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9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701000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戏”的传承、保护、发展、展演、推广工作;负责创作、打造文艺精品;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培养花灯戏传承人和文艺演出队伍;指导业余花灯戏表演团体,培养业余编、导、演人员;组织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合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为人民服务,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开展“振兴乡村文化,助力全面小康”文艺展演、“中国梦·玉溪情”--玉溪市2021年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积极开展玉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暨“我们的节日”主题文艺晚会,参与完成“茶红梅芳颂玉溪”戏曲晚会、终老铁路过玉溪文艺演出等。全年完成线下演出76场,线上展演50多场,其中进社区惠民演出57场,进乡村惠民演出4场,进校园惠民演出8场,进军营、企业、街区惠民演出各2场,景区演出4场,真正做到把文化活动送到百姓身边,在家门口就能欣赏到精彩的文艺演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让文化深入人心,引领群众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
2.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院以实际行动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参与完成了由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云南聂耳音乐基金会承办的,玉溪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永远跟党走”,晚会描绘和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一百年来的伟大实践和辉煌成就,以此献上玉溪儿女对党的感恩情怀和对党百岁生日的深情祝福。
我院打造的大型革命历史题材花灯戏《山茶花红》入选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此次展演也是玉溪市开展以“文艺党课”诠释“红色基因”为主题的党史学习教育,市级各单位组织相关党员干部观看,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参与完成了宣传部“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宣讲大赛情景剧《追寻·龙灿德》录像,2021年玉溪市“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宣讲报告会,云南省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玉溪主会场开幕式,第三届中华诗人节,五十六个民族唱响新时代(开幕式),云南省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云南花灯演唱比赛,玉溪市2021年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宣传活动,“警心向党 忠诚铸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弘扬英模精神主题宣传活动。
3.坚持以文塑旅,积极拓宽媒体宣传渠道,扩大了玉溪花灯影响力。
与玉溪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花灯专题栏目《玉韵溪声花灯情》以周播的方式开展;同时,与新闻综合广播、交通旅游广播合作,在每周一至周五播出我中心的花灯戏唱段;完成了花灯歌舞《新游春·玉溪篇》、音乐广播剧《云上@年》的创作并在玉溪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播出,一致获得了广泛好评。
与中央戏曲频道合作紧密合作,花灯戏《山茶花红》参加中央戏曲频道《角儿来了——时代之声》节目录制播出,推出七位青年演员参与中央戏曲频道《戏曲最青年》、《戏妆》两个栏目的录制;央视频《梨园周刊》栏目组对花灯戏《花腰飞虹》的首演及专家座谈会进行了实时跟进报道;花灯小戏《闹菜园》参加中央戏曲频道《一鸣惊人》栏目的录制及播出。
通过参与第九届云台会系列活动——两岸台青观云南主题宣传活动的拍摄,以玉溪花灯表演形式介绍马房村,以花灯快闪方式呈现青花街新业态,使玉溪花灯戏及玉溪美食美景在两岸媒体得到广泛宣传。
参与由人民日报文化时间工作室、人民网全媒体制作部、人民网云南频道三部门联动制作推出的《“挺”云南》非遗融媒体报道拍摄。
参与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游云南”,戏游云南打造的“花灯戏美,跟着花灯游玉溪”拍摄,在游云南、央视频、视频号、新浪新闻、云报客户端、腾讯微视、抖音、斗鱼、一直播等公众平台线上播出,热度达50.1万+人。
4.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剧团的求活之本,我院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花灯戏可持续性发展的百年之计。我院邀请省内外艺术名家先后开展了“玉溪花灯戏专业艺术人才培训--表演班、民乐班、声乐班”,通过培训,使得演员、演奏员的表演水平、演奏技巧得到进一步提升,收获颇丰。
派出1人到昆明参加了云南省戏剧家协会组织的2021年云南省中青年编剧培训班;派出两人到楚雄参加云南省戏剧家协会举办的2021年云南省中青年戏剧人才培训班;派出1人到元江参加了2021年玉溪市舞蹈业务骨干培训班,都圆满完成学业,取得结业证书。组织30名青年演员参加了市文化馆举办的“2021年玉溪市群文音乐业务骨干培训班”和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举办的“舞蹈名家分享课堂”。
安排中心乐团成员23人到昆明观摩音乐会;安排部分编、导、演等专业技术骨干到昆明观摩学习大型话剧《桂梅老师》,在玉溪观摩学习了京剧《大宅门》等。通过形式多样、内容非富的培训,让演职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得到了提高,拓宽了视野,艺术观念得到突破。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文艺创作演出喜获佳绩。
这一年,我院完成了大型花灯青春剧《花腰飞虹》首演并召开了专家研讨活动。《花腰飞虹》在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中,荣获“优秀剧目奖”。
花灯舞蹈《好久不到这方来》获得了第十二届云南省歌舞乐展演“金奖”。
花灯戏《南疆丹娘》获得2021年度云南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资助。
杨丽琼总监申报的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获得立项。
创作了小品《美丽的谎言》《我太难了》,情景说唱《朋友圈》,花灯说唱《新游春》等,其中情景说唱《朋友圈》,花灯说唱《新游春》入选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合花”2021年云南省曲艺展演,并获得优秀节目证书。
6.积极开展艺术创作采风活动,做好非遗传承和文化帮扶工作。
2021年我院积极开展艺术创作采风活动,先后组织编、导、演等艺术专业骨干,到花腰傣聚居地新平县嘎洒镇、水塘镇等地进行采风,了解花腰傣民族文化、生活习俗,为花腰傣题材的剧目创作提供有效素材。派出3人参加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 2021 年艺术创作采风交流学习活动。
完成玉溪农业技术职业学院花灯戏非遗传习基地挂牌工作;参与玉溪市剧协、玉溪规划馆主办的“小小传承者”戏曲进校园展演活动,到玉溪市一小、二小、五小等学校开展了花灯戏传承教学;中心艺术总监先后带队深入到玉溪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新平县水塘镇小学等地开展“戏曲名家”进课堂活动;派出中心文艺骨干到玉溪师范学院、玉溪市老年大学、峨山文化工作队等地开展文艺创作帮扶活动。
帮助玉溪市交警大队完成了“一盔一带”法制宣传教育新创小品《我要谢谢你》的创作演出;帮助玉溪市财政局完成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法制宣传教育微视频《非法集资要远离》、《莫让积蓄打水漂》、《原来如此》拍摄播出;帮助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视频《老吾老》的拍摄播出,荣获了全国法院第八届“金法槌奖”展播活动微电影优秀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83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9万元,下降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35万元,占总收入的98.59%,与上年对比减少27.07万元,下降1.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25.82万元,占总收入的1.41%,与上年对比减少18.93万元,下降42.3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财政收入减少,非同级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较去年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91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02万元,增长6.22%。其中:基本支出1,673.71万元,占总支出的87.49%,与上年对比减少10.47万元,下降0.62%;项目支出239.29万元,占总支出的12.51%,与上年对比增加122.49万元,增长104.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人员退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实施导致支出增加较大和今年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3.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7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退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3%,人均支出20.8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7%,人均支出2.4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49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上年度结转项目实施导致支出增加较大,市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经费支出增大。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花灯剧《花腰飞虹》创演补助经费50.00万元,《花腰飞虹》已完成舞美、灯光、服装设计制作、乐队响排、合成、彩排、首演,2021年10月参加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目展演。