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9060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9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000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①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玉溪市财政局牵头;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玉溪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②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③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稳增长为重点,努力完成经济指标。三季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8.35亿元,增长0.2%;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8.7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20.8亿元,同比增长6.7%。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预计完成1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房地产工资总额增速0.1%;完成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45.4亿元,同比增长71.31%,可提前完成本年目标任务。
2.以惠民生为目的,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722套,目前共开工1595套,开工率92.6%。2019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65个小区511栋9367户,建筑面积87.67万平方米,截止9月底,开工率100%,竣工121个小区,6995户,竣工率74.7%。2020年全市(澄江市、新平县无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26个小区945栋12926户,建筑面积122.81万平方米,截止9月底,开工率100%,竣工121个小区,6995户,竣工率74.7%。
3.以保稳定为目的,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力化解全市排查出的39个矛盾纠纷房地产项目。已化解项目5个,正在化解项目24个,7个涉及土地规划项目已移交自然资源局,樱花谷、新平民族文化产业园、九龙晟景3个情况较复杂项目报省住建厅。玉水金岸按司法破产有序推进,新天地住宅部分已实现交房,正在加快万达广场的项目验收工作。出台了《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物业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4.以见成效为要求,扎实推进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全市累计摸排出垃圾点401个,已清除394个。全市城镇、农村已建成投入使用的3060座厕所,其中:565座达到“三无三有”标准,1153 座公厕已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318座村庄公厕已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达标率66.54%。规划新建洗手设施1959座,累计完成778座。“厕所革命”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玉溪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3.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4.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5.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
6.玉溪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7.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9.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10.玉溪市城建档案馆;
11.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
12.玉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代管1人,退休62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6,12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727.03万元,占总收入的99.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93.41万元,占总收入的0.89%。与上年对比增加28,227.51万元,增幅22.07%。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机构改革新增四家二级单位,造成收入增加。主要增减变化按功能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20.61万元,减幅99.14%;国防支出增加1689.42万元,增幅8530.65%;科学技术支出增加40.19万元,增幅12.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1,143.08万元,增幅3121.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58万元,增幅2.17%;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9.69万元,增幅210.55%;节能环保支出减少77,220.24万元,减幅100%;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9,958.57万元,增幅610880.95%;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0,821.20万元,增幅4023.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48.58万元,增幅382.43%;其他支出增加24.01万元,增幅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2,12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4.70万元,占总支出的2.55%;项目支出148,253.79万元,占总支出的97.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4.6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住建局2020年承担了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建设项目、科创大道(大坝路)建设项目、东风中路改扩建工程、红龙路道路改扩建(一期)工程、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花城”景观建设项目、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74.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调研活动、外出等工作的减少,导致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97.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7.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253.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99.7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253.79万元(其中局机关142,469.11万元;下属单位合计5,784.68万元)。
2030603 | 玉财建〔2020〕34、234号、建追字〔2020〕1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特定项目建100非税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15,475,333.68 |
2069999 | 玉财建〔2019〕151号、玉财建〔2020〕97号、98号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 | 非基建项目 | 3,892,741.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8号2017年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2,000,000.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8号城市规划馆建设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2,000,000.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8号火车站片区保障性住房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 非基建项目 | 2,000,000.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8号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建设项目 | 非基建项目 | 2,000,000.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6号号白龙路延长线建设工程 | 非基建项目 | 3,000,000.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6号儿童医院10KV电源接入应急工程 | 非基建项目 | 6,000,000.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6号科创大道(大坝路)建设项目 | 非基建项目 | 10,000,000.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6号东风中路改扩建工程 | 非基建项目 | 68,000,000.00 |
2079999 | 玉财建〔2020〕5号红龙路道路改扩建(一期)工程 | 非基建项目 | 20,000,000.00 |
