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912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30 |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玉溪市文化局。其部门职能:指导全市的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做好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给的节庆活动的组织策划,用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等生活的艺术形象对外宣传,介绍玉溪、树立良好的文化形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所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为玉溪提升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实现玉溪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一、紧抓政治思想,高度重视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狠抓思想建设,提高艺术素养,推进我所工作长期健康发展。坚持做好每周一上午的例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让大家能够及时、准确地知晓国家的大政方针、文化政策,从思想上树立艺术家要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大局意识,确立正确的意识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玉溪市繁荣文化艺术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做好业务交流和学习,不定期在所内开展讨论交流,结合各人专业和工作实际开展讲座和交流,使各艺术门类人才互相了解,不断提高专技人员的艺术修养,推进我所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建设。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上级的部署要求,与所内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构建政治过硬、业务精纯的良好局面。
二、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和抓手,积极做好做实各项整改工作,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努力抓好内部建设。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开展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对此,我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全所干部职工端正态度,照单全收,对巡察所提出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制定《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要求与所内业务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思想政治觉悟,狠抓内部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持之以恒加大成果转换力度。
从整改至今,我所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工作精气神也有了提升,整改效果已初步显现。目前,巡察反馈的5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清理6个退款项目,退缴违规资金共1.7158万元,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警示教育学习会等会议数次,按照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内部治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了《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人事管理条例(试行)》、《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制度(试行)》、《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公务出差管理制度(试行)》、《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试行)》、《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采风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在内的9项规章制度。
接下来,我所将继续对照整改要求,切实把长期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的动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做好业务交流和学习,不断提高专技人员的艺术素养,推进我所的人才梯队建设和业务建设。
三、同舟共济,科学防治,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
自疫情发生和通报以来,我所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精神,认真落实执行市文化和旅游局的部署和安排,全所动员,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共场所消毒指引》要求,联系专业物业公司对单位楼梯间、会议室、办公室等办公场所进行消杀工作,保持空气流通,做好卫生死角等环境清洁。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9号关于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通告》要求,生成并打印二维码,张贴于办公区域入口。同时设置体温检测点,每日逐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办公区域。通过微信工作群不断推送国家、省、市和局机关的精神、要求、部署和安排,利用单位宣传栏更新相关的防控知识。要求全所职工及时报告出行情况,自身及家人的身体有无异常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情况的收集和向上级报告的工作。
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今年3月,我所分别派出4名人员到玉溪市高铁站进行为期一周的驻点工作;9月3日-9月19日,派出1名人员到玉溪市龙马大酒店进行为期17天的封闭式驻守工作,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疫情发生至今,我所全体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风清气正,平安和谐,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社管综治等工作。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社管综治工作责任制,坚持制度与自律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职工行为。在工作中,主要领导负总责,总揽全局,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分工协作,团结和睦。指派专人负责 “党风廉政”和“社管综治、消防、扫黑除恶”等工作,逐级签订责任书,结合单位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各项工作能提前部署,拟定应急预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积极创建平安、清廉、和谐艺研所。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乱纪事项,做到风清气正、平安和谐。
