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337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0-26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201000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经济指标稳住预期。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61.00亿元,增长10.20%;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3.00亿元,同比下降36.30%;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194.0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40%,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同比下降1.30%;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完成65.00亿元,同比增速1.60%;城镇化率达55.80%。
2.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因城施策促进“三稳”。市政府成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出台《玉溪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一楼一策”风险化解方案和《玉溪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争取保交楼资金2.24亿元,确保5个项目复工建设。全市锁定的3个烂尾楼项目实现销号并复工续建;59个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全部完成化解,涉及住户21,450户,万达广场实现“9·29”正式开业。妥善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330件、化解率98.00%。二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城市更新项目150个,改造棚户区994套,改造老旧小区275个,城中村4个,老旧厂区1个;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98亿元,省级补助3,497.00万元,发行专项债券6.11亿元,城市更新贷款3.30亿元;发放租赁补贴1,333户,全国公租房手机APP在市级开通使用;三是启动《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成功举办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红塔区现场会,红塔区、峨山县被评为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秀典型,红塔区泷水塘片区、江川区文祥街片区被列为云南省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红塔区泷水塘片区被住建部列为老旧小区改造联系点之一,玉溪市住宅小区“一老一小”改造经验列入住建部第五批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全国推广。
3.建筑业加快转型发展。全市资质建筑业企业达692户,在库企业317户,占全市“四上企业”总数18.20%。一是支持企业发展。与省建投集体建立项目合作机制,共同支持云南建投六公司在玉溪做强做大;金州建筑、玉溪规划设计院分别晋升一级、甲级资质,滇中建筑公司、龙建玉溪工程公司完成混改;二是争取玉溪技师学院获批云南省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试点机构。三是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对连续两年无产值的建筑企业开展动态核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
4.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不断理顺中心城区管理体制。在市委城市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清理移交城市管理事项82项,权责明晰、高效统一的城市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二是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累计整治建筑施工围挡6.90万平方米,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三是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入运营;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稳步推进;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工建设;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格监管执法,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整治,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四是启动绿美城市绿美社区三年行动。完成园林绿化项目211个,新增绿化面积41.2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6.80%;易门县、峨山县获评全省“美丽县城”。
5.补齐城市短板。一是新建市政道路54.90公里,打通“断头路”16条;新建燃气管网43.40公里、供排水管网437.00公里,全市增加建城区面积4.16平方公里。二是研究制定《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玉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城市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三是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转型升级,数据信息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互联共享,启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国家试点建设,“玉溪智慧城管”公众号及市民通APP关注使用人数突破2万余人,新平县率先整合部门信息和应用功能,平台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组织200人次开展执法培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五是加强物业管理。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委会)覆盖率提升至99.60%;持续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全市26个“无违建”试点小区全部达到验收标准。
6.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一是持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开展“质量月”“安全月”活动,获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10个、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7个。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通过省级、部级审核验收。二是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全市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20万栋,存在安全隐患的有1,439栋,已整治1,006栋,整治率69.91%,拆除61栋,加固165栋,责令停止使用108栋。三是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累计检查121家燃气企业,28个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店2,346家,居民用户检查2,013户、共排查安全隐患2,294条,完成整改2,289个,整改率99.78%。全面开展城镇燃气“百日行动”,完成工商业用户6,766户的报警器安装,安装率100.00%,居民用户报警器2.13万户,安装率32.34%。四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确保消防审批项目100.00%录入“工建系统”,加强培训指导,抽查项目30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9个。五是组建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高新分站。
7.村镇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市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289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2,405户,排查整治实现了“动态清零”。二是持续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新增红塔区小石桥、峨山化念、新平平甸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新增新平平甸、峨山富良棚、易门十街垃圾处理设施覆盖。三是住房功能提升试点工作。成功申报民族地区住房功能提升17个试点村,涉及改造农户1,254户,已竣工208户。四是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元江龙潭乡邑甲冲村、阿乃村被住建部批准为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全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达38个。
8.“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住建部门牵头的2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1个获得好成绩。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办理建筑许可列全省第3位。今年以来全市网上已审批项目522个,办件总量1,062件。二是推动简政放权。市局权限内施工许可下放至红塔区,消防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三是优化服务。对获得用水用气提供“一站式服务”,用水报装由5个工作日优化为3个,用气报装由7个优化为3个。
9.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有推进。在全省第一家组建了绿色建材全产业链专班,推动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5户企业获11个“绿色建材产品三星认证证书”,涵盖14种建材174个产品。推进建筑节能降耗和绿色建筑。新增竣工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达85.00%,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列为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作为全省唯一州市,列入财政部、住建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城市名单”。
此外,4420人防工程主体完工,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省、市两级城市更新劳动竞赛,获得省级优胜单位1个、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5人;信息工作成效显著,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均排名市级单位前列;办理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49件,1件重点提案获市政协表扬;超额完成年度向上争取资金考核任务(32,332.00万元),已争取91,577.11万元,完成283.00%;妥善化解拖欠工程欠款、农民工工资;节约用水、招投标、标准定额、城建档案等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及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法规科技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市政建设科(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园林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科、人防指挥与信息宣传科、城市管理科、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
