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620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1-03 |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1000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溪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主要职责是:
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抓好党的政治理论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例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新思想新论断,全面把握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2年利用周例会学习篇目81篇,观看学习视频27个,党组会学习篇目41篇,“三会一课”学习篇目32篇。并结合“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清风云南”、“碧玉清溪”、“清廉玉溪”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扛牢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有机衔接。紧紧抓住责任落实“牛鼻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3.认真筹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一次全体会议,向管委会提交《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关于清退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的通知》和《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议题并通过了审议;通报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以及关于支付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交通银行玉溪分行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手续费情况。
4.全力增点扩面,释放政策红利。2022年,中心坚持把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来抓,针对玉溪住房公积金多年来归集扩面难这个“硬骨头”,积极主动作为,以思想认识之变推动“公积金之变”再破题,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充分运用“三个工作法”,深入一线,主动上门服务,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通过成立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管理部为主体,采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等方式,形成住房公积金摸底、催建、督查的工作网络,倒排时间、压实责任,通过玉溪电视台、玉溪报社、云南电视台等宣传媒介进行惠民政策宣传,归集扩面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新增缴存单位431个,新增缴存人数15041人,每月增加缴存1,028.17万元。
5.主动靠前服务,政策宣传齐发力。中心坚持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楼盘准入进度,把楼盘准入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每个楼盘组建工作专班,中心领导带队深入申请准入的楼盘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办理相关准入事宜,做好后续服务跟踪管理,为企业及缴存职工提供规范、快捷服务,与25家房地产企业就其开发建设的27个项目楼盘签订了《阶段性担保合作协议》,有效促进外来优质企业落地我市,发挥了聚集人气、改善民生的正面效应。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通过“玉溪市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推送“答疑解惑”、“民生关注”、“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4个专题宣传文章29篇,通过图文并茂、喜闻乐见等方式详细解读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使用攻略,让广大干部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提高政策知晓率。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讲座157次,座谈会527次,发放宣传册6116份,走访企业923家。
6.落实“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保证金的管理规定,为企业减负“松绑”。共清退58家合作企业的贷款保证金1.68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聚焦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借款人和租房提取人三类群体给予实施企业缓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三项阶段性政策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2022年支持受疫情影响实施缓缴的企业6家,缓缴职工人数105人,缓缴金额40.13万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1028人,金额1,048.53万元。
7.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加快“公转商”贴息贷款赎回进度,有序赎回贴息贷款16.35亿元,剩余6.88亿元计划2023年6月底前完成清零,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为地方财政增加财源。统筹使用住房公积金资金,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持续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完善贷前审查、贷中调查审核及贷后监督管理,个贷逾期率0.2371‰。加强内审稽核质量建设,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完善检查台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风险。持续深化法治建设,积极组织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合法合规审核作为中心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的前置条件,凡涉及政策、制度、合同等事项均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查39次。
8.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建成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导向,集网厅、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玉溪公积金手机APP、12329服务热线、短信、自助终端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截至2022年末,单位网厅注册用户达3302户,个人线上注册用户及关注用户达70782人次。全市网上业务受理量39.52万件,办结率超过95%,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通过接口对接方式实现玉溪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与玉溪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系统归并整合、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力打通公积金热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成公积金业务系统接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系统的“一网通办”和“好差评”系统接口项目,实现玉溪住房公积金19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着力提升公积金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便捷度,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实时评价,好评率100.00%。
9.加强内部审计,健全内控机制。中心坚持“治已病、防未病”的理念,充分发挥好稽核审计职能作用,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与受托银行的业务合作,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承办银行度考核,采取抽查与必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通过考核审查评定,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健康、规范、安全运作。开展2022年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和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排查,梳理排查每个岗位风险点及应对举措,从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干部管理、资金使用、后勤保障等方面入手,找准、找全、找实廉政风险点。
10.抓实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青年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提升。充分发挥个人优势,年内共对2名干部进行轮岗,提拔使用1名正科、3名副科干部,使部分年轻干部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注重教育培训,组织举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五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浙江大学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人员涉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30人次,同时选派117人次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素质,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稽核审计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公积金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信息技术科、法规科。9个分支机构,包括:中心城区管理部和七县一区(江川、澄江、通海、华宁、峨山、易门、新平、元江)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分别是:
