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9121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30 |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玉溪市聂耳大剧院、玉溪画院、聂耳竹乐团)是市文旅局下属二级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公益性文化职能:管理聂耳大剧院;管理聂耳文化广场舞台,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管理玉溪画院,举办社会性、群众性美术活动,促进地方美术事业发展;负责聂耳竹乐团管理工作;策划组织承办聂耳纪念日庆祝活动及其它大型公益性专题演出;推出、引入演出交流活动;负责原京剧团撤并后离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主管局的重视及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兢兢业业,在复工复产后,时刻保持防疫抗疫的积极性和警惕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序恢复聂耳大剧院、文化广场舞台演出、聂耳竹乐团全国巡演、会议服务、美术展览等相关文化活动项目。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及常态化管理下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深入推进“聂耳音乐之都”工作,助力城市文化繁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紧紧围绕玉溪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为工作核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积极开展繁荣发展音乐文化工作。持续开展好云南原创音乐品牌文化项目;聂耳大剧院举办了3个精品演出项目:包括“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专场晚会和滇剧《一夜乾坤》、《大国芬芳》舞剧。2020年8月15日聂耳文化广场舞台迎来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首场演出,全年共计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演出60余场。
2、以创新云南民族器乐艺术传承形式,发展云南民族音乐创作为艺术发展宗旨,集中力量打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综合平台
3、策划第三届中华诗人节相关活动项目
4、聂耳大剧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序高效承担玉溪市大型会议会务服务工作工作。2020年大剧院共接待大型会议11场,接待人数达6400余人,中小型会议场次接待人数达705余人。
5、举办公益性美术展览活动
2020年,玉溪画院共举办(协办)专题画展4场,包括“碧玉清溪”玉溪美术创作展暨第七届玉溪画院作品展、妍丽三月玉溪女画家作品展网络展、“同舟共济抗疫情”玉溪市美术作品网络展、玉溪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画摄影作品展。玉溪画院承办了2020年玉溪市美术作品创作暨美术人才培训活动,邀请了由国内、省内著名艺术院校教授及著名美术大师组成的12人授课专家团队对30人名学员进行理论授课和现场写生指导。
6、切实加强“两馆一院”文化场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率。
2020年内,对接协调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对“两馆一院”场馆设施进行维护修缮,合规合理运用“两馆一院”运营经费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场馆基本运行等工作,为音乐之都建设提供有力的平台和载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事业编制3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33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1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3.63万元,占总收入的99.2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20万元,占总收入的0.7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0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本年度收支决算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元)
如上图所示:2020年度全年收入较2019年减少 11.5%,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活动减少。
具体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较上年增加了17.26%,因增加了两馆一院运行经费185万元,聂耳大剧院编外人员基本工资44.1万元。
(2)其他收入较上年较少了100%,因今年未开展了聂耳合唱周,活动资金减少。
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00%,因聂耳竹乐团外出演出产生了演出费收入,在支出完各费用后余额上缴财政非税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5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2万元,占总支出的69.34%;项目支出353.79万元,占总支出的30.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如上两图所示:2020年度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计划开展项目减少,又因疫情影响,本年开展活动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0.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主要原因是2020年聂耳大剧院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经费44.1万元下拨我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3.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51%。公用经费支出人均2.69万元。(人均情况按人数58人计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79万元。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9.72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325.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项目活动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2019年中央资金安排“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专项经费200万元,2020年仅安排了161万元;2019年安排第六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专项经费461万元,2020年未举办合唱周系列活动,无此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专项经费161万元:实际支出113.69万元。2020年我单位第八次部门负责人会议上商讨了该项目的开展方案,一致通过;2020年7月局党组2020年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我单位该项目方案、经费预算和采购方式等事宜。
我单位由项目中心牵头完成“聂耳音乐之都”开展活动,包括:举办原创音乐活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合作单位,继续同云南省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中国梦 唱响云南”原创音乐盛典活动,支付项目款49.8万元;支付单一来源公证费0.1万元,招标代理费0.5万元;由演出企划部负责的“中国梦·唱响云南”幸福小康原创音乐会于2020年12月成功举办展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以来,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共同奋斗,云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山区发展翻天覆地、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的幸福小康生活。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2020年度“聂耳音乐之都”精品演出剧目供应商,支付项目款50.7万元,用于引进国内外优秀文艺精品,传播优秀文化,提升市民艺术修养。因疫情影响,在12月份举办了唯一一场精品演出“大国芬芳”。
