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97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1000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谋布局,抓机遇,规划引领精准发力。
对标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高质量完成了《玉溪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及八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围绕“一核、两翼、三线、四区”发展布局,谋划了202个计划投资1,070.00亿元的重点文旅项目。
2.盯目标,督进度,经济指标稳中有进。
1—12月全市接待旅游者4,182.30万人次,同比增长41.47%,人数增幅排名全省第3;实现旅游总收入327.51亿元,同比增长34.16%,收入增幅排名全省第2;住宿业营业额为22.52亿元,同比增长21.10%;完成固投23.87亿元,同比负增长57.1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37.40 %;1—10月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同比增长109.40%。
3.打基础,增合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推进半山酒店与高品质酒店建设,梳理、储备半山酒店项目46个,谋划10个新建高品质酒店,红塔区常乐温泉度假酒店列入省重点推进半山酒店项目,红塔区铂尔曼酒店、元江栖霞山温泉花园酒店列入全省第一批高品质酒店建设计划,新平豪生酒店、华宁象鼻温泉、峨山云茶山庄等建成投入运营,澄江市寒武纪铂尔曼酒店、广龙洲际酒店主体建筑已完工,红塔区富康城铂尔曼酒店已封顶,推进富康城半山酒店、江川星云服务区半山酒店等酒店建设,新增希岸酒店等10个度假酒店,琴淮酒庄等6家精品酒店和抚仙湖书院等14家五星级民宿。峨山嶍峨古镇主体工程完工,启动了戛洒欢乐水世界、元江府、江川古滇铜街、新兴州城明清风貌街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开展了聂耳与国歌传习中心、聂耳音乐小镇等项目前期工作,把聂耳打造成玉溪旅游的超级IP。
4.创品牌,促消费,建设新业态新产品。
打造文旅品牌,全年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品牌1个,省级品牌12个。其中:澄江禄充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红塔区青花街、华宁县碗窑村被评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红塔区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易门县龙泉街道、通海县秀山街道2个省级旅游名镇及通海县秀山街道大树社区居委会大树村等7个省级旅游名村。推进全市高A级景区创建,澄江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澄江化石地博物馆和寒武纪小镇联合创建)和易门龙泉公园生态旅游景区(原滇中水城)被评为4A级景区。推动哀牢山景区、易门滇铜古镇等景区提档升级。推荐红塔区青花街、华宁碗窑村、澄江广龙小镇、马房村参加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的申报。建设文旅新产品新业态,组织实施“花红五月、乐游玉溪”、“多彩暑期、研学玉溪”等特色旅游活动,引团入玉。加快特色街区建设,推动夜间经济发展,推出了青花街、寒武纪小镇、太阳山、广龙小镇等一批网红打卡点,推进星级民宿及精品酒店创建工作,建成了以小湾村、马房村为重点的特色高端民宿群,全市共有14家民宿6家精品酒店成功通过省级验收。建设“玉溪亿万年”“多彩民族风”“野奢河谷地”3条主题旅游线路,打造“康养玉溪·休闲之旅”“革命玉溪·红色之旅”2条特色旅游线路。建成唐淮源烈士纪念馆、秀山朱德旧居,“聂耳和国歌的故事”等4条红色旅游线路入选全省“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学习体验活动线路,全市文化旅游产品和业态进一步丰富,文旅消费氛围得到极大提升。
5.数字化,增便捷,打造智慧文旅模式。
加快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开通旅游数字可视化平台,为全市文旅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大数据支持。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建设,市博物馆、红塔区龙马山景区等11家新评定A级景区及特色景区上线,全市35家A级旅游景区开通“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预约功能,继续做好名特优旅游商品及特色餐饮上线。推进澄江寒武纪小镇、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等4A级景区的智慧景区创建工作。5个4A景区视频监控画面接入省级平台。搭建文艺“云”平台,举办了“振兴乡村文化 助力全面小康”网络直播文艺展演、“花灯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花灯专场文艺晚会等演出线上录播。与玉溪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花灯专题栏目《唱首花灯给你听》《玉韵溪声花灯情》,“花灯戏美,跟着花灯游玉溪”、花灯剧精品选段在多个平台线上播出,热度达50万余人。启动智慧博物馆、网上博物馆建设工程,持续指导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提升展陈水平。
6.推精品,聚主题,推进文艺繁荣发展。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华诗人节、“永远跟党走”玉溪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演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老艺术家合唱团“最美和声献给党”红色金曲合唱音乐会等重要文化活动。推进“聂耳音乐之都”建设,聂耳大剧院引入和举办精品演出项目18个,演出26场;聂耳文化广场开展演出110场。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开展“7.17”聂耳纪念日专题系列活动,上演新编《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情景讲述剧,致力于把聂耳文化打造成为玉溪文化品牌。唱响玉溪花灯,举办花灯专场文艺晚会,开展以“唱响玉溪花灯”为主题的文化惠民系列活动,“玉溪花灯小剧场”进行演出90余场。繁荣艺术创作,新创花灯剧《花腰飞虹》,滇剧《马前泼水》和音乐作品《花腰竹女》3台重点剧目,提升打磨花灯剧《山茶花红》、廉政现代滇剧《一夜乾坤》、跨界融合舞台作品《秘境云南》、现代滇剧《红盖头》等,新创《追寻.龙灿德》《聂耳与母亲》等作品。《水莽草》剧本入选由中国文联、中国剧协精心选编出版《百年优秀剧作典藏》,入选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成就展览;花灯剧《山茶花红》参加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共同主办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助,花灯剧《南疆丹娘》获得2021年省级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杨丽琼、黄庆明2位名家申报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获得立项。组织参加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百合花”云南省2021年曲艺展演等赛事,获得共20个奖项。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多形式开展“结对子、种文化”艺术普及帮扶活动,举办各类文艺讲座14期,举办培训81期。推进“文艺+旅游”,新创、打磨《花腰飞虹》《红盖头》等一批戏剧,为入驻旅游景区剧院、打造庭院剧做好剧目储备。
7.办活动,优服务,文化建设成果丰硕。