五、抓落实,强担当,有创新,出成绩,在主管局领导下抓好全市艺术创作,做好我市艺术人才的培养工作
今年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在过去两年狠抓全市艺术创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艺术创作。今年所做的工作主要是组织举办“玉溪市第七届青年演员比赛”和“玉溪市2020年繁荣艺术创作作品征集暨艺术人才培训活动”。
1、成功举办“青春绽放,梦想飞扬——玉溪市第七届青年演员比赛”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艺术表演人才队伍的建设,在成功举办了6届青年演员的基础上,我所于2020年7月8日——11日承办了“玉溪市第七届青年演员比赛”。本次比赛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玉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本届青年演员比赛分戏剧、音乐、舞蹈3个组别,参赛人员为玉溪市国有文艺院团在职职工、玉溪师范学院师生、艺术专业毕业的社会各界人员,年龄在16至35周岁之间,经过筛选,最终共有96名演员携83个剧(节)目参赛。通过比赛充分展示了我市青年戏剧、音乐、舞蹈演员的艺术功底,显示出我市戏剧、音乐、舞蹈发展的后劲和潜力。经过3天4场的精彩角逐,共评选出40名青年演员分别获一、二、三等奖,在往届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的10名优秀青年演员荣获特别奖,并从获奖演员中推选20名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同时,为巩固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本届比赛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与观众见面,4场比赛吸引了近10万观众观看,反响较好。
2020年9月,我市共有12名选手入选“逐梦云岭 不负韶华”第十三届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其中:戏剧类7名(滇剧5名、花灯2名)、音乐类4名(声乐3名、器乐1名)、舞蹈类1名,经过激烈角逐荣获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1个育花奖共7个奖项。可以说,每两年举办一届的青年演员比赛,已成为玉溪市集戏曲、舞蹈、声乐、器乐于一炉的代表文化品牌,为全市优秀青年演员搭建了脱颖而出、不断成长的艺术平台。
2、成功举办“玉溪市2020年繁荣艺术创作作品征集暨艺术人才(戏剧、音乐、舞蹈)培训活动”
今年共有来自全市的75名学员携69件戏剧(小戏、小品)、音乐、舞蹈原创作品参加培训,并从中挑选一批优秀作品在培训期间请专家分析点评。培训分为戏剧、音乐、舞蹈三个组,邀请到常剑钧、王佳敏、包钢、丁煜伦、郭丽娟五位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专家,以及我市宋佳良、张亚林二位专家为学员们授课。专家们分别从“小戏小品创作”、“歌曲创作与实践”、“云南本土音乐创作”、“歌词创作”、“全国视野下的云南舞蹈创作”等方面做了专题授课,并与所有参训学员面对面分析作品,逐一给出准确的修改指导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同时,我们还不断创新教学培训模式,既有理论讲授,也有一对一作品分析,还安排了优秀作品观摩与讨论活动,学员们均反映有较大的收获,三个培训班都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通过进一步加工、修改、提高,本次培训班共推出了6个作品入围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5个作品入围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决赛,2个作品入围2020年云南省原创舞蹈作品展演。其中,小彝剧《顺英养猪记》荣获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云南省群众文艺“奋斗杯”一等奖;舞蹈《彝山美 花鼓花》荣获云南省群众文艺“奋斗杯”一等奖、云南省原创舞蹈作品展演“优秀作品奖”,少儿歌舞小品《童心变奏曲》荣获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云南省群众文艺“奋斗杯”二等奖;舞蹈《踩田克咯》获云南省原创舞蹈作品展演“入围作品奖”;小戏《喇叭声声》、《信号》、《“疫”不容辞》、《犟人匠心》、《别样“网红”》5个作品入选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决赛。
通过作品征集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激发了我市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激情,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高度的责任感扛起自己的使命,努力创作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讴歌新时代的优秀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同时进一步发现、培养本土优秀创作人才,推出更多优秀作品,繁荣我市艺术创作生产。
六、重视自身业务建设,努力推动本所的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出成果
在抓好全市艺术创作工作的同时,我所的各门类专业技术人员也奋发有为,勤奋创作,主要成果有:
(一)戏剧类
1、由我所创作的小彝剧《顺英和阿爹的故事》(编剧:潘勇、毕晓芳),2020年9月荣获云南省“奋斗杯”群众文艺大赛一等奖。2020年10月,该剧经加工修改,更名为《顺英养猪记》,由我所二级演员董玲伶担任编导,入选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荣获“彩云奖”(戏剧类排名第一)。11月,该剧被省文化旅游厅选调参加“助力脱贫攻坚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赴怒江兰坪县、丽江永胜县、昭通镇雄县、曲靖会泽县、红河县、文山广南县等地巡演,为更多老百姓送去了欢乐。
2、创作花灯小戏《喇叭声声》(编剧:潘勇),由市花灯剧院排演,入选2020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比赛决赛。
3、创作大型滇剧现代戏《一湖春水》(合作),目前第三稿修改中。
(二)摄影类
1、创作《梨花》系列、《路》系列、《东风韵》、《青演》等摄影作品多幅。
2、创作航拍纪录片《航拍玉溪》,现已完成资料分类整理工作,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三)美术类
创作美术作品油画《最美的勋章》、素描《路》、油彩画《树影》、《尘》等多幅,其中抗疫油画作品《最美的勋章》入选玉溪市抗疫作品网络展。
(四)音乐类
1、与市文化馆联合制作抗疫公益歌曲《微光》。由我所三级编剧雷佳作词,三级作曲杨竣,二级演员李惠芹担任MV导演,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以及各主要地方媒体相继报道,网络点击率破百万,作品入围云南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作品扶持项目。
2、创作《玛樱花》、《我是这样的爱着你》等歌曲,其中我所二级演员蒋俊华创作的《我是这样的爱着你》获得玉溪市2020年繁荣艺术创作作品征集一等奖。
(五)大型活动、晚会类
1、在“传承经典,圆梦诗乡”——2020玉溪市诵读晚会中参与策划,并负责文学台本、主持词撰稿工作。
2、在2020年“全国科普日”云南省会场活动启动仪式文艺演出中负责创作、导演,多媒体视频设计、制作工作,我所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受到领导、观众好评。
3、我所二级演员李惠芹担任导演的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大型跨界融合舞台作品《秘境云南》10月进行复排,并到重庆、成都等地进行演出。
4、在玉溪市纪委举办的“清廉玉溪”演讲比赛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中担任艺术总监。
(五)理论研究类
1、担任文化和旅游部项目《中国戏曲全集·关索戏》编著任务。
2、撰写《一出“践行”双创思想的红色题材好戏——简评花灯剧<山茶花红>》,发表于国家期刊百种重点期刊《边疆文学·文艺评论》2020年第一期。
