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346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18 |
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001000
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节水型单位(企业)的创建、验收工作;负责推广先进节约用水产品、技术和措施;负责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竣工验收服务、运营管理服务等工作,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指导各县区开展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广先进经验。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根据《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玉编办〔2019〕34号文件核实,未设立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节水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奖补资金,加强对节水型载体创建全过程的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鼓励、指导各单位积极申报;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市场涉水器具管理。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新建项目“三同时”要求落到实处,涉水器具市场无违规器具销售;加强再生水推广使用力度。针对再生水使用率不高的问题,鼓励绿化、工业、环卫、农灌等行业转变观念及固有生产模式,积极使用再生水,提高再生水使用率,有效减少原水及自来水取用量。
2.持续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继续加强供水安全工作力度,供水安全常抓不懈,确保“水质合格、安全生产、保障到位”,加强供水管网工程建设、供水管网新建、改建推进力度,确保年底圆满完成省、市二级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进程,探索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通过国有资产划拨、企业并购、整体收购、交叉持股等方式整合涉水资源资产,构建涉水事务的一体化投融资和运营管理平台,承担城乡取水、供水、污水、再生水循环利用全链条的“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格局,争取和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解决我市涉水工程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
3.加强与发改部门对接,及时掌握资金政策,做好与发改部门日常信息对接,指导县区开展市政项目储备,并做好项目分类管理工作,将项目分为“具备开工条件、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储备谋划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日常调度,依据资金支持要求,有序开展项目申报;做好市政道路项目包装谋划,市政道路前期管理,在项目决策阶段全面充分考虑项目融可能性,做好项目融资方案,与其他有收益项目合并包装共同建设,多方面争取项目贷款;做好市政道路项目要素保障,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做好项目资金、土地、合同等方面的谋划准备,项目实施过程中,立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对接相关单位,全力做好项目开工、推进过程中各要素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761,132.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1,132.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135.76元,下降4.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135.76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正常财政收支经费收入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761,132.88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692.88元,占总支出的99.01%;项目支出17,440.00元,占总支出的0.99%。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135.76元,下降4.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575.76元,下降5.25%;项目支出增加17,44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项目变动,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3,692.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0,264.80元,占基本支出的96.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428.08元,占基本支出的3.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4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奖补项目经费17,44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
1.协调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复检验收工作,成立国家级节水型城市验收筹备工作小组。
2.积极开展对全市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小区的创建、监督、管理、验收,严格按照国际标准抓好落实。
3.精心准备申报资料,落实各项指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132.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9,135.76元,下降4.3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40.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69.76%。主要用于2024年度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只开展了对全市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小区的创建宣传工作、落实各项指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复检申报资料。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915.97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295.6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62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6%,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等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人员一名,工资社保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707.86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3,122.3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842.4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4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人员一名,工资社保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95,128.05元(其中: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人员经费支出1,131,699.97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3,42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6%,完成年初预算的91.3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人员一名,工资社保基数调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941.00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28,176.00元;2210203购房补贴15,7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完成年初预算的97.7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人员一名,工资社保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运行成本原则,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运行成本原则,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安排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资产总额66,571.3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66,571.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921.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921.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56.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16.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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