由广场舞台演出部具体负责聂耳文化广场舞台2020年演出事宜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从取消春节系列文化演出至2020年8月14日演出项目。2020年8月15日聂耳文化广场舞台迎来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首场演出。从年初至今,共计举办各类文化演出80余场。支付各团体演出费4.11万元,支付广场舞台“聂耳音乐之都”系列活动背景喷绘款16,075元,广场舞台修缮款5,754.38元。
举办了“唱响新时代”2021年新年音乐会,支付演出费6万元。
聂耳竹乐团作为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购买了一批价值2,910元的乐器制作材料;于2020年10月受邀参加《秘境云南》西部城市巡演,传承和传播了优秀的云南民族民间竹乐文化。
2、繁荣美术创作人才培训活动专项经费19万元,实际支出107,873.95元。2020年7月局党组2020年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我单位该培训活动方案等事宜。通过作品征集、专家初评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活动于2020年12月24日-28日在红塔区举办。支付了画材购置费23,873.95元,租车费9,000元,作品展览布展费50,000元,培训住宿费25,000元;入选学员30余人,由国内、省内著名艺术院校教授及著名美术大师组成授课专家团队对培训学员进行理论授课和现场写生指导。学员根据题材要求自主创作美术作品,培训活动结束后精选出了65幅作品进行汇报展览,因疫情防控及玉溪市两会时间安排,画展在线上(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信息之窗)进行了宣传展出,后续将安排在大剧院进行展出,让更多的人直接欣赏优秀的美术作品。
3、安排第三届“中华诗人节”暨第八届“华夏诗词奖”、“中华诗词之市”专项经费91万元,实际支出2130元。
原定于2020年9月13-16日举办,因疫情影响,该活动未能如期举办,将改期举行。只支付了前期项目对接机票款2130元。
4、两馆一院运行经费185万元
2020年局党组会第五次会议同意我单位“两馆一院”运行方案,我单位由项目中心负责两馆一院运行事宜。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4月份到位18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部支出完毕。支出明细如下:电费27.98万元,水费1.52万元,电信网络费14.16万元,建筑维修费37.65万元,消防维保费4.57万元,电梯维护费5.93万元,防疫消毒费用3.79万元,防火幕检测费3.35万元,物业管理费82万元,测温安检门2.56万元,节目氛围营造宣传费1.49万元。
5、聂耳大剧院编外人员基本工资44.1万元,保证聂耳大剧院编外15名人员工资发放到位,保障两馆一院正常运转,各类会议服务到位。截止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44.1万元,执行率100%,我单位按时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07%。与上年对比本年增加了61.54万元。因增加了两馆一院运行经费185万元,聂耳大剧院编外人员基本工资4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2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20.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资本性支出9.5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6万元,死亡抚恤支出9.4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9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5.15万元,住房补贴支出4.8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减少。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46万元,增长56.7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56.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次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工作,建设聂耳音乐之都项目-《秘境云南》巡演、原创音乐项目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35.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42万元,固定资产235.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8万元,无形资产1.8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80.54,流动资产增加139.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1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4万元,无资产处置事项;出租房屋284平方米,账面原值28.5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4.0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二)2020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完善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统一规范工作要求,如:《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制度》《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制度》《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等。
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中,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报预算绩效目标表,实施中由项目中心牵头完成绩效跟踪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单位绩效自评小组按照拟定的自评方案进行自评:以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库中申报的绩效指标为依据,结合我单位职责及项目特点,请相关部门准备相应的材料及统计数据,由自评小组根据收集的资料进行统一自评打分,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及时发现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按照我单位的职能安排,2020年我单位紧紧围绕我市“文化玉溪建设”和“聂耳音乐之都”建设的目标,以“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为指南,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了玉溪文化旅游局十三五规划的落实,繁荣艺术创作生产,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和文化交流,发展文化产业;促进对外文化交流体系逐步建立,让玉溪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
本年度紧紧围绕玉溪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为工作核心,开展繁荣发展音乐文化工作,完成绩效目标。受疫情影响,聂耳大剧院今年只举办精品演出项目3个。包括“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专场晚会和滇剧《一夜乾坤》、引进了国内优秀艺术团队创作的《大国芬芳》舞剧。
2020年8月15日聂耳文化广场舞台迎来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首场演出,今年共计举办各类文化演出60余场。
聂耳竹乐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本年度内聂耳竹乐团共开展交流文化演出7场;
2020年,玉溪画院共举办(协办)专题画展4场;承办了2020年玉溪市美术作品创作暨美术人才培训活动,培训由各县区文旅局推荐美术创作人员美术创作人员约30人。
尽管受疫情影响,部分活动推迟开展,但本在复工复产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序恢复聂耳大剧院、文化广场舞台演出、聂耳竹乐团全国巡演、会议服务、美术展览等相关文化活动项目。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及常态化管理下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深入推进“聂耳音乐之都”工作,努力完成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支出353.79万元,平均执行率66%。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专项经费161万元。