夯实基层文化设施,加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排查,推进通海县、江川区、峨山嶍峨古镇文化馆站建设,全市10个文化馆参加全国第5次文化馆定级评估,7个为一级馆,2个为二级馆,1个为三级馆,达标率为100.00%,市图书馆被评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县乡两级全面完成了近万条图书录入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录入工作,实现了全市总馆、分馆、支点的挂牌。启动传统生态文化保护区创建工作,确定了峨山富良棚、新平平寨、元江羊街为省级示范区创建点。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持续开展“三馆一站”免开服务,全市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举办各类培训班共371期,培训2,710人次。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走进基层农村、校园、企业、部队,深入开展“广场大家乐”、“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全市完成文化惠民演出共计935场,现场观众91.94万人次,线上观众157.07万人次,推出“玉溪市建党一百周年成就展”、“红色记忆-玉溪革命斗争史展”、“碧玉清溪是我家”等一批导向鲜明、内容丰富的展览。组织完成“中国好声音”玉溪赛区系列活动及云南省第十二届“歌舞乐”展演系列活动。加大“非遗”传承保护力度,制定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及传习馆(所、室)建设管理的系列规定,举办云南省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玉溪主会场系列活动。玉溪傣族服饰、彝族花鼓舞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组织完成了玉溪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评选和命名工作,共评选出35名,涉及8大项目的传承人,为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了新的血液。成功创建“中华诗词之市”,在峨山嶍峨古镇等7个点进行了77副楹联的创作征集刊刻悬挂工作。
8.重规范,强保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建立文物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加大李家山古墓群考古研究与保护利用,与云南大学开展课题研究合作,收集整理云南青铜文化书籍论文资料,起草李家山青铜文化考古研究及发掘50周年学术研讨会等方案,争取将李家山第三次考古调查纳入“西南夷”考古项目。深入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完成易门龙泉寺、红塔区李鸿祥旧居等6个文保修缮工程验收,完成新平县“陇西世族庄园”,华宁龙母广化寺修缮工程,推进文兴祥商号,峨山八字岭大庙等修缮工程,对澄江文庙、马家大院、李鸿祥旧居等15处文物保护单位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推进《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制定了《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130个革命遗址进行梳理,加快推进马克昌故居、郑开文特展、朱德旧居等红色教育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开展滇越铁路(玉溪段)及峨山县筲箕凹火葬墓群、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等文物考古实地调勘,对通海县河西老窑沟窑址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完成江川文庙、甘棠箐遗址记录档案评审工作,推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家大院打造“农家书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郑氏旧居、李鸿祥旧居、郑开文故居等正积极打造“非遗展示中心”“小剧场”“文创中心”等项目。
9.建平台,扩影响,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开通“乐游玉溪”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146个,抖音视频播放量计1,233.30万次,粉丝5.50万人,微信短视频播放量共计81.45万次,积极探索“文旅+直播”宣传模式,培养孵化文化旅游行业网红队伍,开展网红集中打卡采风活动,直播观看累计人数10,740.70万人次,借助Google等宣传平台,在海外曝光玉溪文旅1200.00万次,玉溪文旅海外网站浏览量达11万次。丰富宣传推广内容,在各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出游系列报道,推出“玉溪非遗”、“国庆最爱去玉溪”等文旅宣传系列主题专题集中宣传报道,整合省市新媒体平台资源,全年发布稿件3000余篇次,通过玉溪广播电视台播出广播宣传39期2500余条,电视专栏节目4期163条,拍摄完成《新游春》《情浓玉溪灯》《欢迎乘坐澜沧号》等以推广玉溪风景名胜、风土人情、特产小吃为主题的花灯歌舞、说唱类节目,举办“玉溪风光风情”摄影大展,组织文旅企业参加了“2021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2021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健康主题) ”、云南旅游商品创意创新大赛、首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2021年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及2021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赴昆明、曲靖开展“多彩暑期 研学之旅”旅游推介会,联合市广电局参加首届全国公益广告遴选作品推荐活动,选送的广播类作品“玉溪—走进就会爱上”推荐到文旅部。加强宣传联动,增进与各级政务媒体及企业媒体间的合作交流,积极推送玉溪文化旅游宣传信息,联动大理州互推宣传双方融合文旅产品及线路,做好寒武纪小镇欢乐大世界、广龙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和企业宣传服务工作。
10.健机制,强监管,市场治理成效凸显。
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督促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积极落实文化旅游场所戴口罩、扫码、登记、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做好旅行社游客排查,开展“打三非、防疫情”工作,全面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完成了全市3,419户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复评工作,以“5.19中国旅游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文明旅游主题月实践活动及文明旅游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市场执法监督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检查。推进“30天无理由退换货”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宾馆饭店、景区景点、高铁汽车客运站及公共交通等基本实现全覆盖,自设立退货监理中心(服务点)以来,全市共接到游客退货申请35件次,退货金额总计13.33万元,退货满意率达100.00%。
11.明职责,盯目标,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安全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关、资金落实关、操作程序关、资金拨付关、验收结算关。做好文化旅游统计工作。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强指导监督三湖及其他河湖流域周边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旅游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
3.事业单位:玉溪市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4.事业单位: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5.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馆
