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673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0 |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400200000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市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起草本市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规定,参与拟订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法定权限内对机动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科技科、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事故处理科、财务装备科、宣传教育科、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3.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将“最大限度少发事故、少死人、安全高效通行”作为目标,以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统筹推进预防事故保安全、规范执法护稳定、便民利企促发展、从严治警强政治“四项建设”,努力实现“四个下降、一个零发生”目标,全面提升全市交通安全现代治理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化“玉溪之变”,加快“一级两区”现代化建设,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8人,其中:行政编制304人,工勤人员编制3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8人。
车辆编制49辆,实有车辆4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553,048.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543,048.2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6,815.08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资金项目经费,导致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543,048.24元,其中:本年收入124,902,273.88元,上年结转收入7,640,774.3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902,273.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16,815.08元,增长0.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资金项目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553,048.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2,543,048.24元,其中:基本支出95,482,704.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41,628.40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7,060,34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8,443.48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资金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402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54,024,373.60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支出45,685,3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经费、落实“放管服”改革车驾管业务专项资金。
(三)2040219-信息化建设安排支出2,834,706.12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安信息网络构建科技兴警等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四)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支出39,030.00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经费。
(五)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2,480,4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离退休干部的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216,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离退休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5,339,429.4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八)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041,067.7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九)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1,179,116.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抚恤。
(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809,829.0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医疗保险费。
(十一)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1,730,290.1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十二)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244,838.88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承担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三)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4,942,7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四)2210203-购房补贴安排支出63,336.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人员的购房补贴。
(十五)2040220-执法办案安排支出8,877,021.14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687,234.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681,234.4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8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7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7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9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9个,全面纳入绩效评价的一级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240,453.12元,项目绩效评价覆盖率100.00%。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车驾管体系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坚持系统协调推进各项便民利企举措,打造“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结”车驾管便民服务新模式以及“足不出户网上办、减少等候预约办、规范有序叫号办、假日急需自助办、共建共享社会办、流动服务上门办”六位一体服务途径,构建全领域、高质量的车驾管体系,推行9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9项新举措,并结合玉溪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创新推广驾驶人手机自助体检服务(马上检APP),在48个警邮中心测试优化后逐步延伸至各乡镇、街道、社区,让群众足不出户自助办理驾驶人体检、照相业务,全力推动全市公安交管“放管服”工作创新发展,助力玉溪公安交警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为玉溪“一极两区”建设贡献公安交管智慧和力量。
(二)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1.与省市级主流媒体、专业影视制作团队合作,刊发各类交通安全新闻宣传信息稿件不少于600篇;策划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交警工作纪实片、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内容的影视类宣传品,完成影视类作品不少于13部。2.按照全年宣传工作需求制作各类交通安全宣传物料不少于3万份。3.重点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3场(次)。
(三)科技兴警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为全面提升整个公安交管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城市道路基础建设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保障2023年-2025年(24个月)移动警务服务租用、数字对讲调度服务、线路传输业务服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短信推送服务、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维、办公耗材(硒鼓)和空调维修保养项目合同的延续签订及履行。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防范政府违约风险,顺利完成前期信息化项目收尾工作,履行合同付款义务。
