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276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5 |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601000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
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引领先进文化,坚持“两为”方向,创演优秀精品剧目,积极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搜集、整理、充实、传承和保护“滇剧”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滇剧的影响力及受众面,继承和弘扬滇剧艺术事业;坚持优秀传统戏、新编历史剧和现代戏“三并举”原则,创作演出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经常性的举办公益性、低票价的演出,积极参与我市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积极参与省际、国际文化交流,使中国云南聂耳故乡的优秀古滇戏剧化、民族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加深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文化交流;突出公益性,强化服务职能。积极宣传和推广公益性演出,争取赢得社会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公益性演出,团结业余滇剧爱好者,创立滇剧艺术传承点(站);辅导业余文艺队伍,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与作为促兴人才
为培养青年演员,我中心鼓励支持12名职工参加玉溪市青年演员比赛,排演了滇剧折子戏《夜奔》《马前泼水·归家》《武松杀嫂》《小宴》、器乐演奏《洪湖随想曲》等参赛剧目,其中:白洋荣获戏剧组一等奖,朱理智、林可悦获二等奖,樊敏、童颜获三等奖;传晓俊获器乐组一等奖,杨蕴愉、刘悦楷获三等奖。9月,在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中白洋荣获戏剧组一等奖、林沫含荣获戏剧组三等奖。
滇剧小戏《药》《无名》及5名青年演员入选云南省第九届花灯滇剧艺术周。岳阳荣获最佳编剧奖,李宝剑、徐斯诺荣获表演奖,李娜荣获本届花滇周演唱比赛二等奖,白洋获演唱比赛优秀奖。
玉溪市滇剧院积极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创作排演了现代滇剧《一湖春水》,该剧是2022年云南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资助项目,也是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重点打造的文艺精品。作品艺术化地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观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探讨精神信念以及自强不息精神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通过艺术的形式诠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力争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汇聚起强大精神力量。该剧于10月14日在玉溪聂耳大剧院举行内部审查汇报演出。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云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云南省戏剧协会、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溪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领导专家出席,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剧目主题紧扣时代脉搏,表现形式独特新颖,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
2.滇韵流芳暖民心
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传承弘扬滇剧艺术,我中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依规有序开展“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到玉溪江川区江城、前卫镇、杨家咀及玉溪第十三中学、幼儿园江川区大街小学等地,让戏曲艺术在学生的心中生根发芽。
全年统筹安排开展“百千万文化工程”——文艺骨干到基层帮扶文艺队伍,助推乡村振兴。
4月28日,我中心参加“七彩云南·相约台湾”2022 云澎“山海情深·感恩前行”线上音乐会演出。
玉溪市聂耳爱乐民族乐团于5月23日首次亮相玉溪,参加“喜迎党的二十大 中华文化边疆行——走进玉溪”演出活动。
院长冯咏梅受邀参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2022年云南省文联文艺轻骑兵基层行系列慰问演出活动及云南省第二届云岭论坛创作谈几年延安文艺座谈会80周年活动,并作发言。
3.交流展演助传承
戏歌《大美云南》及《梨园春》等节目参加云南省春节联欢晚会、玉溪市戏曲春晚“盛世梨园春”和玉溪市“歌舞乐”春晚的录制及线上展演工作,并完成玉溪市高铁站“春运启动仪式”演出任务。
2022年3月23日,滇剧《马克白夫人》入选中国当代小剧场戏剧40年影响力榜单40台剧目榜。
今年4月,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文联授予院长冯咏梅“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多个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对冯咏梅进行宣传报道,得到了业界和群众的广泛关注。
2022年5月20日,新创剧目《玉溪精神展新篇》参加由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举办的玉溪市“砥砺奋进新征程 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荣获文艺类二等奖。
2022年5月27日,我中心原创音乐情景剧《椅子》参加玉溪市“文明讲堂”总堂100期玉溪市纪委市监委专场获得一致好评。
7月—9月我中心全体职工全力参与、积极配合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闭幕式及云南省残疾人运动会开幕式的排练与演出,为展现玉溪魅力、玉溪精神,持续深化“玉溪之变”,奋力谱写云南高质量发展的玉溪篇章贡献力量。
为“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弘扬聂耳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纪念聂耳诞辰110周年,喜迎党的二十大,我单位统筹开展玉溪市聂耳爱乐民族乐团“聂耳音乐会”排练及首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非遗传承部、编导部、演出部、集训部、乐队、舞美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7,396,888.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92,373.55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515.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3,273.60元,增长2.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5,104.87元,增长2.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4,515.00元,增长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6,346.27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演出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7,568,247.96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0,392.47元,占总支出的91.30%;项目支出1,527,855.49元,占总支出的8.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0,430.76元,增长0.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6,471.12元,下降1.27%;项目支出增加346,901.88元,增长29.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演出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40,392.47元。2022年基本支出比2021年基本支出减少206,471.12元,下降1.27%。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56,857.16元,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3,535.31元,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7,855.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滇剧《一湖春水》剧目创作专项经费507,000.00元,创作及演出补助专项经费553,321.25元(含文化惠民补助经费),优秀滇剧展演专项经费416,556.27元,创建文明城市演出补助经费20,977.97元,“文化名家”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30,000.00元。以上项目用于新剧目创作及文化惠民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演出。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高潮。