市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经费60.00万元,经过前期创作排练的准备工作,2021年6月28、29日晚,“永远跟党走”玉溪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在聂耳大剧院举行演出两场,热情讴歌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文化惠民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71.90万元,2021年我中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好各项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全年公益演出场次76场,完成了大型花灯青春剧《花腰飞虹》创作、首演及专家研讨会,完成了《南疆丹娘》剧本创作。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经费6.50万元,修建完成剧院无障碍设施通道,做好创文广告宣传及维护,完成好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演出任务。“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文艺演出经费10.00万元,开展了2021年玉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暨“我们的节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主题文艺晚会;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新剧目展演专项经费10.00万元,我中心参演剧目花灯剧《花腰飞虹》、舞蹈《好久不到这方来》在昆明圆满完成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演出,大型青春花灯戏《花腰飞虹》获得了优秀剧目奖。省文旅厅花灯戏《花腰飞虹》创作补助费经费30.00万元,完成了大型花灯青春剧《花腰飞虹》创作排演工作,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获优秀剧目奖。音乐会工作经费0.65万元,该晚会原计划2021年12月底举办,但由于疫情原因推后举办,排练及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达到演出标准。花灯演员传承项目补助资金0.24万元。我中心为12个花灯专业的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的实践机会,通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学员业务水平快速得到提升,为今后的就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0%。与上年对比增加64.45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项目实施导致支出增加较大,市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经费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花灯剧《花腰飞虹》创演补助经费5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0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1,002.11万元,单位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143.87万元,财政项目资金162.29万元:市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经费60.00万元,文化惠民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71.90万元,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经费6.50万元,“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文艺演出经费10.00万元,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新剧目展演专项经费10.00万元,省文旅厅花灯戏《花腰飞虹》创作补助费经费3.00万元,音乐会工作经费0.65万元,花灯演员传承项目补助资金0.2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38.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2万元,死亡抚恤6.3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职工事业单位医疗58.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1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117.77万元,购房补贴11.0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3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减少陪同人员,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本年度业务活动减少同时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2万元,下降20.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1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30.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减少陪同人员,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本年度业务活动减少同时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占81.56%;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占18.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演出、创作剧目、非遗传承保护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花腰飞虹》创作,中央11频道专题拍摄,建党100周年晚会创作,省曲艺家协会联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资产总额1,15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2万元,固定资产831.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322.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59.01 | 4.32 | 831.95 | 69.22 | 17.58 | 745.15 | 322.74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7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日常绩效管理工作由玉溪花灯戏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绩效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包括制度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和调整,组织预算执行,根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跟踪,绩效自评。2021年单位项目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制定合理项目绩效目标,年中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此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六个方面进行自评打分。对照该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新剧目展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等级:优。我中心参演剧目花灯剧《花腰飞虹》、舞蹈《好久不到这方来》在昆明圆满完成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演出,大型青春花灯戏《花腰飞虹》获得了优秀剧目奖;
项目二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等级:优。修建完成剧院无障碍设施通道,做好创文广告宣传及维护,完成好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演出任务;
项目三市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等级:优。经过前期创作排练的准备工作,2021年6月28、29日晚,“永远跟党走”玉溪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在聂耳大剧院举行演出两场,热情讴歌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
项目四2021年度省级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等级:优。花灯剧《南疆丹娘》讲述孙兰英爱国主义精神和大义凛然的民族气节,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目前剧本已完成修改提升,达到排练标准。编剧合同已于2022年3月26日签订完成,并于2022年3月28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财务支出流程审批完成,2022年5月完成项目资金支付;
项目五“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文艺演出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等级:优。开展了2021年玉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暨“我们的节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主题文艺晚会,发挥中华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增强文明自觉和文化自信;
项目六文化惠民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等级:优。2021年我中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好各项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全年公益演出场次76场,完成了大型花灯青春剧《花腰飞虹》创作、首演及专家研讨会,完成了《南疆丹娘》剧本创作;
项目七音乐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等级:优。该晚会原计划2021年12月底举办,但由于疫情原因推后举办,排练及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达到演出标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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