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46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0 |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101000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实施市级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指导各县区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负责管理市级单位房改住房售房款及维修资金,做好市级各单位房改住房维修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售)、复核、退出等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市更新。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玉溪市2021年城市更新目标责任书》,2021年实施城市更新项目163个,计划总投资455.32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56.72亿元,至11月底,开工122个,开工率75%,完成投资9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预计年底难于完成既定目标;全市已完成城市体检工作,编制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初步确定“十四五”期间完成城市更新项目708个,总投资约2000亿元;印发了《玉溪市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等相关配套文件,市住建局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项目制度,9个县(市、区)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城市更新实施细则》《城市更新改造范围房屋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制度;配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城市更新工作专题培训班,完成了市政协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重点调查课题相关工作。
2.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全市计划改造326个小区,14224户,建筑面积140.6万平方米,现已全部开工,完工37个小区,1389户,完成投资4.4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685万元,中央配套基础补助11090万元,成功发行专债2.45亿元,其中江川区1亿元,红塔区0.85亿元,易门县0.6亿元。
3.棚户区改造。2021年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指标为7709套,其中红塔区991套、澄江市6718套,截至11月底共开工4654套,开工率60%;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474万元,省级补助3854.5万元,澄江市成功发行专债6亿元。
4.保障性租赁住房。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人口、住房、存量土地、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上报了“十四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筹集848套。其中峨山县200套、新平县548套、华宁县100套。完成峨山、新平、华宁三个县上报省住建厅申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新平矿业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被列为云南省首批省级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企业。
5.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全市累计建设公租房63794套(政府直接投资54800套、盘活处置3376套,政企共建5618 套),用于分配入住公租房为60418套。截至11月底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分配56961套,分配率 94.72%;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5月底全市已经完成系统上线,上线率100%,房源导入率73.1%,人员信息录入16611户,人房匹配10275户。
6.租赁补贴发放工作。2021年租赁补贴的发放指标为265户(红塔区90户、江川区11户、通海县4户、易门县160户),截至10月底全市租赁补贴发放242户,发放金额36.21万元。
7.审计整改工作。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共发现问题132个。截至10月底全市完成整改110个问题,本年度新整完成整改问题8个,整改完成率83.3%。
8.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及住房维修资金管理情况。2021年,我单位共审批按月发放住房补贴1000余人,一次性住房补贴72家单位 201人221万余元。申请住房维修资金12家单位,使用金额16.6万余元,目前由我单位管理的维修资金及售房款专账余额7713.9万元。
9.工程项目情况。房改办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主要是省城乡投公司建设的火车站公租房及配套道路、地下综合管廊等。其中公租房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了竣工审计;限价房项目正在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工作;8条市政道路除8号路规划预留,5号路还有200米正在建设,其余已建成通车,还未开展竣工验收;地下综合管廊完成2.1千米的管廊结构主体施工,剩余部分共1.3千米作为规划预留,已完成清算工作,正在出具清算报告,准备初验前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28,732.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32.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635.68万元,增长371.28%【2020年度收入合计609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6.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主要原因为用于火车站公租房新租贷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3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9万元,占总支出的0.60%;项目支出28,561.01万元,占总支出的99.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786.54万元,增长383.23%【2020年度支出合计594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5.8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为增加火车站公租房新租贷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5万元,降低0.55%。,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561.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87.49万元,增长394.69%,主要原因:1、18800万元用于火车站公租房项目新租贷,截止2021年末新租贷政府未批复实施。2、46.07万元用于公租房业务管理,2021年末全部资金用于公租房业务,完成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分配57184套,分配率 95.09%;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5月底全市已经完成系统上线,上线率100%,房源导入率73.1%,人员信息录入16611户,人房匹配10275户。3、7255.76万元用于火车站公租房管理运营资金,2021年末全部资金用于日常项目维护、公共设施维修及化解项目债务、工程款。4、2200万元三金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化解火车站公租房配套市政道路政府隐性债务支出,2021年末全部资金已完成支出。5、259.18万元用于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2021年末全部资金已完成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2.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57%。与上年对比增加3,986.54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火车站公租房销售出租上缴非税收入支出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0.02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9.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03万元;项目支出22.59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5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9%。主要用于火车站公租房销售出租非税收入支出资金9479.2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60万元;购房补贴支出260.6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9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6.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计接待人员及批次及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2万元比2020年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减少0.59万元,下降3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3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履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5万元,占92.84%;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7.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峨山住建局对接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总额50.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50.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88万元(150.86万元为年初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17.5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96 | 50.96 | 17.08 | 33.8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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