2119901 | 玉财建〔2019〕226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中央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26,914,500.00 |
2119901 | 玉财建〔2018〕241号国家海绵城市试点中央补助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4,345,575.00 |
2120102 | 〔其他资金〕会议费 | 非基建项目 | 60,000.00 |
2120102 | 玉财资〔2020〕146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 | 非基建项目 | 2,071,965.23 |
2120109 | 其他资金〕房屋维修资金工作经费 | 非基建项目 | 2,484,681.92 |
2120109 | 其他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853,293.02 |
2120199 | 〔其他资金〕2020年“两新”工委党建工作经费 | 非基建项目 | 17,200.00 |
2120201 | 玉财建〔2020〕144号玉溪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补助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350,000.00 |
2120399 | 〔其他资金〕2017年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7,746,097.30 |
2120399 | 〔其他资金〕红龙路、玉江大道水土保持补偿费 | 非基建项目 | 1,205,5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142、162、197、212、243号城市供排水管网改造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5,520,053.6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89号“厕所革命”公厕新建改造项目 | 非基建项目 | 100,0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111号“花城”景观建设 | 非基建项目 | 11,610,0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30号红龙路道路改扩建(一期)工程 | 非基建项目 | 50,000,0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0〕231、232号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200,000,0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0〕201号中心城区环山路与红塔大道连接线黑臭水体及市政道路应急工程 | 非基建项目 | 27,400,0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0〕159号东风中路改扩建工程(含征拆)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27,000,0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0〕150号瀑布生态公园景观苗圃搬迁民事诉讼调解补偿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8,900,0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0〕110号中心城区园林城市提质扩容工程(二期) | 非基建项目 | 540,517,342.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0〕18号2017年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99,674,4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0〕18号城市规划馆建设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200,0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19〕6号东风中路改扩建工程 | 非基建项目 | 125,6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19〕244号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 | 非基建项目 | 1,260,000.00 |
2121301 | 玉财建〔2020〕183号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1,800,000.00 |
2121399 | 玉财建〔2020〕183号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350,000.00 |
2121499 | 玉财建〔2020〕190、247号非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4,153,634.59 |
2121499 | 玉财建〔2020〕237号污水处理厂固定资产及资本性支出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821,700.00 |
2121499 | 玉财建〔2020〕237号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资金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3,188,000.00 |
2121499 | 玉财建〔2020〕237号污泥脱水系统技术改造补助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1,639,200.00 |
2121499 | 玉财建〔2020〕141、163、198、213号水处理费安排的供排水公司票据费、手续费及城市排污管网运维费 | 非基建项目 | 5,720,030.00 |
2121499 | 玉财建〔2020〕140号污水处理服务费 | 非基建项目 | 17,599,588.43 |
2129901 | 玉财社〔2019〕205号办公经费补助 | 非基建项目 | 5,648.60 |
2210105 | 玉财建〔2020〕111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 | 非基建项目 | 2,786,000.00 |
2210105 | 玉财建〔2020〕87号非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市级补助 | 非基建项目 | 6,550,000.00 |
2210106 | 玉财建〔2020〕82、184、257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市级配套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54,993,103.75 |
2210106 | 〔其他资金〕火车站片区保障性住房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 非基建项目 | 4,267,605.00 |
2210106 | 玉财建〔2020〕82、93号李棋公租房出售收入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17,000,000.00 |
2210106 | 玉财建〔2020〕257号李棋公租房租金收入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20,000,000.00 |
2210106 | 玉财建〔2020〕184号火车站片区公租房出售非税收入支出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113,263,460.00 |
2210106 | 建追字〔2020〕1号火车站片区保障性住房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 非基建项目 | 14,543,100.00 |
2240704 | 玉财建〔2020〕111号通海8.13 8.14地震灾后民房重建 | 非基建项目 | 3,135,780.00 |
2299901 | 〔其他资金〕瀑布生态公园苗圃搬迁诉讼案件律师代理费 | 非基建项目 | 150,000.00 |
2210106 | 玉财建〔2020〕24号三金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56,224,120.00 |
2210203 | 玉财建〔2020〕76号住房补贴专项资金 | 非基建项目 | 1,511,119.80 |
2089901 | 玉财社﹝2018﹞154号防灾救灾补助经费 | 非基建项目 | 21,487.00 |
2299901 | (其他资金)存量资金返还单位用于工程造价数据平台补助 | 非基建项目 | 90,0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15.85万元,(其中局机关48,453.4万元;下属单位合计8,16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22%。与上年对比减少29.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调研活动、外出等工作的减少,导致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54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人防工程的建设;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市发改委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5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1%。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社保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2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天然林保护、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态保护、能源管理事务、资源综合利用、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5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3%。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项目支出需要;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92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级项目支出需要;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
