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3372 | 文     号 |   |
来   源 | 财务科 | 公开日期 | 2023-10-26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1000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配套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评估、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及食品安全标准的释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的调查,开展全民营养计划。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抓好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改革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传承与发展政策,指导中医医疗综合改革。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防控干预措施和关怀求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玉溪市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持续推进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卫生重点项目、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对照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卫健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玉溪市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印发了《全面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意见。出台“兴玉英才支持计划”配套政策。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核心指标常规监测县级覆盖率达100%。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截止2022年9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投资7.5亿元。抓实民生事业发展,已完成25728名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和健康指导。9个县(市、区)人民医院100%设置口腔科门诊、100%设立康复科门诊,8个县医院已设置眼科门诊、4个县医院设立老年病科门诊。全市托位数约4000个。
1.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疫情。一是按照“三查一兜底”,全面开展人员排查。截至10月16日,全市累计排查涉疫信息471241条,累计在玉204809人。二是强化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加强人、物、环境同防,实现对41类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及环境按频次要求每周全覆盖核酸检测。截至10月16日,全市累计检测标本4351906份,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规范接种点和程序设置。截至10月16日,全市累计接种疫苗5661579剂次。6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率为92.45%。四是规范设置定点救治医院和方舱医院。确定玉溪市人民医院为玉溪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发生疫情时接管江川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玉溪市儿童医院李棋院区、新平县人民医院。定点救治医院设置救治床位1090张。确定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区及玉溪职教园区为亚(准)定点救治医院,设置救治床位1170张。确定通海县人民医院为后备定点救治医院,设置救治床位500张。五是强化院感防控。持续抓好感控“四项机制”工作落实,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设置11家发热门诊,对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按照“三必查一询问”落实防控。六是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全市27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日检测能力单检6.336万管,拥有移动核酸检测车1辆(日单检能力为1万管),同时与8家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签订协议,在玉溪市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22.2万管;省内多地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时,至少为玉溪提供日检测量8.4万管。做好医务人员援边、援沪工作,1—10月,先后8批次抽调医疗卫生机构共405人外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先后两批次33人疾控人员支援勐海、澄江、江川疫情防控。
2.统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健康县城建设。全面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重点打造健康县城,其他县对标对表制定行动计划,同步启动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1+6+N”的工作大格局。编制《玉溪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玉溪市创建健康县城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健康县城创建动员大会。从“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7各方面制定详实三年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对全市9个县(市区)23个申报国家卫生乡镇的技术指导及76个省级卫生村的督导工作。完成75个市直党政机关、9个市直学校、5个市直医疗单位创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的抽检督导工作,顺利通过2022年健康云南控烟项目的调研及考核验收。
3.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卫健委推荐作为云南省唯一州市参与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建成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中心70个,卫生院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27个,乡镇卫生院开展溶栓82例,走在全省前列。上半年,全市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25.97%、住院次均费用下降4.48%,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5.23个百分点。全市9个县域医共体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已形成医共体打包付费、DRG付费、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项目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支付方式。
4.抓好产业规划和项目建设。完成《玉溪“健康大脑”可行性研究报告》、《玉溪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玉溪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年内全市计划新开工卫生领域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约21.78亿元。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73亿元,主体建设已完工;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7亿元,主体结构均已全部封顶,做好玉溪市传染病医院重新选址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48亿元,完成门诊医技楼和住院楼主体工程封顶。二季度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68.32亿元,现价增速达15.92%。1—7月完成争取上级资金7.71亿元,完成上年全年争取数的126.19%,完成上年任务数的108.04%。
5.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荣获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市第三人民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江川区人民医院通过创伤中心验收。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被省卫生健康委确定第一批云南省呼吸质控中心的哨点医院。开展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顺利完成全市7家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三年达标任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基层,召开全市中医药大会,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玉溪市中医医院与河南中医药大学一附院合作共建国家中医(脑病)区域医疗中心事宜。探索推行家庭医生团队与服务关系稳定的签约居民签订2—3年有效期的服务协议。2022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915675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75个乡镇(街道)711个村(社区)建成村(居)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实现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与老龄健康科、中医管理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教科、人事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玉溪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2.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玉溪市妇产医院)
3.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4.玉溪市中心血站
5.玉溪市急救中心
6.玉溪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7.玉溪市人民医院
8.玉溪市中医医院
9.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10.玉溪市儿童医院
11.玉溪市中山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抚仙湖院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3.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玉溪市妇产医院)
4.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5.玉溪市中心血站
6.玉溪市急救中心
7.玉溪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8.玉溪市人民医院
9.玉溪市中医医院
10.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11.玉溪市儿童医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5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33人(离休7人,退休1,126人)。