为基层群众送上一台台精彩纷呈的艺术盛宴,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文化惠民演出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建立艺术为人民服务,文化助推社会发展的良好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的美好向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扩大地方戏曲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用寓教于乐的方式真正做到还戏于民,在人民群众心中播下文化的种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2,754.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相比增加133,115.23元,增长0.77%,主要原因分析演出活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一湖春水》新剧目创作及发放“文化名家”特殊生活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332,42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含文艺精品剧目创作,文化惠民进乡村、进校园等演出,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扩大地方戏曲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4,48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3,29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5,5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5,75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52.3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97.7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97.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5,75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52.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97.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车使用;公务接待减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3.40元,增长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23.63元,增长1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0.23元,下降19.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文化惠民演出增加;公务接待减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惠民演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剧目创作级惠民演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中心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资产总额1,948,256.92元,其中,流动资产362,192.13元,固定资产1,565,177.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886.9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01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8,14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1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1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预算绩效工作管理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
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确定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明确本单位内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职责。
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整体部门绩效自评。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2022年12月止财政下达创作及演出补助专项经费、文化惠民演出补助经费553,321.25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剧目创作、排练及演出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作谈话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院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引导,坚持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理念,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文化工作为人民服务更加扎实有效的落实实处。
项目二:2022年12月止财政下达优秀滇剧展演专项经费416,556.27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剧目创作、排练及演出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作谈话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院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
项目三:2022年12月止财政下达滇剧《一湖春水》剧目创作专项经费507,0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新编剧目《一湖春水》创作、排练及演出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作谈话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明确指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滇剧《一湖春水》所观照和践行的,正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该剧以云南抚仙湖周边生态保护移民搬迁工程为大背景,讲述世代伴湖而居的人民,因爱湖护湖而响应号召搬离故土家园,历经阵痛和思想转变,最终战胜了内心的痛苦与恐惧,改变了“靠水吃水”的固守思想,重拾人生信念,重新出发。本剧表现并升华了人们对“绿水青山,长相依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内涵的认识,探讨了乡村的真正振兴,是人精神和信念的重拾,是直面生活和命运时自强不息的勇气。
项目四:2022年12月止财政下达创建文明城市戏曲进校园进乡村专项经费指标55,0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戏曲进校园进乡村文艺演出活动的差旅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文化部门服务力度,发挥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宣传,推动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加强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宣传推广支持。以文艺宣传独具魅力的形式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激发大家踊跃投入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提高全市人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度和参与度。
项目五:2022年12月止财政下达“文化名家”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30,0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发放“文化名家”的特殊生活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22〕275号),“云岭文化名家”培养工程旨在选拔扶持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专门技术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的领军人才,为他们创新创业创优提供资助,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更多优秀团队,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推动我省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601111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表202311070343231752023110803155038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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