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405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19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501000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机关党委(人事科),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风险监测与调查评估科、火灾救援管理科、水旱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规划与救灾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监管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
2.玉溪市防汛抗旱调度中心;
3.玉溪市应急救援与安全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玉溪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玉溪市防汛抗旱调度中心、玉溪市应急救援与安全服务中心纳入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高位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市政府党组会议1次、全市性会议6次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54次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提请市政府与9个县(市、区)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28家市级部门和单位签订《玉溪市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市政府领导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提请市政府与9个县(市、区)、市森防指与35家成员单位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全市614座水库和86座水电站明确了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
(二)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印发《玉溪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日常调度、联络协调、工作派单等12项工作机制,细化79项重点目标任务实施“挂图作战”。截至11月底,全市共检查企业2.37万家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333项,已完成整改2,223项,整改率95.3%。
(三)持续抓好行业领域治理。非煤矿山方面: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问题隐患488项,2座尾矿库闭库销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3户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完成安全风险评估,指导督促12户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华宁盘溪化工园区通过省级认定。冶金等工贸方面:指导2户钢铁企业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工贸企业32户达标定级、104户巡查预警及2户烟草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约谈10户工贸企业。
(四)全力做好自然灾害应对。防汛抗旱方面: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全市累计投入6,226万元、7.89万人次、4.33万辆次运水车辆开展抗旱保民生工作,解决3.52万人因旱饮水困难。汛期启动防汛应急响应23次,发出预警提示118次,防汛会商174次,组织干部下沉8,375人次,组织群众紧急转移避险1,619人次,发布“1262”精细化预报373期,水情预报预警106期,点对点视频(电话)调度检查147次。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9次市级专题会、调度会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工作,发布2024年防火令、禁火令,逐级签订责任书,印发重点时段工作要求,实施计划烧除25,594公顷,清理林下可燃物284公顷。本轮防期全市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874起、处罚金额33.2万元。地震防范应对方面:建立防震减灾“五级联挂包”责任制,系统谋划“八个一”重点工作。建立586人地震应急通信“白名单”,摸清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底数并组织培训356场次、21,061人次。玉溪红河普洱西双版纳四个州市在玉溪签署了“防震减灾救灾州市际联动机制协议”。
(五)着力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玉溪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共采购装备设备3,303台(套)。组织开展2024年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和群众转移避险、地震实战演练和123快速响应机制桌面推演、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等联合实战演练。制定印发《玉溪市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前方指挥部现场指挥协调保障办法(试行)》,完成26场大型活动和赛事的应急保障工作。市级新增采购299.88万元生活类救灾物资,新增新平县扬武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全市共43个救灾物资储备库点、29.3万余件救灾物资,可满足5万人的转移安置需要。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科普讲座113场次、受众23,006人次,指导疏散演练237场次、51,205人参与。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举办“安全我来讲”宣讲比赛,组织开展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等应急演示和体验活动2,500余次,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1,000多次。持续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130期4,78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2023年度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2,320,212.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77,212.71元,占总收入的83.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4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2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356,716.62元,增长178.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613,716.62元,增长133.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743,000.00元,增长100.00%。收入决算数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由市文旅局转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争取到云南省玉溪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根据国债项目实施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配套20%项目经费,转入市应急管理局专户,用于装备物资采购。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6,628,836.99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0,358.63元,占总支出的34.78%;项目支出43,458,478.36元,占总支出的65.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427,947.90元,增长154.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3,176,334.24元,增长15.89%;项目支出增加 37,251,613.66元,增长600.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决算数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3,276,642.82元,公用经费减少100,308.58元;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2024年实施云南省玉溪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及各县(市区)配套资金用于应急抢险救援装备物资采购。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70,358.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79,258.48元,占基本支出的8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91,100.15元,占基本支出的11.61%。年度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30,237.0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58,478.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云南省玉溪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45,286,895.00元,主要用于采购应急抢险救援装备、设备,改善提升市、县、乡三级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水平等事项。
森林航空消防地面保障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租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直升机进驻玉溪执行巡护、灭火任务,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实施森林消防队伍和灭火飞机跨区域调动参与灭火行动,加强玉溪市航空消防及多灾种航空应急救援工作。
云南省2024年度森林草原火险高危区火灾应急处置联合实战演练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实战演练中防火隔离带、以水灭火、以火攻火、地空配合灭火、人工扑打过程中风力灭火机和水枪等设施设备的的运用等,检验队伍通讯和后勤保障等能力,扑火指挥协调统一,提升玉溪市专业扑火队伍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应急能力。
云南玉溪市应急指挥调度灾情会商系统建设、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运维经费594,045.00元,主要用于保障应急指挥平台日常调度及实现对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管理的统一协调指挥,实现公共安全应急数据及时准确、信息资源共享、指挥决策高效,同时提供应急演练技术支持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77,212.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2%。与上年相比增加34,376,323.62元,增长131.20%,完成年初预算的245.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主要用于创卫相关宣传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1,16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主要用于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42,69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主要用于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7,6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2%。主要用于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4,490,66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5%,完成年初预算的367.95%主要用于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应急管理督查检查、专项整治、应急宣传、专业知识培训、应急救援与事故查处、信息化建设、航空应急救援服务、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在职人员工资薪金保障等方面的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争取到云南省玉溪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及各县(市区)配套资金。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和工资水平调整。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700.00元,决算为247,7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38.02元,下降1.66%。
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700.00元,决算为193,2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0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4,48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99%,完成年初预算的77.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39.98元,下降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78.00元,增长11.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4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478.00元,增长11.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7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7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38.02元,增长1.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700.00元,决算为193,2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4,4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39.98元,下降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78.00元,增长11.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4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478.00元,增长11.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公务活动及检查督查,保障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指导、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工作调研(19批次,130人次)、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与督查检查(12批次,11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1,100.15元,比上年减少100,308.58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除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增加外,其他费用都减少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5,229.52元,印刷费43,885.90元,水费22,995.00元,电费40,132.08元,邮电费23,364.18元,差旅费256,533.00元,维修(护)费15,650.00元,会议费102,533.00元,培训费18,340.00元,公务接待费54,487.00元,劳务费176,232.35元,工会经费225,788.16元,福利费9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2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14,132.5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3,927.1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610.2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1,447,361.99元,其中,流动资产28,063,323.75元,固定资产4,038,819.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4,976.37元(净值),其他资产19,240,242.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717,490.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73,418.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5项,账面原值965,423.7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44.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98,030.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40,8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135.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预算资金。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指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501111
附件2.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