6.事业单位:玉溪市图书馆
7.事业单位:玉溪市文物管理所
8.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
9.事业单位:玉溪市博物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215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2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46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0.88万元,占总收入的97.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22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1.66万元,占总收入的1.93%。与上年对比减少5,121.05万元,下降32.86%,主要原因是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3,000.00万元,博物馆资产处置相关税费1,750.00万元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4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7.32万元,占总支出的77.95%;项目支出2,516.76万元,占总支出的22.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875.84万元,下降20.12%,主要原因是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及博物馆资产处置相关税费等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人员经费、机构正常运转支出8,897.32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8.38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及工作业务经费压减10.00%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0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6.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94.22万元,下降53.49%,主要原因是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及博物馆资产处置相关税费等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项目支出148.7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88万元、疫情防控隔离酒店空房补助44.30万元及开展各类文化活动90.52万元。
2.玉溪市博物馆项目资金支出1,002.70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纪念馆的馆藏文物的登编、修复、展示、保管等工作;打造精品文物展览,优化场馆内外环境,提高讲解接待服务水平,坚持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3.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项目资金支出239.29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戏”的传承、保护、发展、展演、推广工作;创作、打造文艺精品;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等。
4.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项目资金支出118.10万元。主要用于创作演出优秀精品剧目;搜集、整理、充实、传承和保护“滇剧”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滇剧的影响力及受众面,继承和弘扬滇剧艺术事业;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等。
5.玉溪市图书馆项目资金支出239.7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总分馆制建设、图书馆图书采购及日常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等。
6.玉溪市文化馆项目资金支出79.7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非遗项目申报工作、群众性文艺辅导、培训活动工作及对外交流展览等。
7.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支出599.50万元。主要用于聂耳大剧院、文化广场舞台演出;会议服务、美术展览;聂耳大剧院、聂耳文化广场舞台维修维护;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推出、引入演出交流活动,深入推进“聂耳音乐之都”工作,助力城市文化繁荣。
8.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项目资金支出12.09万元。主要用于文艺创作及人才培训等。
9.玉溪市文物管理所支出76.9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研究、文物保护、考古发掘与研究等相关文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9%。与上年对比减少2,990.36万元,下降21.06%,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本年减少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博物馆资产处置相关税费等项目),二是财政压缩工作经费1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局机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62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8%。主要用于保障文化、文物、旅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各类专项业务经费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932.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6.13万元、图书馆694.67万元、艺术表演团体2,577.71万元、群众文化538.68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205.81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0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67.97万元、文物保护14.27万元、博物馆1,475.98万元、其他文物支出203.29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0.2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9%。主要用于财政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金的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的经费的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71.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6.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18万元。死亡抚恤支出50.8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4.6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2.