23.其他(类)支出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工程造价数据平台补助(存量资金返还);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预算的2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预算的3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7.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制度;二是因新冠疫情的原因导致调研活动、外出等工作的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32万元,下降3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51万元,下降2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48.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制度;二是因新冠疫情的原因导致调研活动、外出等工作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7万元,占93.92%;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6.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机要通信车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县区单位到我单位调研、考察、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房屋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40,156.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44.71万元,固定资产711.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340.11万元,在建工程208,165.25万元,无形资产268.12万元,其他资产126.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89.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0项,账面原值70.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万元;出租房屋1,165.10平方米,账面原值25.7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7.9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正式发文。三是设置《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预算入库编审个性指标体系库》51项部门个性指标,指标设置根据工作职责定期进行更新。四是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0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疫情防控成效显著;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农危改任务;四是全力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五是加快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六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七是扎实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八是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九是抓好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十是强化安全生产和行政审批等职责;十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火车站片区公租房租金收入非税支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市本级公租房项目属于民生项目,公租房租金价格是结合项目周边市场情况,参照李棋公租房租金,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为住户提供了住房便利,因租金较低,公租房分配率目前已达90%以上。公租房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保障了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
(2)项目二:火车站片区配建商业租售收入非支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2020年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市本级公租房项目完成1,332.75万元公公租房配建商业租售收入上缴,拨回的946.25万元财政资金全部用于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市本级公租房项目还款及工程款支付,未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况。
(3)项目三:城市供排水管网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专门成立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小组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资金上依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的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资金全部到位,未影响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上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指定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项目管理领导重视,专人管理、责任明确。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绩效评价层层落实。
(4)项目四:李棋公租房租金收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2020年李棋公租房完成2800万元租金收入上缴,拨回的1988万元财政资金全部用于李棋公租房项目还本付息及工程款支付,未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况,维护了公租房稳定居住环境。
(5)项目五:红龙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自启动开始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有完善的组织实施准备,责任划分具体、明确,并且顺利完成道路及其附属工程,满足AGL0+000-GL1+740里程管廊设计内燃气舱、电力舱、给水及弱电舱的使用及GL1+560-GL3+600里程地下综合管廊污水管入廊的要求。
(6)项目六:火车站片区公租房出售非税收入支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2020年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市本级公租房项目完成15,952.60万元公租房出售收入上缴,拨回的11,326.35万元财政资金全部用于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市本级公租房项目还款及工程款支付,未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况。
(7)项目七: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87分,自评等级为“优”,存在问题:因原二期调蓄池设计方案投入过大,目前正在研究优化方案,待最终确定后再明确初设和后期的施工图,因此资金未完成拨付。
(8)项目八:非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玉溪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对象为玉溪市中心城区,服务面积26km2,服务人口26.5万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出水水质达标100%。即承载全市COD、氨氮减排任务总量的占比 60%,改善玉溪城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玉溪市城市可持续发展。
(9)项目九:李棋公租房出售收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2020年李棋公租房完成8000万元销售收入上缴,拨回的5489万元财政资金全部用于李棋公租房项目还本付息及工程款支付,未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况,维护了公租房稳定居住环境。
(10)项目十:市政府促进建筑业发展专项奖励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85分,自评等级为“优”,未按时完成奖励发放,原因是资金到位不及时,企业对政策的可信度不高,计划新增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2户,主要是二级建筑业企业总承包晋升,业绩要求高,晋升难度大。
(11)项目十一: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88分,自评等级为“优”,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建设项目作为城市建设的新理念,适应了宜居、宜游城市的发展要求,投入少、见效快,在生态保护、旅游发展、市民安全出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成完善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从市民出行实际需求出发站点建设达113个,日均骑行量突破5800人次,市民服务满意率100%。
(12)项目十二: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84分,自评等级为“优”,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位于聂耳文化广场片区北岸,玉江大道与玉河北路交岔口东北侧,用地面积26.004亩,总建筑面积19843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投资约21205万元。
