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426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5100200000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是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部门主要职能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查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消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处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为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正科级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故中队、红塔中队、峨山中队、新平中队、元江中队、大风垭口中队、石红中队、晋红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首要,深入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交警队伍管理系统的广泛应用,高质量、高标准做好道路交通安保工作,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着力在减少事故、保护生命上下功夫,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努力实现大队“01234”的工作目标。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队辖区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3起,比去年同期减少18起,下降58.06%;死亡11人,比去年同期减少4人,下降26.67%;受伤9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8人,下降75.68%;财产损失11.46万元,比去年减少25.70万元,下降69.16%,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大队辖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从大队成立至今14年的时间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出现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滞留,未发生因交警执法方式不当导致的媒体炒作和负面舆情。由于大队狠抓各项管理,2021年大队队伍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朱进伟同志被授予“全国二级英雄模范”、“云南省第二十三届先进工作者”和“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胡锦文被评为云南省第五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奖;大队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2人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等,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今后,大队将继续抓好秩序管控、路面隐患、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和畅通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为“玉溪之变”做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 6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7.3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
与上年1,595.75万元对比,减少306.42万元,下降19.2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将有1人退休,减少行政人员工资、奖金、社保财政拨款收支;二是项目经费和三公经费压减;三是本年未分配工作业务经费;四是编外聘用人员(辅警)财政定额保障工资支出减少235.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7.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7.33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7.33元,包含:本级财力1,287.33万元,专项收入 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6.42万元,降幅19.2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将有1人退休,减少行政人员工资、奖金、社保财政拨款收支;二是项目经费和三公经费压减;三是本年未分配工作业务经费;四是编外聘用人员(辅警)财政定额保障工资支出减少235.2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89.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8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29万元,下降16.6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编外聘用人员(辅警)财政定额保障工资支出减少235.20万元;二是2022年将有1人退休,减少行政人员工资、奖金、社保财政拨款收支。项目支出9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8万元,增长29.04%,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五位一体”项目,科技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及网络通讯费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1行政运行(项)支出932.9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
2.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20(项)支出92.7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支出(高速公路“五位一体”生命防护体系运维项目)。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3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和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8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承担部分。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5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人员退休、死亡等原因记实职业年金财政承担部分。
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44.4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医疗保险财政承担部分。
7.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60万元,主主要用于反映医疗保险财政承担部分。
8.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86.4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承担部分。
9.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3购房补贴(项)6.3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支付的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287.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3万元、资本性支出2.00万元。
项目支出92.78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987.5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反映职工工资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
(1)基本工资17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3万元)。
(2)津贴补贴40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40万元)。
(3)奖金15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9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3万元)。
(5)职业年金缴费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7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万元)。
(9)住房公积金8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7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8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等日常支出;项目支出92.7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所管辖的高速公路“五位一体”项目,科技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及网络通讯费用的支出。
(1)办公费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印刷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咨询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水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电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邮电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差旅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维修(护)费5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54.88万元)。
(9)租赁费6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5万元,项目支出37.90万元)。
(10)会议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培训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专用材料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劳务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委托业务费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工会经费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福利费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其他交通费用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费、独子费、经人社部门批准的困难遗属生活补助。
(1)退休费6.24万元。
(2)抚恤金3.09万元。
4.310资本性支出(非基本建设类)2.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可以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经政府采购批准的部门办公设备采购。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项,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07万元,较上年减少31.62万元,下降60.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历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80.00%,预计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批次,预计接待1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十八大以来,高速大队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贯彻国家过“紧日子”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公务接待费一直控制在较低支出水平,并逐年压减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97万元,较上年减少31.22万元,下降59.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7万元,较上年减少31.22万元,下降59.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2021年安排的工作业务经费31.22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本年度未安排工作业务经费;二是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按要求压减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控制是按照一般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标准定额测算,因交警工作的特殊性,此定额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其余不足资金由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弥补。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78万元;全面纳入绩效评价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78万元,项目绩效评价覆盖率100.00%。2022年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保障的项目数量无变化,资金较上年增加20.88万元。变动原因:部门管理的高速公路辖区“五位一体”项目,科技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及网络通讯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单个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部门重点项目1个,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一)高速公路“五位一体”生命防护体系运维专项资金92.78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全面保障设备运维正常运转。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大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自开展“减量控大”工作以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按照《2020年玉溪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深化去年“五大行动”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实施“六大提升工程”。通过科技化设备利用,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高速公路管理“交通秩序良好、事故明显下降、通行效率提高、安全舒适出行”的目标,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落实到高速公路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使交通参与者能够及时的享受到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为高速公路提供有效的管理,为人民提供安全、舒适、通畅、迅捷的行车环境,从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通行安全,发挥科技管控设备的优越性及便利性,实现科技强警。
项目年度目标:通过科技化设备利用,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高速公路管理“交通秩序良好、事故明显下降、通行效率提高、安全舒适出行”的目标全面保障设备运维正常运转,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标:1、设备的功能能够正常使用;2、指令的正常发送和传递给过往驾驶员;3、增强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意识;4、在极短时间提示驾驶员前方交通事故情况;5、及时避免二次事故发生;6、在27公里长下坡的路段能使起火车辆就近自救灭火;7、扼制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
目前在本部门高速公路管控路段共投入建设了40套“交通应急管控系统”、套视频监控卡口,取得了2019、2020年两年“零死亡”记录。为了达成“以人为本、科技兴警、科技执勤、科技助警”的目标,项目资金保障了现有科技管控设备正常运行工作,以加强路面管控,对提升事故防控能力及经济效益等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设置了科技设备维修数量、网络专线保障数量、高速公路设备巡检及清洗数量、自救水箱维护数量4个质量指标,网络运行通畅率及减少二次事故发生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受益人员满意情况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业名词解释
交通控制:就是采用能够与时刻变化着的交通情况相适应的设备,如交通信号机等,准确地指挥交通,使之达到安全、畅通的目的。
交通管理:就是制定交通规则,作为车辆和行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同时根据当地的交通情况,采取某些限制措施,这些交通法规和限制措施通过交警的管理及设立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予以执行。
专用设备交通设施:是指为城市交通系统保障安全正常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车站、通风亭、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道路标线等设施。
出行:人、车从出发点到目的地移动的全过程。出行具有的特点如下:移动必须是有目的;一个单程为一次出行;不受换乘影响,即一次出行可能包括几种交通形式;一次出行必须有且仅有一个出发点和一个目的地。
行驶车速:车辆通过某路段的行程与有效运行时间(不包括停车损失时间)之比所得的速度。用于评价该路段的线形和通行能力或作经济效益分析之用。
通行能力:道路在单位时间内可能通过车辆或行人的最大量。
2.财务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主要由公用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构成,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按人均定额控制标准测算的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费以及三公经费等日常维持机构运转的正常支出。按照决算口径统一后,2022年将所有列入商品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基本支出均纳入机关运行公用经费统计,说明如下: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63万元,与上年(2021年466.56万元)对比减少268.93万元,下降57.64%,减少原因一是2022年将有1人退休,减少行政人员财政拨款收支;二是三公经费压减;三是本年未分配工作业务经费;四是编外聘用人员(辅警)财政定额保障工资支出减少235.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资产总额643.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93万元,固定资产604.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46万元,无形资产3.6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5100200111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xlsx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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