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9.3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578.40万元、购房补贴41.6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特定项目的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8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万元,完成预算的3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完成预算的5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的20.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30万元,下降1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1万元,下降34.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6万元,占64.02%;公务接待费支出7.51万元,占35.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市场执法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旅游专项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剧目的编创人员、专家、演出接待、旅游发展、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其中开展文化旅游相关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接待56批次,492人次;图书馆、博物馆、剧院、文艺创作、交流展览、演出接待等业务工作接待50批次,279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3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41万元、印刷费5.6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51万元、邮电费4.27万元、差旅费42.36万元、维修(护)费2.32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7.91万元、培训费33.66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被装购置费2.65万元,劳务费19.61万元、委托业务费285.34万元、工会经费14.62万元、福利费10.0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9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2,913.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8.64万元,固定资产6,308.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03.91万元,无形资产198.10万元,其他资产5,894.0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2.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9.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3项,账面原值56.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0万元;出租房屋1,948.81平方米,账面原值287.9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9.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913.25 | 308.64 | 6,308.59 | 644.31 | 171.61 | 0.00 | 5,492.67 | 0.00 | 203.91 | 198.10 | 5,894.01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4.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二)2021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管理实际,制定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资金绩效进行科学的计量和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六个方面进行自评打分;对照该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部门工作效率。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高质量完成了《玉溪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及八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围绕“一核、两翼、三线、四区”发展布局,谋划了202个计划投资1,070.00亿元的重点文旅项目;经济指标稳中有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创品牌,促消费,建设新业态新产品;打造文旅品牌,加大旅游宣传推广,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夯实旅游基础;落实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提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力度;加大文艺创作扶持力度,持续深入实施文艺创作精品工程,抓好剧(节)目创作;加强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及文化自然遗产的保护,确保了全市文物安全保护稳步提升;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依法开展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能力。2021年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评价结论为优。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一是各相关科室、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效益指标难以量化等方面;今后我局将加强预算绩效的管理工作,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旅游商品退货监理中心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全市已初步构建起“10个监理中心+2条诉求渠道+5个退货服务点+28个企业宣传点”工作机制,规范运行,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的工作格局。全市完成游客退货35件次,退货金额总计1,333.23元,切实维护了游客权益,退货满意率达到100.00%,无游客旅游购物负面舆情。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全省第十二届歌舞乐展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玉溪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第十二届歌舞乐展演,充分展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就 ,展现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成果 经评奖委员会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宗教委审核,玉溪选送的节目获得5个奖项的优异成绩。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创建中华诗词之市、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评估检查验收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21年4月,通过中华诗词学会、云南省诗词学会对玉溪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的检查验收,玉溪市成功创建为“中华诗词之市”;玉溪市市本级2区3校9单位分别获中华诗词之市、区、示范校及示范单位。