(13)项目十三: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山路与红塔大道连接线黑臭水体及市政道路应急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81分,自评等级为“优”,该项目为应急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存在环山路与凤凰路交岔口交通路线错位较大、周边住宅小区交通出行存在安全隐患、黑臭水体改造段需增加197米等问题,为避免反复开挖和封闭施工对市民造成的影响,决定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将环山路与凤凰路交岔口城市更新配套项目与环山路红塔大道连接线黑臭水体及市政道路应急工程并入实施。目前正在抓紧项目实施。
(14)项目十四:玉溪市白龙路延长线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于2018年10月初组织人员及机械进场施工,在红塔区委、区政府多方努力下,房屋拆除和场地移交工作于10月2,最终经过参建各方的攻坚克难,白龙路延长线于2019年5月15日顺利实现主路通车,满足儿童医院通车要求,保证儿童医院周边道路交通畅通。
(15)项目十五: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按照预期目标圆满完成,655户非4类对象危房全部进行改造,655万补助资金全部兑付,资金执行率100%。
(16)项目十六: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资金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玉溪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对象为玉溪市中心城区,服务面积26km2,服务人口26.5万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出水水质达标100%。即承载全市COD、氨氮减排任务总量的占比 50%,改善玉溪城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玉溪市城市可持续发展。
(17)项目十七: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完成玉江大道东风立交-江川转盘道路施工;完成河滨路道路恢复);玉江大道太极路-东风立交段路面、绿化提升改造。
(18)项目十八:农危改政府购买服务(一期)采购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规划引领、注重特色、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农村民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科技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彰显特色、打造亮点,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完成40个示范村、400个整治村建设任务,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加快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
(19)项目十九:城市公共能源综合管理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建设城市公共能源综合管理平台,加快推进节约型低碳城市建设,加强水、电、气等用能设备单元、能耗种类、能源消耗等重点环节监管,为政府、企业、公众的能源消耗提供专业化市场服务。由市财政分三年期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新型智慧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其中城市公共能源综合管理平台项目三年新型智慧城市专项购买服务资金投入150万元。
(20)项目二十:玉溪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及运营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专门成立玉溪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及运营平台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小组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上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指定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项目管理领导重视,专人管理、责任明确。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绩效评价层层落实。
(21)项目二十一:玉溪中心城区园林城市提质扩容工程项目二期土地供应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在2020年11月前完成中心城区园林城市提质扩容工程项目二期622亩土地供应价款5.41亿元的缴纳工作。
(22)项目二十二:2020年度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75分,自评等级为“良”,项目资金2.00万元,完成本年度城乡统筹人口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购置办公设备。
(23)项目二十三:污水处理厂固定资产及资本性支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玉溪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对象为玉溪市中心城区,服务面积26km2,服务人口26.5万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出水水质达标100%。有效削减进入自然水体的污染负荷,确保曲江流域省控断面考核达标,为改善玉溪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可持续发展做作贡献。
(24)项目二十四:“花城”景观建设项目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在做好市普遍绿化的基础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坚持规划指导,市区联动,建管并举。通过花乔木、花灌木、地被、藤本、彩叶植物、时令花卉合理搭配,营造出“日日有花开、月月有特色、季季有变化”的“花城”景观。
(25)项目二十五:瀑布生态公园景观苗圃搬迁诉讼民事调解补偿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该项目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由数字城市管理中心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问题处置。最后完成支付玉溪华凯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90万元补偿款,购买苗木5833颗、地上附着物4601个,实现55亩土地收储率100%。
(26)项目二十六:玉溪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拟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玉溪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计划在9月初完成招标工作,确定规划编制单位,10月下旬完成规划编制工作,10月底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工期50天。
(27)项目二十七:通海8.13、8.14地震灾后重建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2018年开始开展通海8.13、8.14地震灾后重建工作,2021年将继续健全完善村庄管理,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灾区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修复,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28)项目二十八:省级示范村统贷市级付息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完成省级2015年批复建设我市45个省级示范村;2016年批复建设46个省级示范村建设,每个村庄投资大约250万元,重点进行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供水工程、农村道路照明工程6项内容建设,目前已全部完工,278.6万补助资金全部兑付,资金执行率100%。
(29)项目二十九:儿童医院10Kv电源接入应急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起于110kV春和变,止于市儿童医院(整体路径走向如下:六纬路、四经路、九龙路、玉江大道、白龙路延长线,全长7240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866.3426万元(其中:电线路电气工程费用1381.7826万元由玉溪市供电局向省供电局争取解决,电缆通道建设工程建设投资1484.56万元)。
(30)项目三十:科创大道提升改造应急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道路线路起点为老尖山小路,按照现状线型向西北延伸止于玉江大道,总长273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37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电力沟工程、交通工程等。
(31)项目三十一:2020年城市公厕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公厕建设及后续管护资金缺口较大,建议市级财政安排相应的建设管护经费,下一步将继续将公厕管护资金列入市级预算申报,争取市级资金投入公厕日常的额维护管理中。
(32)项目三十二:东风中路改扩建工程(含征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家园公司围绕2020年春节前东风中路实现主路通车的目标,于2019年9月初组织人员及机械进场施工,在红塔区委、区政府多方努力下,房屋拆除和场地移交工作于11月23日前全部完成,最终经过参建各方的攻坚克难,东风中路于2019年12月31日顺利实现主路通车,提前完成了市政府交付的任务。
(33)项目三十三:污泥脱水系统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玉溪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对象为玉溪市中心城区,服务面积26km2,服务人口26.5万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出水水质达标100%。即承载全市COD、氨氮减排任务总量的占比 50%,改善玉溪城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玉溪市城市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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