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475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13 |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601000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为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负责县区质量监督管理站的业务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截至10月底,新增监督工程8项,共竣工验收33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38项,备案工作规范、统一、有序。强化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专项整治,配合危大工程管控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编制。
2.加强在建施工工地现场监管。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警示视频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文件要求,监管各方责任主体对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市级燃气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2023年市质监站共监督燃气项目3个,截至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1个,其余两个项目已竣工待验收。针对燃气项目共开展质量安全检查10次,形成质量检查记录10份,安全检查记录7份,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隐患86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对县区城镇燃气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的指导,截至目前市质监站已对江川、通海等县区开展业务指导工作3次,各县区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运行正常。
3. 积极组织《云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参加筹备,并申请获得580,000.00元的资金支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组织参加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培训13次,参加培训人员共34余人次。通过专家讲座,线上视频,现场观摩,自主学习等方式,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归集工作。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落实历史档案常年堆积问题,统筹调整各项资源,新增档案室17间,规范档案资料的存放管理。
4. 加快推进“玉溪市智慧工地综监管平台”建设,为提高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今年智慧工地在原有平台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的智慧工地平台,将带动项目点相关各责任主体单位与市、县(市区)质监站的信息化交流,实现对搅拌站、质量检测机构、施工现场的全链闭环有效监管。目前已经完成系统平台的开发建设,正对2个在建项目、2家混凝土搅拌站及1家检测机构试点接入工作进行系统验证。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根据《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玉编办〔2019〕34号文件核实,未设立内设机构。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6,595,985.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5,985.95元,占总收入的90.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9.10%。与上年4,908,717.74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87,268.21元,增长34.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7,268.21元,增长22.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00,000.00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1人、开除1人、调入1人、公开招聘4人、公开选调1人、退役士兵安置1人)导致正常财政收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高新分站办公设备购置及修缮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6,461,245.32元。其中:基本支出6,004,515.32元,占总支出的92.93%;项目支出456,730.00元,占总支出的7.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925,363.50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5,881.82元,增长31.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9,151.82元,增长21.91%;项目支出增加456,730.00元,增长9.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1人、开除1人、调入1人、公开招聘4人、公开选调1人、退役士兵安置1人)导致正常财政收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高新分站办公设备购置及修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04,515.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00,172.07元,占基本支出的83.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4,343.25元,占基本支出的16.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73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根据《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高新分站的批复》(玉编办〔2022〕45号)文件的要求,组建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高新分站(以下简称高新分站),高新分站隶属于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其人事、财务、公务用车由市质监站统一管理,分站工作业务由玉溪市质监站管理,接受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管委会双重管理,主要负责对玉溪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防工程、燃气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因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的需要,外派至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集中办公开展工作,故需要进行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用房修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5,985.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0%。与上年相比增加1,087,268.21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1人、开除1人、调入1人、公开招聘4人、公开选调1人、退役士兵安置1人)导致正常财政收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高新分站办公设备购置及修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4,776.93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15,18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1,462.4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512.93元;2080801死亡抚恤72,61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等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1,970.26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5,957.3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2,583.4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42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卫生健康)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00.00元(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编制《云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填补全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空白,为全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提供符合地方需求、具有本地特色的验收依据,力争让云南省16个州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在三年内实现验收标准执行覆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118,654.76元(其中: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人员经费支出4,500.00元;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人员经费支出3,135,726.88元;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公用经费支出978,42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4,584.00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50,943.00元;2210203购房补贴13,6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400.00元,决算为44,602.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400.00元,决算为44,602.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4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02.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400.00元,决算为44,602.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运行成本原则,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35,850.06元增加8,752.69元,增长24.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752.69元,增长2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车辆燃油费、机动车保险服务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负责为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实施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安排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资产总额4,462,587.25元,其中,流动资产256,046.68元,固定资产366,129.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695,30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5,110.9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246,807.97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779.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699.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722.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1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576.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119.7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119.7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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