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7051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08-16 |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全国多地先后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方疫情已发生外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入(返)玉人员须在入玉前,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二、自8月7日以来有西藏、新疆和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在第一入滇地或玉溪市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玉溪市所在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自8月7日以来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从第一入滇地,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玉溪市所在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四、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
五、即日起,自其他省外和省内25个边境县(市)入(返)玉人员,抵玉后一律实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入(返)玉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慎重前往有疫情省(市、自治区),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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