3、编辑出版《玉溪艺坛》。在当前理论文章困乏的情况下,动员各渠道进行宣传、约稿,在玉溪报社微信平台上征稿,扩大宣传力度寻求稿源,调整办刊思路为图文并茂,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报道宣传,突出主题性,增加可读性。
(六)指导培训类
发挥专业特长,到基层进行艺术辅导培训,今年主要有:应扬武文化站邀请,到新平县扬武镇对基层妇女进行文化素养培训;应玉溪市实验中学邀请,到实验中学摄影社团进行摄影教学;应峨山群众文化工作队邀请,到峨山进行辅导等。
总之,一年以来,我所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所员工的团结努力下,在文艺创作、理论研究、艺术管理、人才培养、图书编撰、内部建设等方面均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回顾一年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单位内部的管理还存在不顺畅的情况;二是工作的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需要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三是与上级的协调联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执行力,改进方法、克服不足、精诚团结、不断努力、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全所工作更好地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均为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2人。
退休人员8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2020年度收入合计31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13万元,占总收入的98.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61%。上年收入266.96万元,递增43.17元,主要原因是我所业务活动多为两年一届,2020年业务工作增加,人员增加,因此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都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2020年度支出合计30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13万元,占总支出的94.72%;项目支出16.06万元,占总支出的5.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支出271.13,递增33.0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所业务活动多为两年一届,2020年业务活动工作增加,人员增加,因此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13万元。上年日常支出260.01万元,增加28.0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6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1.12万元,递增4.93万元,增长44.36%,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玉财教〔2020〕398号玉溪市第七届青年演员大赛及艺术作品征集暨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上年支出266.01万元,递增3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所业务活动多为两年一届,2020年业务活动工作增加,人员增加,因此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运转公用经费205.16万元、项目支出16.06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18.63万元、职业年金4.4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18.9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9.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8.89万元,购房补贴1.4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37.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5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2.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减少了工作活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59万元,下降2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2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49.3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车改革后对划入车辆进行保养,更换轮胎等费用本年费用减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陪同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占98.18%;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1.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艺术创作、采风、工作协调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业务调研、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资产总额97.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6万元,固定资产89.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7.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度我单位在年初开展部门预算时结合财政局绩效管理办法及我单位实际工作职责及项目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制度。对照我单位工作计划,2020年初制定了我单位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上报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做了公开。在预算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经费申请及审批制度,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及流程要求,对每一笔经费的使用做到审批到位、合法合规。
1、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0年项目2项,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中部分指标工作因受到疫情影响有所推迟,但最终超额完成,支出16.06万元,支出率80.3%。
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绩效工作圆满完成,不足之处是因疫情原因影响有所推迟和减去了部分疫情防控有关的工作项目,但并未造成最终绩效目标的完成,我们将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力争更圆满的完成。由于我们单位项目甚少,暂未发现对上级项目绩效工作的改进的有效意见。
4、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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