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4)玉溪市文旅局2021年文明旅游月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开展文旅旅游宣传活动2次,在第11个“中国旅游日”期间,组织开展“绿色复苏 美好生活”文明旅游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宣传,发放各类文明旅游、文物保护宣传资料4,500余份,宣传布袋、宣传纸盒1,000余份,引导市民爱护环境、文明旅游。印制“文明旅游”宣传页10,000份,营造良好的文明旅游消费环境。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5)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项目资金用于举办开展优秀作品展览,管理辅导社区群众文化文艺工作,对文化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提供3个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免费书赠春联等活动。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6)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保护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我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贡献,促进我市经济旅游事业发展。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7)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通过对非遗传承人的补助,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金补助,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为代表性传承人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积极开展传承、培训和展示活动。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8)玉溪市文化馆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项目资金用于创文广告制作及维护,提高公共文化场所创文宣传率;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用餐行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弘扬时代新风。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9)玉溪市文化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项目资金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和遗产日主题活动,文化馆免费开放场馆老旧电路修缮工程,惠民巡演活动。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和遗产日主题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非遗的认识;修缮现有场馆老旧电路,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活动场所;开展巡演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丰富人民群众业余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10)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项目的实施满足了玉溪市群众各年龄层次文化需求,合理调配资源,发挥阵地文化服务效能。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增设多样化群众菜单式服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1)2021年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举办全市性基层文艺骨干业务培训班,邀请公共文化领域相关专家和相关公共文化机构负责人,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群众文化活动进行交流总结,对文化馆场馆老旧电路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服务环境。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2)2021年玉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暨“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举办清明主题晚会,通过直播的方式凝聚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明的祭祀文化,举行网络祭奠来缅怀革命先辈。引导人们特别是青少年进一步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3)玉溪滇剧院创建文明城市戏曲进校园进乡村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通过宣传文化部门服务力度,发挥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宣传作用,推动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加强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推广支持。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4)玉溪滇剧院文化惠民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通过文化惠民演出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建立艺术为人民服务,文化助推社会发展的良好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的美好向往。扩大地方戏曲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用寓教于乐的方式真正做到还戏于民,在人民群众心中播下文化的种子。2021年完成惠民演出65场次,现场观众4.43万人次,按时按量完成演出任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5)玉溪滇剧院创作及演出补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因疫情影响,该项目当年未全部完成,未完成的将推迟至2022年度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16)玉溪滇剧院2021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参与剧团剧目音乐设计和创作;参与玉溪老干部合唱团、玉溪市滇剧花灯协会艺术团排练、音乐设计及演出;为大营街洞经音乐乐队写谱并指挥;参与业余爱好者同拉同唱,宣传普及滇剧。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7)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用于红塔区李鸿祥旧居和通海郑开文故居修缮工程,工程于2021年11月项目审核验收完毕,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8)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新剧目展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花灯剧院于2021年7月20日在云南艺术学院实验剧场参加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舞蹈《好久不到这方来》演出,2021年7月21日在云南省大剧院进行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花腰飞虹》演出。获奖情况大型青春花灯戏《花腰飞虹》在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中,获得了优秀剧目奖。