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135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0301000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为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机构规格:副处级;单位类别:公益一类;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是:
一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省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计划,并对下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是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是依法受理和审核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及其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放射工作场所、供水单位、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设置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
四是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预防性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工程竣工验收。
五是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六是依法对饮用水污染事故、医院感染事故等突发性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七是负责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是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综合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九是负责各类医疗机构的校验,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的注册登记和变更;依法对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是负责卫生执法稽查工作;组织和开展全市经营性和预防性的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公告监督检查结果;收集、整理卫生监督信息,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是负责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咨询;负责卫生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
十二是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流动人口家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是督促指导基层及时查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十四是完成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监督一、二、三、四科,办公室,许可审核科,稽查科。核定事业编制34名,设局长1名(副县级),副局长2名(正科级);科长、主任7名(正科级),副科长、主任2名(副科级)。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主业主责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实现业务工作新发展
(1)两项国考指标取得新成绩
一是国家双随机任务圆满完成。今年国家下达我市的双随机任务数1172单,比去年增加10%,截至11月2日圆满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监督完结率均达到100%。
二是职业卫生监督处罚实现新突破。攻坚克难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县区的工作帮扶和业务指导,完成270户全市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监督,监督完成率100%。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44户,其中,警告32户,警告并罚款12户11.9万元。全部县(市、区)消除“零办案”“零处罚”,实现了职业卫生监督案件查处的新突破。
(2)三项省考指标取得新成绩
一是案件查处实现新的大幅度增长,处于全省前列。各级监督部门把执法办案作为主业主责最重要的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查处卫生行政案件676件,罚没金额108.9463万元(罚款102.2915万元、没收金额6.6548万元),案件数比去年增长一倍多,实现历史性的新突破,回归主业主责取得新进展。
二是各专业监督覆盖超额完成。全市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645家5724户次,监督率达405.1%;监督检查公共场所6535家50840户次,监督率达788.82%;监督检查学校48家774户次,监督率达131.19%;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65户次,监督率达295.45%;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率达148.28%;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审查并发布各类食品安全企业标准86个(11月30日),办结率达100%;共受理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398件(市级11月30日),办结率100%;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监管,集中处置1085.85吨,集中处置率达99.99%,位居全省第一。完成68家医疗卫生机构新改扩建工程医疗流程的预防性审查工作,确保了市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预防性审查工作继续领跑全省。
三是省级双随机完成情况。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2.抓好上级安排重点工作的落实,以打造务实担当的卫生监督队伍为使命
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措施落实。出台了《玉溪市健全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十项长效机制》。建立举报非法行医有奖可拿具体办法。印发《玉溪市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各界对非法行医的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并设立非法行医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上半年给予举报投诉奖励1起,给予奖励金额1000元。认真开展非法行医宣传,上半年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报道在《玉溪日报》报道3篇,制作出《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海报》10000份发放到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负责粘贴到各乡镇(街道)的村民小组进行宣传。截至11月23日,全市共查处非法行医41起,责令停止执业活动41起,给予立案查处41起,目前共罚款32户(新平未罚款1起、元江未罚款2起),处罚金350065元,没收违法所得13起,金额64748.22元,没收药品器械15起,价值78121.5元,移送司法机关3起,正在办理案件3起(红塔区未结案1起、华宁县结案2起)。出台了《玉溪市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并制作了10000份宣传海报。给予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奖励2起,奖励金额6000元.
