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9005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9-28 |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1000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62 号),我中心直属玉溪市人民政府的公益一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处级。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主要职责是:
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学习机制。二是将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大会、主任办公会、干部职工培训的学习内容。三是完善学习内容,加强考核管理。
2.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中心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担起肩负的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科室及管理部目标管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三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四是加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3.强化公积金合规性,有效防范管理风险。一是修订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资金预警办法,通过政策调整、发展组合贷款、实行贷款轮候等措施,进一步落实中央防范金融风险和预防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及时化解资金供求矛盾。二是成立骗提骗贷催收领导小组,制定有力方案措施,竭尽合力做好做实催收工作。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加强与银行、公安、纪委、房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加大对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的惩戒力度。四是加强宣传防风险,利用法治宣传日到企业及单位开展公积金政策、打击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违纪行为的宣讲活动。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心党组强化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与新平县纪委监委联合成立工作组,制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强弱项补短板抓提升回头看工作方案,从两不愁三保障、人居环境整治、家庭收入情况等方面对扶贫挂钩联系点苛苴社区进行“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问题排查。
5.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推进管理部入驻政务中心,落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二是完成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接口联调上线。三是9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管理部首次推出住房公积金窗口业务网上预约服务。四是依托“互联网+”,强化公积金线上线下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网上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9种服务渠道。
6.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一是推出公积金阶段性优惠政策,允许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缓缴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延长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要件的有效时限等措施,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主动服务企业,及时对疫情期间缓缴政策期满后仍未恢复正常缴存的9家企业进行回访。三是为企业减负,执行清退和取消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担保合作企业缴存保证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市本级;
2.通海管理部;
3.江川管理部;
4.澄江管理部;
5.华宁管理部;
6.易门管理部;
7.峨山管理部;
8.新平管理部;
9.元江管理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9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4.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76.70万元,下降30.54%,主要原因为2019年实施的“互联网+”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对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增加了财政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8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52.16万元,下降30.03%,主要原因为2019年实施的“互联网+”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对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增加了财政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5.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41万元,增长1.56%,与上年基本持平,为正常波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7.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64%。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1.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8.0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派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2.5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市本级2019年有一项“互联网+”信息系统项目采购支出869.20万元,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对公积金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2019年新平管理部大型修缮支出13.38万元,对管理部大厅进行装修。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5.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52.16万元,下降30.03%,主要原因为2019年实施的“互联网+”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对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增加了财政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96.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9.29万元,津贴补贴11.44万元,绩效工资603.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98.85万元,其中:办公费29.54万元,手续费0.0004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0.43万元,邮电费2.91万元,物业管理费0.17万元,差旅费14.38万元,维修(护)费4.81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3.13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劳务费3.82万元,工会经费14.25万元,福利费1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合计2.0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万元,奖励金0.02万元;资本性支出合计2.5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8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59.34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生活补助58.0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9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中: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9.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4.5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638.58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106.89万元,发放购房补贴支出2.7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预算的56.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完成预算的8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6.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按规定收取公务用餐伙食费,对“三公”经费各项支出进行控制。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23万元,下降3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4万元,下降2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下降79.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对公务接待费进行控制,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5万元,占95.92%;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4.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交通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点人员、外单位人员及各管理部人员公务活动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108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415.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70万元,固定资产1,939.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98.07万元,其他资产132.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52.00平方米,账面原值254.54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1.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1.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 填报说明: |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已制定《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实行。
2.制定目标:2020年全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5.50亿元,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95亿元。2020年无项目目标。
3.运行监控:通过对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经费和管理经费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绩效目标偏差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证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4.绩效自评: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内设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收集整理完成绩效目标情况的相关数据,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优。一是2020全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3.6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1.81亿元,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99亿元,超额完成公积金归集、贷款和增值收益绩效目标。二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性作用,不断扩大公积金的缴存面,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优势,切实解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合理消费。三是各部门均按各项政策规定履行部门职责,质量达标。四是厉行节约,控制成本,经费实际支出未超预算。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020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涉及项目支出自评。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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