项目已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9)玉溪花灯剧院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修建完成剧院无障碍设施通道,按文件及时做好创文广告宣传及维护,全年演出“戏曲进乡村”演出7场。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0)玉溪花灯剧院市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21年6月28日、29日晚,“永远跟党走”玉溪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在聂耳大剧院举行演出两场,以此献上玉溪儿女对党的感恩情怀和对党百岁生日的深情祝福。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1)2021年度省级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目前剧本已完成修改提升,达到排练标准。编剧合同已于2022年3月26日签订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2)“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文艺演出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开展了2021年玉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暨“我们的节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主题文艺晚会。着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增强文明意识,弘扬文明新风,提升文明素质,发挥中华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着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增强文明自觉和文化自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3)花灯剧院文化惠民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全年公益演出场次76场,参与了云南省新年戏曲晚会、玉溪花灯过大年的春晚录像,参与完成了“振兴乡村文化,助力全面小康”文艺展演、“中国梦·玉溪情”--玉溪市2021年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活动,大型花灯青春剧《花腰飞虹》首演,完成了花灯剧《山茶花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完成了《南疆丹娘》剧本创作。参加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大型青春花灯戏《花腰飞虹》在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中,获得了优秀剧目奖。《好久不到这方来》在云南省歌舞乐展演荣获金奖,《朋友圈》、《新游春》在云南省曲艺展演获优秀剧目证书。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4)音乐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晚会原预计2021年12月底举办,现已排练完成,达到演出标准,但由于疫情原因推后举办,待收到省文化和旅游厅可以演出通知后进行演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5)玉溪市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及艺术创作采风、交流活动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加强了各县区创作者的交流协作与了解,丰富了创作经验,拓宽了视野,推动了我市文艺创作,做好基础工作,建立了申报专家委员会,打造文艺精品做好艺术创作基础工作。完成3场观摩交流演出活动,成立了专家委员会,提交作品选材5件以上,最终达到申报3件以上。结合个人采风所得,完成了至少一个(论文、调研报告、作品脚本)作品等。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6)图书购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21年完成新书采购数量21,894册;年人均文献购置费达0.58元;提供图书阅览560,019册次,完成书刊外借91,167册次,读者满意度85%以上。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7)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玉溪市图书馆坚持365天开放、每周开放服务时间长达72.5小时,是云南省开放服务时间最长的公共图书馆。2021年共计接待读者147,557人次;持续推动阅读推广活动,举办各类阅读推广、展览、文化活动等共153次场次,参与人数67,430人次;推动图书馆免费开放,使广大市民受益, 社会满意率达85.00%;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8)玉溪市图书馆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创文志愿服务活动,做好玉溪市图书馆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做好文化志愿者的招募工作;举办元宵节、清明节主题活动2场;完成面积9.32平方米公益广告LED屏建设,并验收合格;完成107米PVC盲道贴建设(由大厅至视障阅览室);政府采购完成率≥54.00%;读者满意度85.00%以上。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9)玉溪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业务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玉溪市图书馆不断推进四级“总分馆体系”建设,建成了1个市中心馆、9个区县(市)总馆、80个乡镇分馆、167个村服务点,初步实现了统一平台、统一编目、统一培训、通借通还、资源共享的总分馆网络体系,极大地提升了玉溪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百千万文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0)聂耳图书馆事业运行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持续开展阅读宣传,积极与行业、系统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玉溪市图书馆学会在队伍建设、学术研究、学会活动、人才培养以及管理培训等方面的组织作用,大力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气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持续推动阅读推广活动,举办各类阅读推广、展览、文化活动等共153次场次,参与人数67,430人次,共计接待读者147,557人次,读者满意度85.00%以上。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1)图书购置中央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2021年完成新书采购数量21,894册;年人均文献购置费达0.58元;提供图书阅览560,019册次,完成书刊外借91,167册次,读者满意度85.00%以上;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2)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玉溪市图书馆坚持365天开放、每周开放服务时间长达72.5小时,是云南省开放服务时间最长的公共图书馆。2021年共计接待读者147,557人次;持续推动阅读推广活动,举办各类阅读推广、展览、文化活动等共153次场次,参与人数67,430人次;推动图书馆免费开放,使广大市民受益, 社会满意率达85.00%;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3)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玉溪市图书馆坚持365天开放、每周开放服务时间长达72.50小时,是云南省开放服务时间最长的公共图书馆。2021年共计接待读者147,557人次;持续推动阅读推广活动,举办各类阅读推广、展览、文化活动等共153次场次,参与人数67,430人次;推动图书馆免费开放,使广大市民受益, 社会满意率达85.00%;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4)全民阅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由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项目经费,已无法安排支出,项目未完成支出进度,形成项目支出结转。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差。