(四)高速公路“五位一体”生命防护体系运维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全面保障设备运维正常运转。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大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自开展“减量控大”工作以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按照《2020年玉溪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科技化设备利用,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高速公路管理“交通秩序良好、事故明显下降、通行效率提高、安全舒适出行”的目标,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落实到高速公路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使交通参与者能够及时的享受到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为高速公路提供有效的管理,为人民提供安全、舒适、通畅、迅捷的行车环境,从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通行安全,发挥科技管控设备的优越性及便利性,实现科技强警。
(五)交通设施维护及道路标线渠化整治专项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对现有道路交通设施及道路标线进行维修维护设置、维护,对中心城区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不标准的,道路资源分配不均衡、不合理的、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情况;信号灯配时不合理导致信号灯空耗的问题,及时开展梳理并查纠整改,更好的实现交通标志标线完善、信号灯配置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陆续推进实施“中心城区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设施优化建设方案”等项目工程,逐步推进道路交通设施的全面优化,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减少事故,保障行车安全,保障交通系统安全正常运营,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为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提供及时、完善和清晰的道路信息,加强对车辆的合理引导,防止行人、动物或物体等进入,用物理隔离的方式达到有效排除横向而来的实物干扰,确保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安全、舒适、高效、顺畅地通行,以使车辆能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发生错向行驶,保证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系统专用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充分整合利用现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系统平台,将项目建设与云南省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科技信息化提档升级、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进行补充建设和升级改造,与交通运输、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气象等部门,按照“共享、共建、共用”的原则,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融合,完成全省所有交警动静态业务数据的统一采集汇聚,建设完成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指挥中心的功能。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子系统。进一步完善城市电子警察子系统和城市道路卡口子系统。具备对主城区道路交通状况的实时监控能力和对交通事件的快速发现及响应能力,实现各部门间交通信息的有效互通和利用,实现交通信息采集、处理、发布全流程处理,实现交通管控的积累及应用,快速地发现交通警情,实时处理交通警情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保障道路畅通和安全,防止发生因长时间停电而导致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使玉溪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更加井然有序,为创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秩序。
(七)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保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顺利进行。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不因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引发上访案件,有效化解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道路交通事故检验监督受益对象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公平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助于提升人民满意度,增强人民幸福感,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确保玉溪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助力玉溪创建文明城市。
(八)玉溪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红塔区中心城区交通劝导工作达到创建要求,结合城区实际情况,根据《玉溪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大文明行动”实施方案》中交警部门主责主业:深化治理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栏杆和车辆闯红灯、争道抢行、超速超载行驶、违章超车、随意调头等行为;深化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占用人行道现象,规范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通行秩序;集中开展市民文明出行、文明乘车、文明劝导等宣传教育,培养市民文明出行习惯。在玉溪中心城区31个重点路口及其他辅助路口安排文明交通专职劝导志愿者对行人、车辆违章行为的劝导工作及文明出行、文明乘车、文明劝导、交通违章行为等宣传教育及劝导工作。上班时间根据各路段需求进行实际调整,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个月26天。巩固好“双创”成果,通过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展示玉溪形象。
(九)数字玉溪智慧交管平台服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在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辖区内五个非机动车大流量路口使用数字玉溪智慧交管平台非机动车智慧管理服务,实现了重点路口非机动车信息全天候采集与管控,可以有效识别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为全区提供了新的支持手段,有效提高了交警的工作效率。提出多个电动自行车数据应用场景及技术解决方案,开发一个典型应用场景的数据应用系统,发表1篇科技学术论文。提出一套先进的资产协同管理数智化系统解决方案,交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非现场识别交通违章行为,减少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减少交通事故可以减少道路设施和车辆的毁坏损失,减少事故当事人和道路设施所有人的经济损失,产生的经济效益最终体现在社会总成本的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61,335.54元,其中办公费769,998.00元,印刷费53,500.00元,手续费1,900.00元,水费131,415.00元,电费880,000.00元,邮电费156,000.00元,会议费9,000.00元,培训费60,000.00元,被装购置费16,000.00元,劳务费8,000.00元,委托业务费2,676,430.00元,福利费22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298,1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1,600.00元,公务接待费7,000.00元,物业管理费2,726,034.42元,维修(护)费620,957.00元,租赁费1,580,200.00元,工会经费587,181.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4,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0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专用材料费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3,164.46元,下降11.72%,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2025年压缩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117,608,065.90元,其中,流动资产3,644,928.82元,固定资产48,032,181.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099,248.89元,无形资产14,195,767.3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38,034.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14,818.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71项,账面原值4,307,258.3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3,204.51元;资产使用收入160,167.86元,其中出租资产2,913.9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60,167.86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3400200111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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