1.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1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565,898,447.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883,833.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614.08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440,647.63元,下降8.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455,261.71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当年新建工程项目,财政工程建设项目拨款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614.08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就业局拨入公益性岗位补贴14,614.08元到收支专用账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568,861,873.79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9,104.74元,占总支出的2.43%;项目支出555,052,769.05元,占总支出的97.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3,325,392.69元,下降14.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88,526.45元,下降15.27%,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3人,开除1人,无人员增加,因此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90,836,866.24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当年新建工程项目,财政工程建设项目拨款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09,104.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32,994.97元,占基本支出的7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6,109.77元,占基本支出的27.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5,052,769.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2,791,72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预算申报项目100个,其中财政预算安排项目94个,非税项目6个。各项目由项目科室跟进开展,基本已建设完毕,多数项目为后期工程款拨付,无新增项目。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 支出金额(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合计 | 555,052,769.05 | |||
2019999 | 玉财建〔2022〕191号玉溪大河以北片区海绵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 4,754,200.00 | ||
2019999 | 玉财建〔2022〕227号玉溪市市政设施领域监管平台建设运营专项资金 | 476,600.00 | ||
2019999 | 玉财建〔2022〕180号儿童医院10KV电源接入应急工程专项资金 | 340,000.00 | ||
2019999 | 玉财建〔2022〕180号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2019999 | 玉财建〔2022〕180号玉溪市白龙路延长线建设工程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
2019999 | 玉财建〔2022〕20号,玉财建〔2022〕226号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下穿昆玉铁路、昆玉河铁路防护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 6,769,000.00 | ||
2019999 | 玉财建〔2022〕191号,玉财建〔2022〕180号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老城片区海绵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 12,784,500.00 | ||
2030603 | 玉财建〔2022〕180号特定项目经2023002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
2030603 | 玉财建〔2022〕20号,玉财建〔2022〕260号特定项目专项资金 | 1,900,000.00 | ||
2030603 | 玉财建〔2022〕260号,玉财建〔2022〕20号〔非税〕特定项目专项资金 | 2,902,300.00 | ||
2030699 | 玉财建〔2021〕193号特定项目经2021004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2030699 | 玉财建〔2022〕180号特定项目经2023002专项资金 | 800,000.00 | ||
2069999 | 玉财建〔2022〕20号,玉财建〔2022〕226号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下穿昆玉铁路、昆玉河铁路防护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 408,200.00 | ||
2110302 | 玉财建〔2022〕180号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资金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2110302 | 玉财建〔2022〕20号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专项资金 | 1,600,000.00 | ||
2110302 | 玉财建〔2022〕180号玉溪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中心沟下段〕整治项目防洪应急工程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
2110302 | 玉财建〔2022〕108号,玉财建〔2022〕142号,玉财预〔2022〕1号玉溪市“十三五”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计整改专项资金 | 6,800,000.00 | ||
2110401 | 玉财建〔2022〕180号黑臭水体〔玉带河〕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 4,000,000.00 | ||
2119999 | 玉财预〔2022〕1号,玉财建〔2022〕7号中央财政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
2120101 | 玉财建〔2022〕16号,预追字〔2022〕1号,玉财建〔2022〕18号,玉财预〔2022〕1号,玉财建〔2022〕53号,玉财建〔2022〕3号一般公用经费 | 56,520.00 | ||
2120303 | 玉财建〔2022〕180号黑臭水体零星修缮工程专项资金 | 160,000.00 | ||
2120399 | 玉财建〔2022〕180号科创大道〔大坝路〕提升改造应急项目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
2120399 | 玉财建〔2022〕180号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含部分地下整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资金 | 7,000,000.00 | ||
2120399 | 玉财建〔2022〕20号玉溪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及运营平台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2120399 | 玉财建〔2022〕20号城市公共能源综合管理平台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2120399 | 玉财建〔2022〕256号,玉财建〔2022〕49号,玉财建〔2022〕117号,玉财预〔2022〕1号红龙路运行电费专项资金 | 230,000.00 | ||
2120399 | 玉财建〔2022〕260号,玉财建〔2022〕20号玉溪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 | 2,635,168.96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30号,玉财建〔2022〕266号,玉财建〔2022〕121号大河上游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8,376,700.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87号,玉财建〔2022〕266号,玉财建〔2022〕121号,玉财建〔2022〕30号玉溪市老城片区海绵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 29,230,900.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29号,玉财建〔2022〕55号,玉财建〔2022〕177号农危改政府购买服务〔二期〕采购专项资金 | 167,000,000.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266号,玉财建〔2022〕121号,玉财建〔2022〕30号玉溪市红塔大道综合管廊专项资金 | 9,405,900.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266号,玉财建〔2022〕121号,玉财建〔2022〕30号玉溪市火车西站市政道路及站前广场项目专项资金 | 33,982,700.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92号,玉财建〔2022〕157号红龙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 | 5,500,000.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122号高仓立交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 | 17,247,033.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5号重点项目维稳专项资金 | 44,000,000.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11号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二期〕采购专项资金 | 60,000,000.00 | ||
2120899 | 玉财建〔2022〕39号,玉财建〔2022〕254号玉溪市绿色建材全产业链工作专班专项经费 | 196,405.50 | ||
2121301 | 玉财建〔2022〕266号玉溪大河以北片区海绵工程项目2022年专项资金 | 4,556,000.00 | ||
2121301 | 玉财建〔2022〕266号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征地拆迁2022年专项资金 | 3,074,800.00 | ||
2121499 | 玉财建〔2022〕73号,玉财建〔2022〕210号,玉财建〔2022〕156号,玉财建〔2022〕141号,玉财建〔2022〕252号,玉财建〔2022〕80号,玉财建〔2022〕24号,玉财建〔2022〕268号,玉财建〔2022〕47号,玉财预〔2022〕1号,玉财建〔2022〕222号非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 | 25,346,538.41 | ||