(35)两馆一院运行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成立了“两馆一院”管理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两馆一院”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协调修缮,招标采购。对接协调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对“两馆一院”场馆设施进行维护修缮,合规合理运用“两馆一院”运营,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场馆基本运行等工作,为音乐之都建设提供有力的平台和载体,全年两馆一院平稳运行。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6)建设“聂耳音乐之都”活动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2021是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的第5年,聂耳大剧院和文化广场舞台作为两大阵地和载体,经过五年的探索和实践,“聂耳音乐之都” 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社会效应;相继引入省级、国家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有效提升群众文化基础和文化获得感。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7)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2021年6月聂耳大剧院母婴室正式投入使用。母婴室配备护理台、安全椅、沙发、饮水设备等,面积14.00平方米。为规范管理,制定《聂耳大剧院母婴室管理制度》,提升了文化场馆服务能力;聂耳文化广场舞台LED显示屏幕正式投入使用,用于播放创文公益广告,发布创文成果,助力玉溪创文工作的宣传。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8)聂耳大剧院建筑顶面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建筑顶面维修工程于2021年9月1日开工,2021年11月3日验收,主要施工内容是屋面彩钢瓦除锈、铺设铝锰板屋面、喷刷防腐涂料、修复天棚、修复铝塑板柱子、拆除安装灯具等工程,该项目的实施消除了大剧院顶面漏雨安全隐患,保证了市级会议顺利进行。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9)聂耳大剧院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前会场存在的问题及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要求亟需整改的刚性防火幕、舞台幕布相关问题。其中舞台幕布更换项目于2021年9月2日开工,主要施工内容是聂耳大剧院舞台演出幕布更换、舞台会议幕布更换。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40)玉溪市博物馆地方配套中央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每周按时开放场馆6天,节假日不休,每年开放时间不低于310天,做好博物馆环境整治及绿化工作,为公众提供干净、整洁、舒适的参观环境。有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公众需求,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改。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41)红色记忆玉溪展厅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主要用于展览提升改造,丰富展览内容,更新形式设计,维修和更换设施设备,消除展览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展览质量,营造安全、美观的展览环境,提高玉溪市博物馆陈列展览、社会教育及文博业务研究水平。因工程扫尾工作未完成,所以当年未完成提升改造任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中。
(42)玉溪市博物馆中央对地方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提升博物馆展示水平和社会服务质量、优化讲解队伍、提升讲解水平,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制定社会教育计划,采取展厅展示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结合的方式,把博物馆建设成为青少年教育的“第二课堂”,依托传统文化节日,开展社会教育和文化体验实践活动;改造科普电影院,增设多媒体设备以及青少年活动场所,宣传地方文化特色,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给予全市人民文化体验感、参与感。搭建两馆展览交流的平台,满足社会各界观众的需求。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43)博物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通过免费开放,加强博物馆、纪念馆规范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陈列展览占用展厅,消防管网改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中。
(44)建设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聂耳纪念馆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建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增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聂耳纪念馆将充分发挥基地红色资源优势,全面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主题教育。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45)玉溪市博物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助力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塑造城市文明形象,提升了博物馆、纪念馆竞争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度我局对中央、省、市级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对目前尚未实施完成及形成支付的项目,查找原因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未完成绩效目标和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找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检验了资金的支出效率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5.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不涉及财政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1111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92311124112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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