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732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02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5号),我部门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及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法规科技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市政建设科(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园林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科。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玉溪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4.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5.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玉溪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7.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8.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9.玉溪市城建档案馆;
10.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防风险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房地产业经济指标。全年预计商品房销售面积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实现双增长,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00%左右,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0.00%以上;二是优政策稳信心。出台《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等文件,有效促进产业发展。三是做好房地产风险化解。59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全部处置完成。四是努力打好“两保”攻坚战。全市16个烂尾楼项目、15个保交房项目全部完成交付,玉溪海蓝荣璟项目成为全省保交房典型案例获全省推广。五是统筹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累计推送11个项目进入“白名单”,获银行授信共13.78亿元,获得融资11.71亿元,融资落地率达84.90%。
2. 强监管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
一是抓建筑业总产值。预计全年建筑业总产值网报累计461.90亿元,增速不低于10.00%。二是抓企业培育。2025年1—12月,新增资质建筑企业64户,全市建筑业企业达到793户;“个转企”新增39户,完成全年新增17户的目标,新增“四上”建筑业企业28户,全市总计380户。
3. 抓重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持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新、改扩建市政道路10条,通车里程5.50千米,完成投资2.13亿元;打通断头路3条,通车里程1.1公里,完成投资0.29亿元;新建污水管网42.17公里,改造污水管网34.60公里,新建雨水管渠20.55公里,改造雨水管渠23.52公里,新建供水管网20.7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4.60公里,新建燃气管网14.90公里,改造燃气管网31.06公里,做好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12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9座管理运营,确保出水水质达标。二是持续抓好绿美城市建设。全市新增绿化面积8.77公顷,补种乡土乔木1,712株、灌木及地被植物53,873平方米,市级5个、红塔区4个闲置储备地块的绿化美化项目已完工并向公众开放。三是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等方案,共谋划项目133个,总投资162.32亿元。
4. 增质效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智慧城管平台参与城市管理效果明显。全市通过平台发现城市管理问题49.76万件,结案率99.98%。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管理成效初显。中心城区分类投放设施已覆盖586个居民小区,建成区居民小区覆盖率100.00%。全市共产生建筑垃圾129.7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3.01%。三是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和城市“清爽行动”。整治乱停乱放等违规现象22.19万起,接入静态停车位数据112,406个。
5. 惠民生推进城市更新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是抓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截至目前,城市更新项目开工63个,完成投资21.74亿元。二是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个,完成投资0.14亿元,开工率100.00%;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371套,完成投资0.78亿元,开工率100.00%。发放租赁补贴1,238户,发放金额0.03亿元,完成率100.00%,红塔区被评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典型。三是抓好公租房管理。全市公租房60,418套,累计分配57,371套,分配率达95.40%。
6. 多举措提升物业服务管理
一是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收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566个小区,规范公共收益0.08亿元,惠及居民数24.16万户。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共计对475个住宅小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367个,已全部整改。三是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2025年红塔区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完成申报9个项目,估算总投资0.28亿元,省级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0.14亿元。
7. 强基础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截至目前省级下达玉溪市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571户已全部竣工,兑付补助资金0.14亿元,兑付率达91.68%。二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全市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00%、99.01%,全市61个(非城关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5,683个自然村中5,610个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全市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56个乡镇,覆盖率91.80%。三是乡镇镇区公厕建设和维护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深入实施“厕所革命”,61个乡镇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镇区公厕354座,均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印发《玉溪市城镇公共厕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健全乡镇镇区公厕长效管理体系。四是持续推动全市38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五是易门县“两污”治理试点破局。谋划以易门县为试点探索“两污”整县推进治理路径,已对接省国开行推进融资贷款,完成前期工作,为项目落地奠定基础,有望形成“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两污”治理提供实践经验。
8. 守底线狠抓行业安全监管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累计检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692个次,发现事故隐患1,858项,均已整改完成。二是继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录入存在严重或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共有4,637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有1,397栋,已全部整治销号完成,非经营自建房3,240栋,已整治销号3,234栋,销号率99.81%。三是持续抓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共计开展现场检查129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582条,完成不合格软管更换61,410户,完成户内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更换34,638户;督促指导全市开展燃气管网安全现状评估工作,共计排查燃气管网1,072.13公里,发现并整改完成“带病运行”燃气管网95.60公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至202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95人。在职实有1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9,380,329.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379,668.08元,政府性基金42,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61.44元。
与上年186,429,161.41元对比增加32,951,168.11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9,379,668.08元,其中:本年收入219,379,668.0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379,668.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2,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86,429,161.41元对比增加32,950,506.67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是:1. 本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9,380,329.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9,379,668.08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4,750.42元,与上年32,225,780.02元对比增加298,970.4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称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导致的正常变动;项目支出144,854,917.66元,与上年154,203,381.39元对比减少9,348,463.73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9,937.60元,其中: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21,900.00元,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144,800.00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296,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4,029.6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23,208.00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养老、工伤、生育、死亡抚恤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2,501,023.12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0,137.6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62,015.2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46,103.2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767.00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29,538,965.70元,其中:2120101 行政运行8,359,499.80元,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1,445,000.00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334,038.41元,21202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32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正常运转和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4,880,141.66元,其中:2210111 配租型住房保障604,020.00元,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9,550,300.00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16,972.00元,2210203购房补贴126,9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和住房补贴项目支出。
