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7693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3-03 |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0000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玉溪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68名,实有68人,实有编外人员43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办公室、公积金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法规科、稽核审计科8个科室,县区负责公积金业务工作的分支机构有中心城区管理部和江川、澄江、通海、华宁、峨山、易门、新平、元江管理部。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政治理论武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2.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根据当前我市的就业环境、就业群体和就业形态,以群众住房融资需求为导向,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池”的互助作用。
3.用好用足政策促进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加强分析研判,结合我市实际,适时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4.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贷前、贷中调查审核及贷后监督管理,逐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二是继续做好逾期贷款催收工作。三是在保证提取、贷款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有序推进贴息贷款赎回。
5.强化风险防范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一是根据《玉溪市住房公积金资金预警机制实施办法》,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并对资金调度实现全过程监管。二是加强与纪委、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推动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为。三是做好公积金各类数据的异地灾备工作,加强和改进网络运行监管。四是强化管委会决策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主管部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6.深化“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一是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进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住房公积金服务品牌特色。二是对现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精简整合,推动系统资料要件共享再升级,简化业务手续流程。三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公积金业务系统和服务渠道管理,进一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逐步实现“掌上公积金”智能转换,搭建起为民服务的“高速公路”。四是持续做好数据共享工作,实现与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专线,共享运用平台上的开放数据。
7.推进单位内控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政策调控、业务运行分析研判。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审计制度,完善岗位制约机制。三是逐步建立信息化审计监测系统,对各类业务进行全方位实时审计监管,对业务操作进行全过程检查。四是强化财务分析和财务指标监控功能。五是开展逾期贷款审计工作。
8.健全依法行政执法保障。一是认真做好年度执法证件审核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制定出合理、合法的、具体化的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三是成立“行政执法”宣传小组,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推动“法律六进”。
9.抓好人才队伍培养工作。一是制定2022年度全员培训计划。二是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选拔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四是继续实行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基础、与岗位职能效益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激励机制。
10.积极推进各类重要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无缝衔接,继续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效,支持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继续落实创文固卫工作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做好全体干部职工行程动态化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9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4.8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78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24.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4.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4.80万元(本级财力1,470.6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954.1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78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4.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2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73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租赁费在基本支出列支;项目支出3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95万元,下降19.62%,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算编报口径调整,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租赁费在基本支出列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分组说明如下: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94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2.1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3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3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3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27.82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4.28万元,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997.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医疗补助,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单位项目经费等开支。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44万元,较上年减少6.93万元,下降30.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5万元,较上年减少2.41万元,下降47.6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265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预算激励约束机制的通知》(玉政办通〔2020〕34号),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接待对象按规定交纳伙食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79万元,较上年减少4.52万元,下降26.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万元,较上年减少4.52万元,下降26.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预算激励约束机制的通知》(玉政办通〔2020〕34号),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2022至2024年总体目标为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中心的实际业务现状,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以贯彻住建部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接入住建部银行结算平台及住建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要求为建设指导依据,实现统一客户管理,完善、落实“双贯标”及“八化”,通过大数据打通公积金管理渠道;使用便捷的输入,满足云平台部署、云平台管理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与玉溪市一站式惠民服务信息平台深度融合。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水平的建设框架和建设路径,能够推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监督和服务三位一体的全面发展,完成住建部及省厅的工作要求,更好的服务大众。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2022年绩效目标为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公积金政务服务效能,在现有实现3个线上提取业务的基础上,至少增加2个提取业务,使线上提取业务达到5个,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数据上报量大于等于140万条,建立完善“一窗通”、“一网通办”和“好差评”系统,做好12329短信发送和12329热线接听工作,做到12329短信发送数量大于等于250万条,12329热线接听数量大于等于1500个,按照住建部要求,实现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完成住建部要求的8个跨省通办事项,继续推进数据共享,保障好核心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等保三级测评、密评),做好信息系统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异地灾备、设备托管、电路租赁)的保障工作及网络安全工作,争取在2022年做到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间达到8760小时,全年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量大于等于24万条,单位网厅的使用数量大于等于3000个,服务渠道维护数量大于等于8个,微信公众号年信息发布量大于等于12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55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0万元,固定资产609.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797.27万元,其他资产135.3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0.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3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7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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