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63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700000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戏”的传承、保护、发展、展演、推广工作;
2.负责创作、打造文艺精品;
3.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
4.培养花灯戏传承人和文艺演出队伍;
5.指导业余花灯戏表演团体,培养业余编、导、演人员;
6.组织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合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演员团、乐团、演出股、教练股、传承部、创作室、舞美中心、剧院、安全股。
本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任务使命,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确保202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做好花灯戏《南疆丹娘》的创作和排练,做好该剧的云南省新剧目展演申报工作,争取在展演中获得佳绩。力争把该剧打造成一出留得下、传得开的红色题材精品剧目。
2.开展“走出去”、“请进来”人才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知识讲座、技能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专业水平。通过邀请省内外3至5名艺术名家到我单位,针对编、导、演等各项专业开展专项技能提升学习培训班,鼓励职工积极主动参加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素质提升教育培训,以提升玉溪花灯艺术作品的生产创作水平、表演能力为核心,不断学习创新、提升自我素质,切实增强驾驭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认真做好云南戏剧“山茶花”奖的申报工作,做到早准备、早排练,在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争取获得好成绩。
4.开展惠民演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激发全市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为持续深化“玉溪之变”奋力谱写云南高质量发展的玉溪篇章。创作编排花灯小戏、花灯歌舞、民族舞蹈、小品、独唱和乐器演奏等形式的文艺节目,把亲农惠民、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送到广大基层群众身边,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慰问,送去欢声笑语。通过惠民演出让党的思想和声音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百姓心田,让更多优秀文艺作品能够走进基层,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文化氛围。全年完成惠民演出场次不少于60场。
5.积极开展好“戏曲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通过戏曲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开拓学生的视野,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各种戏曲的发展情况及相关知识。培养学生对戏曲艺术的兴趣和爱好,激发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传承、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唤起学生了解、熟悉、热爱中国戏曲及热爱祖国的高尚热情。
6.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剧(节)目创作和宣传演出,加大创文活动的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文艺晚会。通过创作以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五个节日为重点的主题文艺晚会,着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增强文明自觉和文化自信。用文艺的形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激发全市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凝聚推动玉溪跨越式发展强大精神力量。
7.做好国家、省市级艺术扶持资金申报工作,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加大精品创作和影响力度,扩大玉溪花灯的影响力。发挥老艺人传、帮、带的作用,做好一个时期花灯艺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继续做好“结对子,种文化”工程。派出中心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帮扶活动,到基层开展2到3次艺术采风、艺术培训活动,培养基层群众自己的花灯文艺队伍,扶持乡村文艺团体发展,帮助传习基地群众自编、自导、自演,真正让群众参与到花灯戏传承中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9.加大与各级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平台的联系,充分发挥好互联网在戏曲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报道我们在戏曲创作演出中好的经验、好做法,弘扬和宣传玉溪花灯,进一步扩大玉溪花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8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2.7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5.21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2022年基本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2.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2.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5.21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2022年基本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2.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84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2022年基本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7.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7万元,增长173.70%,主要原因分析是较上年增加了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经费和遗属生活补助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219.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及项目支出经费。人员经费用于2023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用于保障部门正常工作运转,完成全年计划各项工作任务,项目支出经费用于保障文化惠民演出项目、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经费和遗属生活补助项目的实施。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2.3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3.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经费和工伤保险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0.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12.35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文化惠民演出经费绩效目标
以花灯戏、花灯小戏、花灯歌舞、民族舞蹈、小品、独唱和乐器演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演出。从2023年1月开始至12月结束,期间适时深入到企业、农村、社区、校园、工地、军营等地开展演出,用文艺的形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激发全市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文化惠民演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要的惠民举措,我中心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和拟定创作、演出计划,为演出单位的节目编创、服装道具、演出设备租赁等所需费用积极协调并给予保障,确保演出的剧节目数量和质量。
(二)2023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经费绩效目标
按照202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的综合晚会节目到学校、乡村演出4场;开展以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五个中国传统节日为主题的演出,演出5场,着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增强文明自觉和文化自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资产总额1,159.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6万元,固定资产831.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322.7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9.6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5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9.64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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