自评综述:我单位紧紧围绕玉溪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为工作核心,开展繁荣发展音乐文化工作。2020年,因疫情影响,我单位依然克服困难开展了“云南原创音乐项目”,聂耳大剧院举办了精品演出项目3个:包括“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专场晚会和滇剧《一夜乾坤》、国内优秀艺术团队创作的舞剧《大国芬芳》;聂耳文化广场舞台共组织文化演出60余场。
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演出场次共计达到了72场,大剧院演出平均上座率达到70%,共发放50份问卷调查,收回50份,通过问卷调查反馈,虽然场次减少,但是市民观众的满意度均能达到80%以上。
取得成效:开展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的系列演出活动项目。让市民能够提升艺术审美以及文化消费意识。2021年 4月15日经自评小组开会统一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82分 。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自评时部分资料收集困难
下一步措施:项目开展中要注意收集活动相关的资料。
(2)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第三届中华诗人节专项经费91万元
自评综述: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第三届中华诗人节暨第八届华夏诗词奖授牌仪式推迟到2021年6月8—10日举行,因此产出指标未能完成。但是社会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圆满完成。
目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圆满完成,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主要源于(一)广泛开展诗艺活动,大力培养诗词骨干,玉溪市在创建诗词之市过程中,玉溪市截止2020年12月6日,全市发展中华诗词学会会员53名,省诗词学会会员100多名,县(市、区)诗联学会会员1200多名,全市74个乡镇有48个建立了诗联组织。先后举办各级各类诗词培训班和诗词知识讲座达数百场;(二)积极推进“六进”活动,着力打造“诗乡”品牌,打造玉溪市地标建筑兰溪桥、在小区设置诗联文化教育区、玉溪古今诗联文化展示区等200多块展示牌;将诗词融入公园、机关、景区等;将诗词文化教育纳入学习教学日程,组织学校开展诗词赏析、朗诵比赛;(三)提升诗词普及程度以及教育和创作能力,以《红塔艺苑》、《红塔》、《九龙池》等文艺刊物为创作平台、累计出刊44期,发行5万余册。满意度指标主要来源于发放的57份问卷调查,平均满意度达91.81%,对玉溪市在兰溪桥、聂耳文化广场、玉溪大河等城市文化名片地标打造古典诗词碑刻、建设诗墙、诗碑等活动满意度达91.23%,对玉溪市开展诗词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旅游景区“六进”活动满意度达91.23%、对对楹联教育进校园活动满意度达89.47%,对玉溪市举办的诗词楹联创作培训班满意度达92.98%、对“中国 聂耳故乡”全国诗词征稿活动获奖作品满意度达92.98%、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达92.98%。2021年 4月15日经自评小组开会统一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70.02分 。
取得成效:广泛开展诗艺活动,大力培养诗词骨干,承办第三届中华诗人节暨第八届“华夏诗词奖”颁奖、“中华诗词之市”授牌活动,彰显我市文化底蕴。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活动未能如期举办。
下一步措施: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授牌仪式择期举行。
(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2020年繁荣美术人才培训活动19万元
自评综述:本次活动于12月24-28日开展了为期5天的培训活动,授课教师8人分3组授课,共培训学员30人,并邀请了省内名家及玉溪画院画家10人进行交流,学员在培训结束提交作品一幅。资金情况:2020年5月项目资金到位19万元,截止12月31日累计支出10.79万元,结余结转8.21万元,因年底举办,画展部分推迟到2021年举办,因此部分资金还未支出完毕,如教师授课费,作品运输费等。2021年 4月15日经自评小组开会统一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90.68分 。
目标完成情况:本次活动于12月24-28日开展了为期5天的培训活动,授课教师8人分3组授课,共培训学员30人,并邀请了省内名家及玉溪画院画家10人进行交流,学员在培训结束提交作品一幅。
取得成效:通过此次培训活动加强了玉溪市社会各界专业美术创作人员培养,充分带动玉溪的美术发展和学术研究 ,对推动云南文艺的繁荣,服务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引导参与美术专家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公益项目。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培训时间减少了2天,画展未能及时开展。
(4)两馆一院运行经费185万元
自评综述:该项目绩效目标是保证“两馆一院"电梯的安全运行;保证“两馆一院”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全市人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文明、洁净的环境。
目标完成情况:成立了“两馆一院”管理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两馆一院”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协调修缮,招标采购。2020年内,对接协调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对“两馆一院”场馆设施进行维护修缮,合规合理运用“两馆一院”运营,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场馆基本运行等工作,为音乐之都建设提供有力的平台和载体,全年两馆一院平稳运行,项目资金支出185万元,执行率100%,我单位按时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 4月15日经自评小组开会统一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100分。
取得成效:“两馆一院”安全平稳运营,全市人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文明、洁净的观演、开会的环境。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无。
(5)聂耳大剧院编外人员基本工资44.1万元
自评综述:该项目保证编外15名人员工资发放到位,保障了两馆一院正常运转,各类会议服务到位。
目标完成情况:截止12月31日,编外15名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到位,项目资金支出44.1万元,执行率100%,我单位按时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2021年 4月15日经自评小组开会统一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100分。
取得成效:保障了大剧院正常运转,各类演出、会议服务到位。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无。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4月8日上午由中心副主任李万东主持召开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工作会议,安排布置自评工作。
根据玉财投【2021】6号文件《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根据2020年度预算项目“聂耳音乐之都”建设专项资金161万元、第三届“中华诗人节”暨第八届“华夏诗词奖”“中华诗词之市”专项经费91万元、2020年繁荣美术创作人才培训活动经费19万元,两馆一院运行经费185万元,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经费44.1万元 拟定了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方案。
以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库中申报的绩效指标为依据,结合我单位职责及项目特点,请相关部门准备以下材料及统计数据,收集完成后拟定在4月15日由自评小组根据收集的资料进行统一自评打分,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及时发现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20万元,2020年12月29日收回北京新坐标公司投资款12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年末数为8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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