2129999 | 玉财建〔2022〕161号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2129999 | 玉财建〔2022〕191号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项目工程专项资金 | 3,273,800.00 | ||
2129999 | 玉财建〔2022〕180号红龙路道路改扩建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 | 12,000,000.00 | ||
2129999 | 玉财建〔2022〕266号,玉财建〔2022〕191号玉溪市火车西站市政道路设施项目站前广场项目专项资金 | 22,341,200.00 | ||
2210105 | 玉财预〔2022〕1号,玉财建〔2022〕116号,玉财建〔2022〕212号,玉财建〔2022〕251号,玉财建〔2022〕91号省级示范村统贷市级付息专项资金 | 8,501,100.00 | ||
2210106 | 〔其他资金〕火车站片区保障性住房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 2,963,439.71 | ||
2249999 | 玉财建〔2022〕137号玉溪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 | 406,763.47 | ||
2299999 | 玉财建〔2022〕180号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山路与红塔大道连接线黑臭水体及市政道路应急工程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2299999 | 玉财建〔2022〕161号,玉财建〔2022〕180号玉溪市城南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资金 | 1,650,000.00 | ||
2299999 | 玉财建〔2022〕161号玉溪市城北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资金 | 150,000.00 | ||
2299999 | 玉财建〔2022〕180号玉溪中心城区金水河〔即东风大沟南段〕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
2299999 | 玉财建〔2022〕180号火车站保障房市政道路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
2299999 | 玉财建〔2022〕76号红龙路道路改扩建〔一期〕工程及地下综合管廊电力舱电气化安装项目专项资金 | 5,050,000.00 | ||
2299999 | 玉财建〔2022〕180号,玉财建〔2022〕191号,玉财建〔2022〕242号,玉财建〔2022〕265号玉溪市红塔大道综合管廊工程专项资金 | 12,986,800.00 | ||
2299999 | 玉财建〔2022〕191号,玉财建〔2022〕180号玉溪大河上游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6,496,2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963,705.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77%。与上年相比减少4,338,345.23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当年新建工程项目,财政工程建设项目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24,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2%,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24,3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6,80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其中: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802,3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人防指挥信息保障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其中: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08,2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下穿昆玉铁路、昆玉河铁路防护工程项目资金支付;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5,60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54,79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8,3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3,053.1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9,464.87元。主要用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养老、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4,61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4,652.67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000.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9,965.96元。主要用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9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0%,其中:2110302水体11,900,000.00元,2110401生态保护4,000,000.00元, 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专项资金、黑臭水体(玉带河)整治项目、玉溪市中心城区污水提质增效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2,723,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1%,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10,597,855.12元,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60,000.00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365,168.96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74,942,776.50元,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7,630,800.00元,2121499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5,346,538.41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9,61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正常运转和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35,5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其中: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8,501,100.00元,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2,963,439.71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802,414.00元,2210203购房补贴31,991.00元。主要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村镇科和租赁所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6,76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其中: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6,763.47元,主要用于自建房的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30,33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0%,其中:2299999其他支出30,333,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项目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1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17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354.8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2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8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1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17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354.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执行“三公”经费逐年减少的规定,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14,054.96元增加13,120.93元,增长1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32.93元,增长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988.00元,增长50.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来访人员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随着使用年限增加,为维持良好车况而发生的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常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常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1,495.69元,减少2,185,073.31元,下降36.75%,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3人,开除1人,无人员增加,因此相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9,372,300,244.98元,其中,流动资产148,282,226.75元,固定资产45,944,48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357,651.00元,无形资产3,727,803.00元,其他资产9,123,988,079.7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435,251,131.0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37,049,113.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008.81元。总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本部门把公共基础设施和PPP资产统一入账管理。处置房屋建筑物2,135.50平方米,账面原值4,278,965.8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201111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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