实有车辆编制80辆,在编实有车辆6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2,357,794,91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110,323.74元,占总收入的13.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038,956,035.3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6.4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28,552.93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9,226,506.57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政府对卫生领域投入加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293,279.98元,增长25.84%,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设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37,188,350.78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医疗机构事业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55,124.19元,下降28.25%,主要原因是2021年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收到迁建项目债务预算收入,本年不涉及。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393,796,727.51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211,154.36元,占总支出的89.20%;项目支出258,585,573.15元,占总支出的10.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598,230.72元,增长2.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431,184.08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政府对卫生领域投入加大,卫生支出增长幅度较大;项目支出减少13,832,953.36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支出影响所致;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5,211,154.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3,253,336.66元,占基本支出的45.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1,957,817.70元,占基本支出的54.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585,573.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9,991,591.72元。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项目支出32,528,436.70元,主要承担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爱国卫生运动、及疫情防控等项目。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96,059.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211,362.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44,93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0,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7,910,627.05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43,376.8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9,455.00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87,558.24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05,068.61元。
2.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项目支出73,084.60元,主要承担打击非法行医、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项目。其中:卫生监督机构支出395.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8,499.6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4,190.00元。
3.玉溪市人民医院项目支出141,993,406.32元,主要承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项目。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40,000.00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3,800.00元、综合医院支出110,175,121.22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7,443,80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90,32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34,244.25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5,050,357.66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7,145,759.19元。
4.玉溪市中医医院项目支出26,852,877.60元,主要承担中医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项目。其中:中医(民族)医院支出8,341,084.81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066,24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38,109.77元、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667,994.5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139,448.50元。
5.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支出4,749,558.99元,主要承担精神、神经系统疾病的治疗、科研和教学等项目。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06.00元、精神病医院支出1,192,473.15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869,92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6,9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42,422.4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7,437.39元。
6.玉溪市儿童医院项目支出2,623,800.00元,主要承担儿童疾病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等项目。其中:儿童医院支出498,200.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083,5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2,100.00元。
7.玉溪市妇幼保健院项目支出40,745,252.54元,主要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项目。其中:妇幼保健医院支出12,079,702.68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49,000.00元、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7,973,636.16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7,862.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0,635.7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02,000.00元、其他支出12,416.00元。
8.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6,530,094.40元,主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99,569.3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56.10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016,686.6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79,836.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035,544.8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854,001.48元。
9.玉溪市中心血站项目支出1,170,360.00元,主要承担血液质量保障、输血技术人员培训、输血科学研究等项目。其中:采供血机构支出652,16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88,200.00元。
10.玉溪市急救中心项目支出1,318,702.00元,主要承担应急救护、卫生服务保障等项目。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900,000.00元、应急救治机构支出134,21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4,0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10,323.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08%。与上年相比增加33,327,525.79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4,43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335,04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8,330,69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2%。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健康方面,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资金等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03,9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2,4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是专户清理后重新拨付至单位各项卫生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2,788.00元,支出决算为950,448.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6,806.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641.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641.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2,788.00元,支出决算为950,448.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6,806.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64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数量大幅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91,556.35元,下降5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916,426.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219.05元,下降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11.30元,下降32.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916,426.00元,购置车辆3辆。其中,市急救中心购置1辆负压救护车,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市疾控中心购置车辆2辆,购买冷链车2辆,用于疫苗运送。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所需救护车、采血车及日常卫生健康机要通信工作等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6,400.47元,减少1,664,683.38元,下降26.21%,主要原因财政未给予支付2022年度部分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3,090,811,096.18元,其中,流动资产743,919,706.49元,固定资产2,056,126,804.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2,160,622.96元,无形资产175,304,330.84元,政府储备物资23,299,631.2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798,859.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922,790.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21项,账面原值 29,811,446.47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122,073.81 元;出租房屋 3,716.52 平方米,账面原值 820,726.19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354,282.80 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290,873.1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176,226.8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77,5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37,116.2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4,043.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1111
2022年度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表(公开)20231025034815784(2410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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