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46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0 |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701000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全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一体化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数字城管信息收集、案件建立、指挥派遣、核查核实、催办督办工作;承担“玉溪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12319城管服务热线运行、维护和宣传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优化完善数字城管系统,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率。一是 2020 年实现数字城管平台联网运行以来,通过不断发现、改进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拓展完善功能配置,优化数字城市系统,截至目前,全市通过数字城管平处理城市管理问题 201185 件,结案 194019 件,处置 194435 件,处置率 96.64%;二是按照《关于对高新区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过渡期的工作意见》,积极推进高新区数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于 8 月 27 日完成高新区市级代管,解决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盲区问题,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全面覆盖,截至10 月 19 日,高新区处理案件 195 件,结案 187 件。
2.加大推广“玉溪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和“市民通”APP 力度,逐步夯实数字城市管理基础工作。一是根据数字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玉溪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市民通”APP 宣传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宣传推广工作,目前数管中心印发宣传手册560份、宣传海报60份。玉溪报社编发《数据“跑”起来 处置快起来 我市数字城管系统处置案件 36万余件》在报刊、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同时向省住建厅报送“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数字城管约稿两篇,截至 10 月 19 日关注微信公众号 10656 人,安装市民通 APP7023 人,共计 17679 人;二是建立完善“12319”城建服务热线接听、处理程序,对群众来电依规处理,留存处理记录等,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共计接听 12319 城建服务热线 284 件,通过数管平台以及 OA 政务系统派单给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管理基础逐步夯实。
3.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重要作用,助推爱国卫生“三个专项行动”取得新进展。主动适应城市发展要求,结合玉溪创建智慧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数字玉溪”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利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平台,把住建部门负责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个专项行动纳入数字城管的“天眼”之内,有效将垃圾裸露、公厕不达标、洗手设施存在问题等信息反馈到平台,再由平台及时派单给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截至目前通过平台受理处置专项行动问题7095余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玉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在加强全国文明城市、置专项行动问题7095余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玉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在加强全国文明智慧城市建设创建工作,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率先成为云南省除昆明外第一家与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地级市,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方面的工作著有成效,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要求 ”。
4.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实为民办事解难题。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以学促干、以学促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评判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紧依托“数字城管”,以为群众服务和解决城市管理中难点、痛点、焦点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瞄准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通过党建引领、强化宣传、接件即办等工作措施,全力提高城市管理问题处置率,反映城市管理问题立案率达到 96.8%、结案达到 99.7%,数字城市管理平台成为为民排忧解难的“好帮手”。截止 10 月 19 日住建系统党员上报城市管理问题共计113类 364条。
5.做好数字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配合市委网信办加快“城市大脑”、“刷脸就行”项目可研和技术方案的编制,进一步调研摸清玉溪现有底数,探索玉溪模式和玉溪路径;二是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快智慧车牌项目建设进程,加大无感停车、无感检车、货车入城、环保监测等应用场景建设力度,加快交管大数据平台与智能网联交通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智慧车牌体系建设;三是继续做好数字城管系统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系统,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率。拓展智慧能源监测平台推广使用,加大智慧工地普及率,提升城市公共能源、建筑工地等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快加快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及应用,打造无人值守、无感支付的智慧车牌无感停车应用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0-附表12)。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未核拨项目经费,所以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43.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4万元,增长0.84%【2020年度收入合计24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及公积金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2.04万元,增长0.84%【2020年度支出合计2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及公积金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4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及公积金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6.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0.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8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6.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47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7.80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4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6.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计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3万元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0.02万元增加0.01万元,增长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公务接待人员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住建厅参观数字城市管理平台运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04.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0.46万元,固定资产33.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4.07 | 270.46 | 33.61 | 33.61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0-附表12)。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2021年未核拨项目经费,所以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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