二是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全面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筑牢疫情防控“红色防线”,凝聚疫情防控的强大动力。疫情来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第一时间秉承学党史、守初心、挑重担、勇冲锋的工作理念,舍小家、为大家,忘我工作,无私奉献,连续多日坚守防控一线,充分体现出“哪里有需要,党旗就在哪里飘扬,哪里有困难,党员就在哪里冲锋”。切实亮身份、做表率,凝聚起强大的疫情防控“红色力量”。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扛起疫情防控责任,构筑安全防护堤坝。从2021年1月至今年12月17日,共计对9654家集中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诊分诊、疫苗接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个体诊所,车站、超市、宾馆酒店、四小行业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部门监督检查6741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3645份,立案398件,罚款47.12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102万元,全面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倾尽人力、财力参与七个专项整治。按照七个专项办的要求,近10个月我们倾尽人力、财力所能参与七个专项整治,针对监督力量薄弱的9个县区开展21轮下沉式监督检查,有的县区下沉8次以上、时间半月以上,通过近10个月的联合监督检查,市县联合监督检查组共出动1569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3661户,下达监督意见书509份,督促整改一大批存在问题,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监管对象60户。截至11月1日,全市完成了2138家住宿场所(除三星级以上宾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超过100%,共查处四小案件172件,罚没金额9.25万元。完成131家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超过100%,共查处案件11件,罚没金额2.84万元。通过市县区10个月的艰苦努力,七个专项整治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问题,规范了一大批四小行业经营秩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竭尽全能参与创卫工作。市局全员、全面、全力以赴做好创卫复审迎检工作,先后深入红塔区、江川区两个创卫主战场,按照不漏街、不漏巷、不漏户、不漏人、不漏管的原则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10月30日,共参与12轮次近500人次的创卫监督检查,投入4.8万余元整治周边环境。
五是用心用力做好创文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创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红塔、江川两个建成区的483家医疗机构、2301家公共场所创文公益广告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做到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创文公益广告100%全覆盖,完成创文办的考核指标要求。积极深入江川区大街街道浪广社区开展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志愿者入户调查,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参与创文工作。截至10月30日,共计开展16轮志愿者服务活动,投入资金2.1775万元,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让创文活动有力度、有温度。
六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参与办理重点关注举报事项1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调查举报投诉事项2件;牵头办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转办件,涉及反馈具体环境问题的26家医疗卫生机构,共79个问题。
七是建设过硬卫生监督队伍。年内推荐党组考察任用科级干部4人,轮岗重新任职5人,晋升一级主任科员3人、四级调研员1人。建设过硬卫生监督队伍,队伍建设立足自身实际稳扎稳打,突出攻坚克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5名;荣立三等功干部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市卫生监督局支部委员会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4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72万元,占总收入的99.0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8万元,占总收入的0.96%。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减少51.03万元,下降6.3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4.91万元,下降6.88%;其他收入增加3.88万元,增长117.66%,主要是玉溪市就业局拨入2021年公益性岗位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6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57万元,占总支出的94.60%;项目支出41.49万元,占总支出的5.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减少9.14万元,下降1.18%,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6.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87万元,下降2.79%,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4万元,增长39.45%,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
项目名称 | 金额 |
社追字〔2021〕2号2021专户存量公益性岗位工资经费 | 1.25 |
玉财社〔2021〕48号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经费 | 0.60 |
玉财社〔2020〕312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 | 15.04 |
玉财社〔2019〕357号特定项目社 | 0.25 |
玉财社〔2021〕108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 | 0.93 |
玉财社〔2021〕28号社2021005专项资金 | 2.55 |
玉财社〔2020〕33号特定项目社 | 0.14 |
玉财社〔2020〕135号特定项目社 | 0.72 |
玉财社〔2020〕190号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经费 | 20.00 |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相比减少10.83万元,下降1.40%,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8%。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 29.3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1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84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62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5%。主要用于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 549.41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6.22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55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0.8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23.4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16.5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 49.94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 2.5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9.34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2.14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84 |
2100402 | 卫生监督机构 | 549.41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6.22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2.55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20.86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3.47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6.5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9.94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57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9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的29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78.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之外,2021年“七个专项”行动、“创文”和“创卫”工作任务,承担了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监督、职业卫生等10多个专业类别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22万元,增长9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6万元,增长14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4.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除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之外,2021年“七个专项”行动、“创文”和“创卫”工作任务,承担了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监督、职业卫生等10多个专业类别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3万元,占83.14%;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16.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监督、职业卫生等10多个专业类别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8万元,增长5.99%,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0.30万元;咨询费2.00万元;电费1.40万元;差旅费10.04万元;维修(护)费3.31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12.33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被装购置费3.80万元;劳务费17.90万元;委托业务费9.50万元;工会经费7.23万元;福利费7.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资产总额166.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8万元,固定资产158.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5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66.99 | 3.58 | 158.91 | 27.07 | 131.84 | 4.5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重新制订并完善了单位制度,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详细管理制度。对预决算执行涉及的各环节内控管理均制订了相关制度及流程图。
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经费项目通过对非法行医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社2021005专项资金项目因信息涉密,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根据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任务表,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机构的指导作用,开展技能培训、工作指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经费项目绩效情况:通过对非法行医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年大力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完成打击非法行医案件32件,兑现举报奖励经费2笔,全市医疗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2. 社2021005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因信息涉密,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3.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根据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任务表,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机构的指导作用,开展技能培训、工作指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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