,切实查找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认真修订完善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走细,确保整治工作收到真正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突出监管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监管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坚持依法依规,对标对表,从实做细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分级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紧盯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紧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等灾害风险,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危险因素,加强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强化应急救援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科学施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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