1.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01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0.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15万元,增长5.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15万元,增长5.41%;与上年基本持平,为正常波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01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24万元,占总支出的92.91%;项目支出142.50万元,占总支出的7.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3.15万元,增长5.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7.82万元,增长13.89%;项目支出减少124.68万元,下降46.66%,下降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2022年信息化建设的11个项目,合计215.75万元的款项未得到财政匹配资金进行支付,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明显降低。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8.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5%。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2.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5.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124.68万元,减少46.66%,主要原因是2022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财政未匹配资金支付,导致款项执行率明显降低。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开支合计 142.50 万元,主要用于一窗通软件开发、微信小程序软件开发、VPN云联网专线费用、昆明灾备、数字电路租赁、机房巡检互联网+信息系统托管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3.15万元,增长5.41%,与上年基本持平,为正常波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7.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306.94 万元,津贴补贴10.85万元,奖金1.80 万元,绩效工资 592.73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9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76.38万元,其中:办公费 17.23 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 0.20 万元,邮电费2.56 万元,差旅费10.36万元,维修(护)费 1.49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劳务费 3.15 万元,工会经费16.06万元,福利费1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6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合计 2.39 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39万元;资本性支出合计1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12.89 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69.00 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4.69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58 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中: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2.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7.64 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587.83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118.5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支出4.1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4万元,支出决算为2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2.89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5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6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4万元,支出决算为2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平管理部旧公车车况及安全性能差,无法满足新平管理部的工作需求,向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购置了新公务用车1辆。因购置公车所使用的预算指标是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购置后通过财政局下达单位,没有体现在年初预算中,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年初预算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01万元,增长5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2.89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6万元,下降3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平管理部公车报废购新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行为,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2.89 万元,购置车辆1 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新平管理部旧公车报废,为正常开展工作,申请购置了一辆新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科室、管理部日常工作中公务活动交通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056.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08万元,固定资产1,420.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445.27万元,其他资产135.5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51.49平方米,账面原值14.3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结合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已制定《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实行。
2.制定目标:2022年全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6.5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2.00亿元,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88亿元。
3.运行监控:通过对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经费和管理经费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绩效目标偏差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证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4.绩效自评: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内设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收集整理完成绩效目标情况的相关数据,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优。一是2022全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5.0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9.88亿元,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3亿元,超额完成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和增值收益绩效目标。公积金归集目标未达成原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匹配不到位,单位拖欠缴存公积金,部分县区最长连续欠缴长达五个月。下一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催缴力度,协调市财政局监督各县(市、区)预算执行。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提高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意识,强化归集扩面管理工作,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住房公积金催建工作力度,成立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多措并举推进归集扩面工作,2022年新增缴存职工15041人。三是厉行节约,控制成本,经费实际支出未超预算。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等级为优,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全部完成。线上提取业务达到5个,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数据上报量160.96万条,建立完善“一窗通”、“一网通办”和“好差评”系统,做好12329短信发送和12329热线接听工作,发送12329短信发送数量327.67万条,12329热线接听数量1929个,按照住建部要求,实现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完成住建部要求的8个跨省通办事项,继续推进数据共享,保障好核心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等保三级测评、密评),做好信息系统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异地灾备、设备托管、电路租赁)的保障工作及网络安全工作,2022年做到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间达到8760小时,全年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量35.93万条,单位网厅的使用数量3303个,服务渠道维护数量10个,微信公众号年信息发布量166条。
2.项目二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等级为优,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全部完成。2022年全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5.0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9.88亿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3 亿元,超额完成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和增值收益绩效目标。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2 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五)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2022 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涉及财政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务核算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起,下属各县(市、区)管理部不再独立核算,进行账务及银行账户资金归并。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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