(五)转移性支出114,859,600.00元,其中:23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09,831,000.00元,2300321住房保障5,028,600.00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5,028,600.00元,其中:通海8.13、8.14地震灾后重建贴息专项资金5,028,6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8.13、8.14地震灾后重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2,231.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60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0,623.5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3,300.00元,较上年186,300.0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1.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500.00元,较上年41,500.0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7.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7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减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800.00元,较上年144,80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800.00元,较上年144,80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6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消除农户住房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及一般户住房安全,改善居住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增强农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形成“市级统筹、县级落实、农户主体”的良性工作模式,为后续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可借鉴经验,持续支撑乡村全面振兴。
(二)(非税)玉溪市第一、第三污水处理经费
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00%;保障玉溪市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基本运营。
(三)红龙路道路改扩建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用电费用资金
按期缴纳电费,确保红龙路道路照明及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保障民生维稳,红龙路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可以带动科教创新城及北城片区经济发展,大幅的提高该项目经济影响区域的运输能力,创造较好的社会价值。红龙路道路路灯及交通信号灯正常运转,可以保障城市道路行车道交通安全,使汽车司机在夜间行车时能够准确识别路面上的各种情况,减少司机视觉疲劳,及时对障碍物作出反应,避免交通事故。同时保证人行道有足够的照度,以满足周边人民群众在不同环境对步行环境亮度的要求,既形成一定的氛围,又有安全感。满足城市道路系统不同地段的夜间景观要求,增加城市的夜景。项目将改善道路沿线的城市景观,提高城市品味,改善沿线交通环境,同时将更好的完善城市道路系统,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更好的美化城市环境,有利于吸引外资,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增强玉溪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实现把玉溪建设成为适宜居住与发展的城市发展目标。
(四)通海8.13、8.14地震灾后重建贴息专项资金
直接减轻灾区群众利息支出,缓解农户还款压力;间接促进民间资金投入重建,稳定地方经济恢复发展;保障灾后重建政策连续性和政府公信力,提升受灾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民房重建按期完成,改善人居安全条件;形成政府与金融机构协同救灾的可复制机制。
(五)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经费
《条例》的制定将产生多维度的综合效益。一是经济效益层面,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实现城市管理要素的集约化与高效化利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为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二是社会效益层面,以提升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为抓手,培育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文明新风尚;三是生态效益层面,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助力城市实现环境质量改善与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四是可持续影响层面,构建长效机制,形成城市治理长效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发展模式,促进城市韧性。
(六)玉溪市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项目资产搬移及场地租赁经费
《玉溪市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项目资产搬存及场地租赁经费》实施有利于公共资源保护,国有资产(如公共自行车、设备)通过规范搬移和存放,避免闲置或流失,保障公共利益,同时,公共自行车等低碳出行资产的安全存放,为未来城市交通体系优化提供资源支持。
(七)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费
律师事务所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常事务、行政决策、重大突发事件、行政执法、房城乡建设领域普法责任制落实等相关事务时提供法律支持。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有力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有效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发展。
(八)玉溪市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00%;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技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安排,配合完成年度建设工程领域年度职称资格预审、评审工作,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中级通过率84.12 %;初级通过率89.29%。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职称评审的权威和公信力。
(九)玉溪市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尾款项目
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勤俭节约,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权责明晰,注重绩效是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十)玉溪市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竣工结算及项目审计
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勤俭节约,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权责明晰,注重绩效是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十一)住房补贴项目
2026年一次性住房补贴根据市级财政全供给单位上报的住房补贴预算,预计2026年一次性住房补贴共发放494人,所需资金4,500,000.00元,用于改善市级财政全供给单位职工住房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经济发展。
(十二)公租房管理业务经费
2026年申报支出650,000.00元,分别为: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为585,000.00元;办公经费: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耗材、申请书、档案盒材料印制及等费用60,000.00元;宣传培训经费5,000.00元。用于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玉溪市火车站片区保障房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专项资金
申报支出19,550,300.00元,资金专项用于火车站片区保障房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款支出。
(十四)万和家园公租房2021年11月至2023年1月维修资金及维护管理经费
申报支出2,535,900.00元,资金专项用于万和家园公租房公共设施维修维护支出,提高公租房出租率,提升租户租住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地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85,320.63元,与上年2,161,679.10元对比减少76,358.47元,减少3.53%,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减工作业务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193,335,854.85元,其中,流动资产109,005,440.46 元,固定资产860,277,082.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0,000.00 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60,277,082.80 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0,735,591.39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58,219.95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7,563.70平方米,账面原值3,194,895.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4,271.14 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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